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0-00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龙建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传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的议案》及《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一季度报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此议案须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时,来自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的童国华、鲁国庆、吕卫平、徐杰四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48,862,937.60元。拟定2009年度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14,886,293.76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0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61,5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95,174,444.17元。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44,1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须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0审计费用48万元,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2010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此议案须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的议案》,决定聘何书平先生任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总裁,聘李广成、姚明远、熊向峰、杨壮、戈俊、王建利、何建明先生任公司副总裁,聘戈俊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二年。何书平、李广成、姚明远、熊向峰、杨壮、戈俊、王建利、何建明、戈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熊向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决定聘戈俊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的议案》及《关于改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何书平先生为公司总裁,李广成、姚明远、熊向峰、杨壮、戈俊、王建利、何建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戈俊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戈俊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4日
附:
何书平先生 44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曾任公司副总裁。
李广成先生 46岁,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
姚明远先生 46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熊向峰先生 45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杨 壮先生 47岁,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通信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传输产品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戈 俊先生 37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建利先生 48岁,高级工程师,博士后。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总裁助理、宽带产品部总经理。
何建明先生 45岁,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总裁助理、光网络产品部总经理、传输产品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0-00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九人,实到监事八人,监事郭亚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向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行使自己的职权,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定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真实,管理比较规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等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中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合法、公平,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一季度报告》,并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也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地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没有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烽火通信 股票代码:600498 公告编号:临2010—00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9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额比重(%)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 母公司 | 销售 | 公平交易价格 | 4000-8000 | 0.79-1.58 |
接受劳务 | 2000-3000 | 0.47-0.70 | |||
武汉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采购 | 公平交易价格 | 15000-25000 | 3.52-5.87 |
销售 | 500-1000 | 0.10-0.20 | |||
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采购 | 公平交易价格 | 5000-10000 | 1.17-2.35 |
销售 | 100-300 | 0.02-0.06 | |||
武汉虹信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采购 | 公平交易价格 | 2000-5000 | 0.47-1.17 |
销售 | 1000-2000 | 0.20-0.47 | |||
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接受劳务 | 公平交易价格 | 500-1500 | 0.12-0.35 |
武汉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接受劳务 | 公平交易价格 | 400-1000 | 0.09-0.23 |
深圳亚光通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采购 | 公平交易价格 | 2000-4000 | 0.47-0.94 |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采购 | 公平交易价格 | 1500-3000 | 0.35-0.7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3324400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
2、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器件,微光学器件,光波导器件等光纤通信无源器件以及光纤放大器、光通信仪表和集成光电子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
3、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1433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器件、部件及设备。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300万元。
4、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
5、武汉福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木林;注册资本:733215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加工线缆盘、包装箱、钢带分切;制售纯净水。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6、武汉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7、深圳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经营范围:生产光纤通信用光端机数字设备系列产品;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8、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32501860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监测认证;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201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四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0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0-00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厅召开。会议决定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厅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批准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六、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东信路6号公司行政办公楼2楼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会议联系传真:027-87691704
4、邮政编码:430074
5、联 系 人:程慧芳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1、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议题不作具体指示时,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