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钟崇武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68,762,846股,占公司总股本684,489,729的68.48%。
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468,762,8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468,762,8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468,762,8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详见2010年4月8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修订版)》)。
(四)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468,762,8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赞成468,762,8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经公司审计机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南财审报字(2010)第CA087号审计报告确认,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756,144.55 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990,192.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2,748,187.05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0,514,138.88元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意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红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技改项目建设资金。
(六)审议未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0股,反对468,762,846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公司拟续聘的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审议通过《关于改造优特钢轧钢生产线的议案》
赞成468,762,8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方大特钢聘请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赞成468,762,8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年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杨爱林、罗小平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0-02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