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泽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忠雄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赵威 |
公司负责人张泽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亿元) | 32.03 | 33.09 | -3.2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亿元) | 23.97 | 23.71 | 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1 | 1.89 | 1.1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8,125.74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597.47 | 2,597.47 | 28.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 | 0.021 | 28.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5 | 0.015 | 26.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1 | 0.021 | 28.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11 | 0.011 | 增加0.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08 | 0.008 | 增加0.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91,323.5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30,9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2,705.71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538,033.3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4,475.70 |
所得税影响额 | -279,951.5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5,950.54 |
合计 | 7,061,536.1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1,501户(其中B股股东户数为42,232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611,060,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NAITO SECURITIES CO., LTD. | 4,052,46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 3,968,53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杜锦贤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AIZAWA SECURITIES CO.,LTD. | 1,655,115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NORGES BANK | 1,646,036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1,522,108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景庚 | 1,435,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344,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旭东 | 1,1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类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本年变动率 | 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35 | 88 | -98% | 本期因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降 |
应收利息 | 57 | 112 | 96% | 本期因委贷利息计提而增长 |
短期借款 | 0 | 1,240 | 100% | 本期因银行押汇业务而增长 |
预收款项 | 6,111 | 3,576 | -41% | 本期因确认收入下降 |
应付职工薪酬 | 8,487 | 5,805 | -32% | 本期因支付职工薪酬下降 |
损益类 | 上年同期累计 | 本年同期累计 | 同期差异率 | 原因 |
营业收入 | 141,386 | 56,113 | -60% | 本期因控股子公司杭州东信移动电话有限公司业务规模缩小而下降 |
营业成本 | 133,436 | 47,896 | -64% | 本期因控股子公司杭州东信移动电话有限公司业务规模缩小而下降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51 | 530 | 51% | 本期因产业毛利增长而增长 |
销售费用 | 1,512 | 2,520 | 67% | 本期因产业毛利增长而使对应的费用增长 |
财务费用 | -114 | -328 | -- | 本期因利息收入增加而增长 |
资产减值损失 | 364 | -230 | -163% | 本期应收回前期应收款项而冲回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5 | -5 | -- | 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降 |
投资收益 | 1,179 | 456 | -61% | 本期因参股公司权益性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
营业外收入 | 219 | 644 | 194% | 本期因收到政府补助增长 |
营业外支出 | 137 | -14 | -111% | 本期因固定资产处置转销已计提减值准备,冲减营业外支出 |
少数股东损益 | -107 | -374 | -- | 本期因控股子公司杭州东信移动电话有限公司利润下降,使少数股东损益下降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泽熙
201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0-00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内容,增加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计算机及其配件、金融机具设备及配件的维修、维护、租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对银行自动柜员机等金融自助服务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管理,对现金及有价证券提供清分处理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沈田丰先生因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不能继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故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另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拟提名陶久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议案;
同意杨广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总裁职务。在聘任新总裁之前,由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中雄先生代行总裁职务,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增选董事之前,公司董事会暂由八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二项、第六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公司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下午1: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东方通信城A楼210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内容
1.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聘任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10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5月10日)。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 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于2010年5月14日上午9:00-下午4: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宜
1.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2. 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号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传真:(0571)86676197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陶久华先生简历:
陶久华先生,男,195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杭州市建筑技工学校教师、校长,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副主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 陶久华 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陶久华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陶久华
2010年4月22日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时间: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0-00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22日在东信城研发楼B411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两名,一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传真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旭东先生主持,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列席,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