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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10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鑫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参加会议董事9人 ,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年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09年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基本情况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公司2009年年度会计报表,基于鑫新股份2008-2009年二年度发生较大亏损、营运资金出现较大负数、过渡依赖短期借款筹资,银行已将公司的贷款形态进行了战略调整进入次级,2010年3月2日已到期至本财务报告日未偿还的短期借款4,200万元。我们认为鑫新股份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营运资金不足、过渡依赖短期借款,鑫新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拟采取的增加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引入重组方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对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主要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部分组成。重组工作成功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出版、印刷、发行、影视制作、贸易、物流、投资以及教育文化地产等出版文化传媒类业务,以更快地恢复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目前已按程序报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促进公司基本面尽快得到改善。在重组方案获批之前,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维持经营状况的稳步回升,主要措施有:

    1、加强与上下游客户的协作:向主要材料供应商争取更优惠的结算政策,缓解采购资金压力;适当调整销售信用政策和客户结构,勤进快销,加快销售货款结算和资金回笼。

    2、加强与融资机构的协作:与现有各贷款银行保持积极沟通,争取银行稳定、长期的信贷支持,保持与各融资机构的接触,扩大融资渠道。

    3、强化内部挖潜,整合公司资源: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新产品的研发及常见质量问题的攻关工作,降低生产成本,压缩费用支出,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如生产经营资金出现重大缺口,酌情考虑将公司现有商住用地部分对外合作开发或择机转让,以缓解资金压力,维持生产经营的稳定。

    4、寻找项目合作:公司房地产业务已就滨江路项目与上饶市万力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开发协议,由上饶市万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运作、筹集和解决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本项目合作中,公司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较大地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475,649.78元,母公司净利润-86,445,783.22元。分配方案如下:

    (1)因母公司当年年度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5,306,945.08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鉴于母公司当年年度亏损,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的需要,200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及聘请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拟定支付的2009年度的审计报酬为33万元(不含差旅和食宿费)。

    因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阶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并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认真讨论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聘请工作将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编号临时2010-11号《关于公司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温显来、邹美才、徐昌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0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9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度。其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州支行申请授信额约327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县支行申请授信额约35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申请授信额约53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申请授信额约9000万元、交通银行南昌分行丁公路支行申请授信额约8000万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或由温显来先生转授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根据各银行的要求对应逐笔贷款办理相关抵押物品的登记等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参见编号临2010-12《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11

    关于公司预计2010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单位交易内容2010年预计发生额2009年实际发生额
    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阴极铜采购 8000 7164.87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的议案。即公司与博能集团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每年协议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主要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博能集团采购供应铜材等事项。

    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按照原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并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执行。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博能集团总资产186,719万元,净资产57,942万元,2008年度净利润10,00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该项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饶市抗建中路12号

    注册资本:10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温显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房地产、煤炭运销、物业管理等

    历史沿革:江西博能实业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西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是1992年12月成立的民营企业,是一家从事多元化经营的民营企业,总部设在江西省上饶市,拥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份。博能集团是“中国私营企业500强”之一, 江西省重点扶优扶强企业。

    关联关系:博能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长是博能集团的董事长。

    截至上述交易为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将达到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以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博能集团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根据供应合同,公司向博能集团采购生产经营用铜材。

    1、签署协议各方: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博能集团采购生产经营用铜材,自协议签署之日每年协议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公司采购铜材的合计总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限额。

    3、交易价格:上海长江现货月平均价等。

    4、交易结算方式:供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当月货款当月28日前结清,卖方在价格出来次日提供当月结算的增值税发票。

    5、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制定交易价格并按协议规定执行。

    6、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7、关联交易的年度最高总额:每年原材料铜材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线材生产经营用铜材的稳定供给,利于公司线材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六、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3名关联董事温显来先生、邹美才先生、徐昌生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的表决情况为: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何渭滨先生、陈世平先生、吴承平先生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主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属本公司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并经2008年12月31日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协议为事实发生时的一项一签。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12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第四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10年5月21日召开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

    3、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及聘请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预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0年5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4100

    联系电话:0793-8461161

    传真:0793—8461123

    3、附件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复)和附件2(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复印、报刊剪裁、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复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二○一○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股,拟参加贵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此书面回复告知贵公司。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年  月  日  

    附件2: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以上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将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13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鑫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监事,此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礼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年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及拟解决的措施,并将督促加大解决企业资产、经营风险的措施和力度,切实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化解退市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经营业绩,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及聘请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14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2010年4月27日继续停牌,2010年4月28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ST鑫新

    3、股票代码:600373

    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5%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0年4月28日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0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目前已按程序报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披露义务,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批之前,公司将继续深入产品结构调整、降本增效,并多渠道大力开拓市场,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化解退市风险。

    三、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能在2010年内完成,或未能扭转经营亏损的局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敬请投资都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地方:江西省上饶市公司开发区

    邮编:334100

    电子信箱:600373@xxgf.com.cn

    联系电话:0793-8461161

    传  真:0793-846112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熊秋辉   证券事务代表:赵卫红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