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4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原新疆米泉市城东工业开发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00,000,000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7,826,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3%。公司董事长徐永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均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赵成斌先生、占磊先生并在董事会报告后,向与会股东做了述职报告。
2、《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新疆国统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37,662,854.80元(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766,285.4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1,464,906.82元,2009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5,361,476.14元。以现有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1元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1,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4,361,476.14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7、《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9,5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数额38,300,000股,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0年度,本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25,000,000元以内;本公司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3,000,000元以内。
8、《关于公司申请201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68600万元。
9、《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7,826,89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额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5万元。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0-02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