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27号),自2010年3月2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4月20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确认的净认购金额为586,593,482.71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586,593,482.71份;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6,970.44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6,970.44份。其中,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员工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合计4,056,439.10份(含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0.69%。本次募集所有认购确认资金已于2010年4月22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8,272户(含本公司员工),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由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586,640,453.15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4月2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fs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4日
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27号),自2010年3月2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4月16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确认的募集金额总额为 2,109,157,136.00元人民币(含所募集股票市值),折合基金份额2,109,157,136.00份;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转为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共计25,799.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5,799.00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0年4月22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所募集股票已于2010年4月21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5,31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间募集金额(含所募集股票市值)和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109,182,935.00份,已全部计入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
根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4月2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证券账户指定的证券公司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上市、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上市、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办理上市、申购和赎回业务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