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潘得国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郑兴国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世红 |
公司负责人潘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兴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世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6,686,224,284.30 | 6,075,528,458.05 | 10.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32,258,731.71 | 1,119,067,875.20 | -16.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5 | 1.98 | -16.66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2,838,438.56 | -274.89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2 | -274.89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8,817,721.48 | -188,817,721.48 | 0.08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3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4 | -21.4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5 | -20.25 | 减少8.4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91 | -20.91 | 减少10.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915.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60,046.20 |
| 合计 | 6,158,869.0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6,718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88,045,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郑锦城 | 1,341,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红霞 | 77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杭州开平科技有限公司 | 60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全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霍灵芝 | 500,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卢秋莲 | 500,06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津华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伟雄 | 497,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镇华 | 49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报告期 报告期期初 增减额 增减比率(%)
应收票据 169,459,000.13 33,079,163.19 136,379,836.94 412.28
应收账款 530,778,655.19 395,387,111.00 135,391,544.1 34.24
存货 791,356,255.63 488,274,333.50 303,081,922.13 62.07
应付票据 433,000,000.00 302,000,000.00 131,000,000.00 43.38
应付账款 999,038,506.82 600,950,756.36 398,087,750.46 66.24
应付职工薪酬 24,941,985.23 14,780,694.48 10,161,290.75 68.75
应交税费 25,010,990.39 -22,230,738.71 47,241,729.10 212.51
应付利息 20,656,620.00 5,914,140.00 14,742,480.00 249.28
长期借款 2,035,350,000.00 1,535,350,000.00 500,000,000.00 32.57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13,637.98万元,增加412.28%,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13,539.15万元,增加34.24%,主要系公司产品产销量增加,受结算周期的影响,应收账款相对增加。
(3)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30,308.19万元,增加62.07%,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原料采购,保证原料煤合理库存。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3,100.00万元,增加43.3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5)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39,808.78万元,增加66.24%,主要系公司产品产销量增加,造成原料采购增加,受付款周期影响,应付账款增加。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1061.13万元,增加68.75%,主要系公司跨月尚未支付的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4724.17万元,增加212.51%,主要系公司应缴增值税由原来的留抵税额减少。
(8)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1474.25万元,增加249.28%,主要系公司按月计提利息,银行有的是按半年为计算付息期,存在计算周期不一致现象。
(9)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50,000万元,增加32.57%,主要系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增加的借款。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2010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3284.74万元,比上年同期40085.57万元增加103199.17万元,增长257.4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881.77万元,比上年同期-18898.31万元增加16.54万元。
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加的原因:
(1)报告期,由于公司焦炭和化工产品产量、销量均比上年大幅度增加所致。
(2)报告期,由于受市场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利润空间仍然很小。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838,438.56 104,544,452.75 -287,382,891.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292,604.43 -205,325,735.55 60,033,131.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894,338.47 121,830,502.26 21,063,836.21
(1)报告期,公司产品产销量增加, 造成原料采购增加,支付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
(2)报告期,公司为保证正常经营活动,增加了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10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2006年,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72个月承诺期满后,在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作除权处理)。
报告期内,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承诺事项履行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市场等因素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得国
2010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ST山焦 编号:临2010-01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6人,郭宝生监事因事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宁春泉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茂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茂为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王茂同志个人简历
王茂,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2000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