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兆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柏广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凤春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薛义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李凤春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48,657,924.51 | 2,045,364,564.85 | 9.9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84,218,732.82 | 1,276,716,100.71 | 0.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14 | 4.11 | 0.7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289,756.55 | -29.6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4 | -27.2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02,632.11 | 7,502,632.11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9 | 0.59 | 增加1.8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9 | 0.59 | 增加1.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381.1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1,866.28 |
合计 | -54,247.3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64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5,933,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 7,059,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和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00,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12,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398,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远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07,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99,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 1,360,3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29,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主要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229,891,623.95 | 168,894,770.58 | 60,996,853.37 | 36.12% | 主要系本期末借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7,008,264.94 | 11,697,454.80 | -4,689,189.86 | -40.09% | 主要系部分到期所致 |
应收帐款 | 117,611,173.45 | 28,474,083.14 | 89,137,090.31 | 313.05% | 主要系账款未到回收期所致 |
预付款项 | 60,103,393.48 | 41,050,815.24 | 19,052,578.24 | 46.41% |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4,997,197.08 | 10,734,405.46 | 4,262,791.62 | 39.71% | 主要系往来款增多所致 |
在建工程 | 7,926,329.01 | 2,605,125.34 | 5,321,203.67 | 204.26% | 主要系本期新增部分技术改造项目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153,851.49 | 2,709,848.04 | 1,444,003.45 | 53.29% | 主要系本期新增模具、刀具所致 |
预收款项 | 47,451,781.37 | 35,371,080.40 | 12,080,700.97 | 34.15% | 主要系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22,112,331.22 | 57,098,452.11 | 65,013,879.11 | 113.86% | 主要系应付关联方林价款增加所致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主要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84,181,114.30 | 207,271,220.64 | 76,909,893.66 | 37.11% | 主要系本公司本期经营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同比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19,550,198.36 | 147,542,107.89 | 72,008,090.47 | 48.81%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01,420.50 | 448,065.38 | 753,355.12 | 168.14% | |
销售费用 | 25,870,227.28 | 18,266,401.91 | 7,603,825.37 | 41.63% | |
管理费用 | 28,788,524.06 | 41,938,849.65 | -13,150,325.59 | -31.36% | 主要系本期发生的职工薪酬同比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126,564.62 | 5,768,027.96 | -2,641,463.34 | -45.79% | 主要系坏账准备提取同比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1,444,675.25 | -4,766,657.18 | 3,321,981.93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9,403,180.06 | 1,684,870.99 | 7,718,309.07 | 458.09% |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408,101.39 | 631,894.44 | -223,793.05 | -35.42% | 主要系本期处理非流动资产的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0.00 | 256,889.83 | -256,889.83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未发生所得税费用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144,474.17 | -2,148,955.17 | 2,293,429.34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本公司的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75,188.75 | -32,405,941.22 | 24,030,752.47 | / | 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661,798.67 | -9,745,825.14 | 121,407,623.81 | / | 主要是本期借入款项同比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9年年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2010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0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参与设立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报告期,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公司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本报告期,公司披露了201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本报告期,公司与建隆置业、自然人娄春辉共同组建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本报告期,公司披露了2009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司公告刊登于2010年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做出了以下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除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以外,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倡导对吉林森工决策层等部分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正式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
(2)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83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包括在锁定期间因吉林森工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的转让收入将专门用于进入吉林森工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份所需的经济补偿。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之事项:
(1)公司在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鉴于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2008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撤销《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公司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8日、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再适时推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与规范要求的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承诺事项中的第二项已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09 年度末的总股本31,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1,050,000.00 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柏广新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0-007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3日上午9: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柏广新先生
6、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5,935,12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 |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现任董事11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董事杜崇军先生、宋建龙先生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现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大伟先生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是否通过 |
1 |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8 | 关于2010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1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9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0 |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1 |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2 | 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4 |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5,935,12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0—008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11时在森工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兆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战略两个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
1、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决定杜崇军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命张立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是:杜婕、王兆君、李凤日、宫喜福、张立群。独立董事杜婕任主任委员。
2、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决定杜崇军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命张立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是:杜婕、王兆君、柏广新、宫喜福、李凤春、张立群、宋建龙、徐世范、王海。董事长柏广新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同意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0-00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11时在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丽娟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刘大伟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王丹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夏丽娟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监事会工作力度,更好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公司监事会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