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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阮人旦先生、总经理滕国纬先生、总会计师金敏强先生及财务部经理张琰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113,950,957.473,857,513,757.186.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812,679,997.401,817,062,150.41-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654.66-0.2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63,468,343.31-2,711.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4-2,500.0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666,033.9921,666,033.998.87
    基本每股收益(元)0.0560.056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550.05512.24
    稀释每股收益(元)0.0560.0568.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91.19减少0.0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1.17减少0.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6,043.8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1,973.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50.00
    所得税影响额-93,716.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91.73
    合计281,442.0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4,35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9,022,7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1,395,32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960,268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翱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37,275人民币普通股
    钱月玉669,001人民币普通股
    黄莉610,2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557,965人民币普通股
    陈莉钗533,688人民币普通股
    刘江528,100人民币普通股
    胡柏君45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比率(%)
    预付款项392,532,162.079,083,838.554221.21
    其他应收款404,716,456.72186,690,383.76116.78
    应付帐款20,657,001.3553,595,407.83-61.46
    长期借款100,000,000.00180,000,000.00-44.44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228,762,716.10101,350,257.43125.71
    营业成本114,183,976.4425,148,524.95354.04
    投资收益11,387,832.297,569,225.915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468,343.3121,577,875.48-2711.32

    (1)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公司支付闵行区华漕镇西郊九韵城二期项目收购款和包销项目包销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公司支付无锡市观湖路与渔港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地款所致。

    (3) 应付帐款减少主要系公司支付应付项目工程款所致。

    (4)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无锡印象剑桥项目归还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5)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流通服务业务实现收入3,588.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35%,均来自于一手代理和二手中介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收入16,688.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7.03%,主要来源于无锡印象剑桥项目,毛利率为32.41%,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委托管理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028.3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2.29%,其中三林城市广场项目实现收入297.21万元,上海馨佳园项目实现收入1,731.1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酒店服务业务共实现收入493.31万元,此为去年四季度新增的业务板块。

    (6)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346.83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闵行区华漕镇西郊九韵城二期项目收购款及无锡市观湖路与渔港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地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如下: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原金丰投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金丰投资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金丰投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迄今,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制订了如下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390,227,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并于2010年4月15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人旦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0-017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上午在无锡灵山印象剑桥会所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利率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由于公司持有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29.5%的股权,且公司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滕国纬先生、王文杰先生、杨永光先生回避了表决(详见临2010-018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0-018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借入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利率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滕国纬先生、王文杰先生、杨永光先生回避了表决。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利率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由于公司持有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29.5%的股权,且公司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滕国纬先生、王文杰先生、杨永光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皋玉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滩涂造地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旧区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崮山路322弄5号601室

    法定代表人:沈正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提供贷款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资产管理及业务咨询,受托审核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代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其他住房贷款提供咨询、代办服务,房地产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3.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持有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29.5%的股权,且公司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万曾炜、钱品石、吕长江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资金需求,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万曾炜、钱品石、吕长江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