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如成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吴幼光 |
公司负责人李如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幼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334,954,761.70 | 41,934,001,116.14 | 3.3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472,215,455.38 | 14,434,597,916.88 | 0.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 6.50 | 6.48 | 0.3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16,656,556.36 | -263.2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 -0.46 | -264.2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5,345,181.23 | 175,345,181.23 | -80.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87 | 0.0787 | -8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86 | 0.0586 | -38.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87 | 0.0787 | -8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1.21 | 减少7.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0 | 0.91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456,196.80注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08,394.25注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133,525.44注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32,041.02注4 |
合计 | 44,866,075.47 |
注:
1、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
2、均为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损益。
4、主要为职工辞退补偿损失。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22,36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宁波雅戈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8,979,2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波富盛投资有限公司 | 119,375,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43,268,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波盛达发展公司 | 20,207,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 | 19,117,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阿玛树贸易有限公司 | 14,201,5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13,700,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姚建华 | 13,114,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恩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1,076,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崇恽 | 9,352,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7.64%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结算的房地产收入减少。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0.16%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结算的房地产收入及投资收益减少。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8.64%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结算的房地产收入减少。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3.27%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在报告期内支付的土地款增加。
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长62.51%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在报告期内支付的合作开发项目土地款增加。
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0.55%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4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在60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在7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在8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雅戈尔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0%。
公司股东严格履行承诺。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A.宁波雅戈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已与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投资中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雅戈尔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415,000,000 股限售股转让给投资中心。股权转让已完成。在本次转让过程中,雅戈尔控股、投资中心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雅戈尔控股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雅戈尔控股就其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26.04%的股份(579,896,185股)承诺如下:
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将承继权益变动前本公司在雅戈尔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自2009年5月16日起,在未来十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持有的雅戈尔股份。
·投资中心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投资中心就其持有的受让雅戈尔控股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64%的限售股份(4.15亿股)承诺如下:
投资中心受让的上述股份将承继受让前雅戈尔控股在雅戈尔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在目前分四年逐年解禁的基础上延长一年变为分五年逐步解禁,即自2010年5月16日起每年可流通20%(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在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在4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0%)。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就其所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自承诺做出日起,在未来五年内,本人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直接持有的雅戈尔股份,也不通过宁波市投资中心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间接持有的雅戈尔股份。
雅戈尔控股、投资中心和李如成先生严格履行承诺。
B.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投资中心”)持有的公司414,645,61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被法院强制执行扣划至4899名申请执行人名下,该4899名自然人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承继投资中心关于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
该4899名自然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155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公司当年净利润的3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386,924,598.85元进行分配,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38,692,459.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82,225,739.91元,减去2008年度分红667,983,508.5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62,474,370.37元。
201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9年末的总股本2,226,611,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
2010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0-018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55元/股(含税)、0.495元/股(税后)
●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9日
●除息日:2010年4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7日
根据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由2010年4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截至2009年末,本公司总股本为2,226,611,695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此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9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 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除10%个人所得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5元,即每股0.495元。持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即每股0.5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9日
除息日:2010年4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富盛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4-87425136 传真:0574-8742539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0-01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越南TIN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推进新马集团生产基地的转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马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马公司”)与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贷款协议,以标的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作价,投资364万美元收购伊藤忠持有T.I.N. CO., LTD., (以下简称“TIN”)91%的股权及股东贷款。该项投资需经越南政府批准,目前已获得越南政府批出的投资证书。
根据协议约定,新马公司将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伊藤忠卓越纤维(亚洲)有限公司收购TIN余下9%的股份及股东贷款。
收购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新增TIN公司。根据预算,该项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