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 时
2、会议地点:龙口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燕女士
6、会议的召开以及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0-01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