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利息
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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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5月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27”,证券简称为“国债0927”,是2009年11月发行的10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3.68%,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半年可获利息1.84元。
二、本所从4月26日起至5月5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5月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5月5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