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0-25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权证代码:580022 权证简称:国电CWB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单位:股
| 每10股送股数 | 7 |
| 每10股转增股数 | 3 |
| 每股送股数 | 0.7 |
| 每股转增股数 | 0.3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078 |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002 |
● 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30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10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0年4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5,447,769,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7股,转增3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2元,共计派发股利424,925,986.52元(含税)。实施后总股本为10,895,538,116股,增加5,447,769,058股。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02元。
(2)对于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002元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扣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778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QFII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除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之外的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8元。
三、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30日
2. 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4日
3.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5日
4.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1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4月3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外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送转增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小计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447,769,058 | 100 | 3,813,438,341 | 1,634,330,717 | 5,447,769,058 | 10,895,538,116 | 100 |
| 股份总数 | 5,447,769,058 | 100 | 3,813,438,341 | 1,634,330,717 | 5,447,769,058 | 10,895,538,116 | 100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0,895,538,116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14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10-58682100 58682106
联系传真:010-6482990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101
九、备查文件目录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0-26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权证代码:580022 权证简称:国电CWB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电CWB1”认股权证
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国电CWB1”认股权证(权证代码:580022,行权代码:582022)的存续期为2008年5月22日至2010年5月21日,“国电CWB1”认股权证将于2010年5月17日进入行权期。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21日中的交易日为“国电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在行权期“国电CWB1”认股权证将停止交易,国电电力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795),国电电力公司债券(交易代码:126014)仍正常交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国电CWB1”认股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从2010年5月17日(星期一)开始“国电CWB1”认股权证终止交易,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国电CWB1”认股权证目前的行权价格为7.47元/股,行权比例为1:1。投资者每持有1份“国电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7.47元/股的价格认购1股国电电力A股股票。
2010年5月21日为“国电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终止日,截至当日交易时间结束时点(即15:00),尚未行权的“国电CWB1”认股权证将被全部注销,提请投资者注意。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拨打投资者热线电话:010-58682100,010-58682109。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0-27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权证代码:580022 权证简称:国电CWB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CWB1”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0年4月20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10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公司A股股票(“国电电力”,股票代码:600795)除权除息时,公司认股权证(“国电CWB1”,权证代码:580022)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权除息日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公司A股股票除权除息日参考价)。
国电CWB1本次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调整的实施日期为公司2009年度送转股及分红派息的除权除息日。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向2010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以未分配利润进行每10 股送7股;以资本公积金进行每10 股转增3 股。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5月4日。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