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1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4月22日下午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会[2010]21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0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476,197.13元,按200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143,2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917,960.58元,扣除支付2008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01,245,92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2,004,968.16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04,66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40,932,62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1,072,348.1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0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0年4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会[2010]2188号《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报告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天健所”)担任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完成200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水平进行了核查,建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鉴此,公司拟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5名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共计341.718万份,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341.718万股,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由20,124.592万元变更为20,466.31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根据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项 目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第五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24.592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66.31万元。 |
第十四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20,124.59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124.592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20,466.3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466.31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从2010年起,将独立董事的津贴从每人每年3.75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徐金发先生、罗文花女士和王陆冬女士回避表决。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5月14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10年4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1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4月22日下午在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会[2010]21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0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476,197.13元,按200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143,269.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917,960.58元,扣除支付2008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01,245,92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2,004,968.16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04,66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40,932,62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1,072,348.1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的经营风险,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团队力量雄厚,执业资格完备,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与伟星新材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电镀加工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朱立权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议案除第五项和第七项外,其余各项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4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邮政编码:317025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
1、联 系 人:谢瑾琨、项婷婷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公司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公司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5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059.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791.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08年1月8日收到。募集资金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2008年1月9日出具浙天会验〔2008〕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95.22万元,2008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15,292.21万元,归还或弥补承诺投资项目的先期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垫付款5,595.22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0,887.43万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009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承诺项目5,081.45万元,该项募集资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于2008年6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日签定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监管协议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所在的分公司开设了3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同时在公司本部开设了1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集中管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
六、无收购资产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25,791.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81.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5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968.88[注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9%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拉链技改项目 | 是 | 10,820.80 | 12,570.80 | 12,570.80 | 2,827.81 | 12,452.67 | -118.13 | 99.06% | 2010.1 [注2] | 2,351.12 | [注3] | 否 |
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技改项目 | 否 | 8,280.50 | 8,280.50 | 8,280.50 | 1,119.82 | 8,080.50 | -200.00 | 97.58% | 2009.1 [注2] | 506.12 | [注3] | 否 |
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 | 是 | 7,288.60 | 5,538.60 | 5,538.60 | 1,133.82 | 5,435.71 | -102.89 | 98.14% | 2009.1 [注2] | 271.79 | [注3] | 否 |
合计 | 26,389.90 | 26,389.90 | 26,389.90 | 5,081.45 | 25,968.88 | -421.02 [注1] | 3,129.0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08年已归还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累计投入以上项目的5,595.2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至期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未发生其他使用情况。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额-421.02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25,791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77.88万元,实际可投入募集资金共计25,968.88万元,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少421.02万元,该部分资金缺口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注2]:新型拉链技改项目承诺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两年,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承诺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一年,因2008年1月募集资金实际收到,以上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为2010年1月、2009年1月和2009年1月。
[注3]:新型拉链技改项目、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项目、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利润总额分别为5,155万元、3,043万元、3,813万元。其中新型拉链技改项目、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因2009年产能未达到预计水平,因此无法与项目达产时的预计效益进行比较;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项目因市场竞争激烈,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0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拉链技改项目 | 新型拉链技改项目 | 12,570.80 | 12,570.80 | 2,827.81 | 12,452.67 | 99.06% | 2010.1 | 2,351.12 | 附件1 [注3] | 否 |
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 | 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 | 5,538.60 | 5,538.60 | 1,133.82 | 5,435.71 | 98.14% | 2009.1 | 271.79 | 附件1 [注3] | 否 |
合计 | 18,109.40 | 18,109.40 | 3,961.63 | 17,888.38 | 2,622.91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288.6万元,计划使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7,089.70万元,实际使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5,339.7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96.01万元,使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较原计划节余1,750.00万元,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追加投资于“新型拉链技改项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保荐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2010年度交易总金额 | 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
提供劳务 | 管件铜嵌件电镀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 86.89万元 |
管件铜嵌件电镀 | 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6.09万元 |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担任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立权先生为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4名董事均属关联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成立于1999年10月;注册资本为25,34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金红阳;主营业务为各种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伟星新材总资产为65,341.57万元,净资产为30,394.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91,658.10万元,净利润为13,262.57万元。
(2)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朱立权;主营业务为各种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止2009年12月31日,塑材科技总资产为3,631.94万元,净资产为2,707.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849.10万元,净利润为957.0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伟星新材系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属伟星集团控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塑材科技系伟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镀公司”)为伟星新材及塑材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的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管件铜嵌件的电镀加工;
(2)合同期限: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账;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伟星新材及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进行管件电镀加工,主要是因为电镀公司的电镀技术和装备水平较高,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价格公允;三家公司处同一县市区,产品加工运输方便,且双方具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伟星新材及其子公司预计2010年发生的不超过500万元的电镀加工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0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三云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瑾琨先生、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王陆冬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