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郑毅夫 | 董事 | 出差 | 吴小敏 |
王忠兴 | 董事 | 出差 | 简永忠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炎元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炎元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刚 |
公司负责人王炎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炎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66,109,000.13 | 1,955,279,859.66 | 0.5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83,133,837.25 | -1,001,989,704.39 | 1.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5 | -2.70 | 1.8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23,919.09 | -107.6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109.0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939,538.47 | 14,939,538.47 | 37.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 | 0.025 | 7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1.52 | 增加53.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0.95 | 增加955.5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38,299.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94,483.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632,783.0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2,68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 100,121,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 67,879,395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鸣霄 | 10,001,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华益工贸有限公司 | 2,500,086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文兴 | 1,200,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丽敏 | 1,020,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洪生 | 1,0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国贤 | 91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维卯 | 86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德志 | 82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会计科目 | 合并 | 增减比例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币资金 | 415,033,531.42 | 641,737,523.36 | -35.33% | -226,703,991.94 | 主要是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的影响所致。 |
应收账款 | 891,751,530.79 | 732,566,904.65 | 21.73% | 159,184,626.14 | 随优质客户营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1,835,262.04 | 41,574,775.97 | -71.53% | -29,739,513.93 | 预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
存货 | 381,504,232.73 | 273,150,745.77 | 39.67% | 108,353,486.96 | 随订单增加,原材料库存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0,440,699.84 | -19,183,778.07 | -45.58% | 8,743,078.23 | 出口退税速度加快所致。 |
应付利息 | 5,069,342.24 | 1,316,767.84 | 284.98% | 3,752,574.40 | 尚未支付的利息金额增加所致。 |
项目 | 合并 | 增减比例 | 说明 | |
本期发生数 | 上年同期发生数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011,696.39 | 21,178,000.77 | 93.65% | 出口额增加,使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044,702.32 | 4,360,418.52 | 1391.71% | 银行保证金转回,增加流动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流入的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依据 | 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参照市价 | 5,205.04 | 5.64% |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参照市价 | 1.06 | 0.77% |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397.27 | 0.65% |
中华映管(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519.68 | 0.85%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3,237.59 | 5.32% |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参照市价 | 79.65 | 5.21% |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参照市价 | 132.75 | 8.69% |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应付利息 | 参照市价 | 400.95 | 26.24%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进口 | 参照市价 | 11,027.80 | 18.40% |
厦门建发仓储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仓储储运费、拖车费及代垫费用 | 参照市价 | 16.35 | 1.83% |
厦门建发仓储有限公司 | 仓储储运费、拖车费及代垫费用 | 参照市价 | 41.20 | 4.61% |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41.60 | 1.88% |
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261.23 | 19.45% |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 支付房租 | 参照市价 | 263.51 | 29.44% |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 支付房租 | 参照市价 | 7.33 | 0.82% |
委托贷款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市场价格 | 关联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万元) |
福州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之关联企业 | 委托贷款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0%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0% | 30,000 | 65.22%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 | 增加财务费用 400.95 |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关联企业 | 委托贷款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 | 10,000 | 21.74%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 | 增加财务费用 132.75 |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委托贷款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 | 6,000 | 13.04% | 同档期贷款的国家基准利率 | 增加财务费用 79.65 |
合计 | 46,000 | 100% | 增加财务费用 613.35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有限售条件股份于追加对价安排完毕12个月后上市流通5%;24个月后再上市流通5%,36个月后非流通股全部实现上市流通。
除上述股改承诺外,报告期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报告期没有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炎元
2010年4月22日
证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编号:临2010-01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04月22日下午1:00在公司本部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9人,郑毅夫董事和王忠兴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吴小敏董事和简永忠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炎元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董事长提名,续聘高松丽为公司本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续聘林志钦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3、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聘任新一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如下:
副总经理 曾庆将、李永、孙刚
总工程师 苏钟人
财务负责人 孙刚(兼)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附:新一届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1、高松丽女士,35岁,毕业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主任、证券部经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曾庆将先生,44岁,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师,技术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经理。
3、李永先生,54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益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建发集团公司贸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苏钟人先生,63岁,博士后,副教授,1983—1989年期间,在美国俄亥俄州大学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电机系博士后,曾任厦门大学电子工程系副主任、厦华研究所所长、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5、孙刚先生,35岁,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华映管(福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专员、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财务部组长、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经理等职,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6、林志钦先生,33岁,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曾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营部财务经理、泉州经营部财务经理、兰州经营部财务经理等职,现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