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2 审议如下议案:
(1)《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大资产的议案》。
4、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5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0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新西路9号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新西路9号
8、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9、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10、邮政编码: 518055
11、联系人:杜永刚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形式表决权:
| 1 | 《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2 | 《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3 | 《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4 | 《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5 | 《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6 | 《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8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 9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大资产的议案》 | 赞成 □ | 反对 □ | 弃权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2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关联董事高云峰、胡殿君、刘学智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逊电子”)、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冶星”)和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板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德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9,000万元。董事出席率为100℅,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辽宁省营口市市府路140号
法定代表人:周广英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不上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54%的股份,公司为大族冠华的控股股东,大族冠华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
2、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沙河新围工业区第九栋
法定代表人:杨朝辉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58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用于电路板和液晶片的检测机,以及从事计算机辅助软件、电子工模具的开发业务。产品50%外销。检测机售后维修、保养服务(以上仅限上门服务)。
公司持有麦逊电子61%的股份,公司为麦逊电子的控股股东,麦逊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
3、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路蛇口东角头工业区C座二楼A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朝辉
成立时间:2000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5,196.98万元
主营业务:发光二级管、数码管、LED点阵块、LED半户外点阵块、钟屏、LCD背光源及相素管等。
公司持有国冶星51%的股份,公司为国冶星的控股股东,国冶星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
4、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板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余姚市兰江街道工业功能区
法定代表人:尹建刚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6,300万
主营业务:印刷版材、印刷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提供印刷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持有大族德润51%的股份,公司为大族德润的控股股东,大族德润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大族冠华、麦逊电子、国冶星、大族德润(以下内容按照此顺序)
4、相应债权人名称:营口银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营口分行(大族冠华);湛江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麦逊电子);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国冶星);中信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大族德润)。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分别为:
①营口银行营业部2,000万元贷款、中国银行营口分行2,000万元授信额度;
②湛江银行深圳分行1,500万元贷款;
③宁波银行深圳分行1,500万元授信额度;
④中信银行宁波余姚支行2,000万元贷款。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①大族冠华: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4,372.38万元,负债总额为23,575.53万元,净利润为3,131.99万元,净资产为20,796.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13%,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麦逊电子: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828.55万元,负债总额为3,170.40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为349.23万元,净资产为6,658.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26%,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国冶星: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175万元,负债总额为6,325万元,净资产为9,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9%,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大族德润: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458万元,负债总额为2,388万元,净资产为6,0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3、资信情况
上述公司的信用等级:AAA级(大族冠华)、A级(麦逊电子)、A-级(国冶星)、A-级(大族德润),以上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0年4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07亿元和3.59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30.5%和18.04%,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3.57亿元和2.57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7.94%和12.91%。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2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转让重大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重大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子公司转让资产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尚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先后在2010年1月5日、2010年3月23日对该事项前期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控股子公司转让重大资产的公告》、《控股子公司转让重大资产后续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54%的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因产能扩张的需要,将搬迁至新厂区,位于营口市区的老厂区地块(土地编号:2009K-3,土地面积51,721平方米)被营口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并已作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2010年3月19日,大族冠华收到营口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动迁补偿金额为实收土地出让金的80%,大族冠华应得补偿金额约为1.42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及成本,预计大族冠华实现利润约为9,000万元。公司持有大族冠华54%的股份,此次资产转让将增加2010年合并报表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约4,860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地址: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4-5号,邮编:1150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资产名称:土地
2、 资产所在地: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140号
3、 资产类别:土地使用权
4、 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和方式:2007年3月,出让方式。
5、 资产运营情况:该项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为2007年,折旧年限为50年。
6、 资产财务情况: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该资产帐面净值1683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2009年11月20日,大族冠华收到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的关于《收回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的通知,根据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大族冠华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14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地块现已被营口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并已作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
2010年3月19日,大族冠华收到营口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大族冠华动迁补偿金额为实收土地出让金的80%,大族冠华应得补偿金额约为1.42亿元。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资产转让,系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目前大族冠华新厂区已建设完毕,正在搬迁中,此次资产转让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运营。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54%的股份,此次资产转让将增加2010年合并报表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约4,86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23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0年4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云峰先生、副总经理张建群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永刚先生、财务总监周辉强先生、独立董事李景镇先生、保荐代表人王永兴先生及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2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5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全体监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全体监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4、全体监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全体监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全体监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全体监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目前已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合理和完善的公司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上述1至4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