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调查·公司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8:专 版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0年4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1版:信息披露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赵柏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董宗泊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姚第兴

    公司负责人赵柏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宗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第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211,752,0454,122,987,7662.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132,174,1812,106,669,172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052.021.2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586,805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8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505,00925,505,009191.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0.02419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30.023725.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40.024191.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1.20增加0.7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1.14增加0.9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29,8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30,90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2,3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5,934
    所得税影响额-81,2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3,325
    合计1,334,47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3,69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105,189,256人民币普通股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52,094,62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17,7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9,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9,000,088人民币普通股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954,35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415,01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603,161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36,250人民币普通股
    高鹏(上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3,670,76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项目金额(元)增减额增减比率
    2010第一季度2009第一季度(%)
    财务费用1,373,7083,320,054-1,946,346-58.62
    资产减值损失4,230,0321,538,0392,691,993175.03
    营业利润39,221,78023,531,79815,689,98266.68
    营业外收入2,747,47711,027,899-8,280,422-75.09
    营业外支出1,767,1469,530,112-7,762,966-81.46
    所得税费用12,527,23019,124,852-6,597,622-34.50
    少数股东损益2,169,872-2,849,7365,019,608-

    注:主要变动原因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和借款利息支出的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3、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毛利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4、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减少。

    5、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牛只损失减少。

    6、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本期收到所得税返还。

    7、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亏损减少。

    2)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金额(元)增减额增减比率
    2010年3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预付款项154,411,926116,414,23137,997,69532.64
    在建工程56,677,04440,958,95215,718,09238.38
    短期借款193,000,000128,000,00065,000,00050.78
    应付职工薪酬49,769,03297,726,790-47,957,758-49.07
    应交税费47,188,3174,458,18542,730,132958.46

    注:主要变动原因

    1、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多。

    2、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为扩大产能而增加厂房、设备建设工程。

    3、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4、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初支付09年年终奖。

    5、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交流转税增加。

    3)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金额(元)增减额
    2010第一季度2009第一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586,805-40,369,676-47,217,1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42,053-34,569,810-7,672,2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24,9211,376,29138,948,630

    注:主要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0年3月1日接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通知,光明集团协议受让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14,404,338股股份已于2010年2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后,光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14,404,3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176%。加上光明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光明集团实际可控制的本公司股份为681,903,3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448%。

    2、2010年1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详见2010年1月21日,3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0年3月25日本公司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0』92号)。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详见2010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股改时承诺:1、若东方希望不能履行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规定的支付对价的义务时,将垫付其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承担的对价。若此后该等股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须向垫付方支付所垫付的对价及补偿金,或在取得垫付方的书面同意后,由光明乳业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3、在2006年、2007年、2008年光明乳业年度股东大会上将联合提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可分配部分的50%,并对此提案投赞成票。4、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激励计划。

    股东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在股改时承诺: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2、在2006年、2007年、2008年光明乳业年度股东大会上将联合提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可分配部分的50%,并对此提案投赞成票。3、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激励计划。

    严格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2007年10月份,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达能亚洲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收购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严格履行承诺
    2009年7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目前没有拟在未来12个月改变光明乳业主营业务的计划或对光明乳业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目前没有拟在未来12个月内对光明乳业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保持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不变。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2008年9月23日,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牛奶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本报告期内,不实施现金分红。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柏礼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