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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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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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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201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19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在深圳南山区科技园长城大厦5楼召开,应到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杜和平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9年度经营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09年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3,600,904.23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60,090.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4,737,831.51元,扣除本年度发放现金股利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75,978,645.32元。

    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550,1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送红股275,094,900股;以2009年末总股本550,1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公积金转增5股,共转增275,094,900股;以2009年末总股本550,1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8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6,766,133元人民币。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认为此次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符合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到本公司合并范围,并按照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0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09年度计提应收坏账准备156.02万元,增提存货跌价准备870.93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010年度技改项目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为子公司长城香港担保(详见同日《关于为子公司长城香港担保的公告》2010-022)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1)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 1亿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招商银行华侨城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RMB 800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RMB2.5亿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农业银行科技园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伍亿元(RMB15亿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中信银行南山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RMB1亿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RMB15亿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 1.5亿元)期限两年;以抵押担保方式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 1.5亿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交通银行科技园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 1.5亿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并购业务及正常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凤凰大厦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美元捌佰伍拾万元(USD850万元),期限壹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申请授信额度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经营班子奖励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

    该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550,1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共送红股275,094,900股;以2009年末总股本550,1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公积金转赠5股,共转增275,094,900股;以2009年末总股本550,1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8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6,766,133元人民币。鉴于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需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由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9.03元/每股,调整为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4.48元/股,[具体计算方法为(9.03-0.085)/(1+1)=4.4725元]。

    (2)发行数量由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110,742,000股调整为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223,214,286股(1,000,000,000/4.48=223,214,286股)。

    如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生变化,则该议案中的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将根据上述计算方法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原内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18.98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第六条拟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37.96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内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55,018.98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拟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037.96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该议案以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最终实施为前提条件,并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提议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详见同日《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0-023)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其他事宜

    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三项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2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跃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经讨论,通过:

    一、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书面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对董事会就《关于200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就《关于200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2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在2010年7月16日-2011年7月15日、2010年9月10日-2011年9月9日期间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前次担保的期限延展,担保额度总额不变,仍约为柒亿叁千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长城香港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城香港是本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产品的开发、销售及元件、重要设备采购等,主要从事原材料采购、储运和海关申报等业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港币962.98万元,净利润为港币1443.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该事项公告后及时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总金额约为7.3亿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间在前次期限届满后不超过1年,即第一笔担保(金额为美元5000万元)到期后,延续期间为2010年7月16日-2011年7月15日,第二笔担保(金额为美元5200万元)到期后,延续期间为2010年9月10日-2011年9月9日。

    4、担保费及利息费用:总费用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担保费等由长城香港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曾于2009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了为长城香港担保事宜,同意本公司在建设银行以“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其解决还贷资金并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金额约为7.3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第一笔担保的金额为美元5000万元,期限为2009年7月16日-2010年7月15日,第二笔担保的金额为美元5200万元,期限为2009年9月10日-2010年9月9日。2009年11月9日,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考虑到上述担保将于年内到期,为了确保长城香港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班子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继续通过“内保外贷”方式为其延续贷款,担保方式和金额保持不变,仍是以信用担保的方式为其担保约为7.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在前次期限届满后不超过1年,即第一笔担保到期后,延续期间为2010年7月16日-2011年7月15日,第二笔担保到期后,延续期间为2010年9月10日-2011年9月9日。年总资金成本率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担保费等由长城香港承担。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维持长城香港的稳定发展,董事会本次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除了本公司为长城香港担保10200万美元,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为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担保300万美元外,其余累计担保数量为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2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3日--2010年5月14日。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5) 联 系 人:郭镇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2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 :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科技”:指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于港交所主板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现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570,450,000股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香港”:指华电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井”:指MITSUI&CO.,LTD.。在本次冠捷科技的重大事项中,为华电香港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曾于2010年1月30日、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17日及2010年3月19日、2010年4月1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0-004号)、《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提示性公告》(2010-006号、2010-007号、2010-008号及2010-013号),公告中提到有关冠捷科技股份购买协议、新发认购股份、华电香港及三井可能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建议等事宜。

    日前,华电香港、三井及冠捷科技就前述事宜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又刊共同发出了联合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全面收购建议于2010年4月22日下午四时正结束,共同收购方及其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人所拥有的权益占冠捷科技全部已发行股份约50.12%(截至2010年4月22日下午四时正)。

    2、截至冠捷科技最近一次公告日期,已发行冠捷科技股份为2,345,836,139股,其中本公司及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分别持有200,000,000股及370,450,000股冠捷股份,占已发行冠捷科技股份分别约8.53%及约15.79%。本公司及长城香港持有的冠捷科技股份并未成为全面收购建议的一部份。

    有关全面收购的详情,请见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中冠捷科技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