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郭华强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徐丽君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萍 |
公司负责人郭华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823,112,140.00 | 777,256,396.99 | 5.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50,148,563.81 | 345,766,729.00 | 1.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80 | 1.78 | 1.1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8,832,849.18 | 4.07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51 | 4.20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08,778.42 | 4,408,778.42 | 32.5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 | 0.023 | 35.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4 | 0.014 | 1,3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3 | 0.023 | 35.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 | 1.27 | 增加0.2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1 | 0.81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0,771.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05,6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199.1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017.1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3,800.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9,376.19 |
| 合计 | 1,603,376.7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42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 44,853,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4,489,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郭华强 | 14,123,1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万巴黎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99,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57,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万巴黎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46,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许建国 | 2,509,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
科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付账款 18,786,926.97 4,440,596.74
其他应收款 16,329,859.87 10,473,068.26
短期借款 206,000,000.00 96,000,000.00
预收账款 149,393,719.55 113,512,705.22
应付职工薪酬 4,383,107.55 19,680,270.00
应交税费 -22,836,067.50 -9,362,692.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20,000,000.00
长期借款 0.00 20,000,000.00
1、预付账款比期初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环保业务采购原材料预付货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项目周转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比期初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
4、预收账款比期初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根据销售合同预收部分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大幅减少是因为本期支付了计提的应付工资所致;
6、应交税费比期初大幅变动是因为本期公司环保业务原材料备货增加,进项税额留抵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大幅减少是因为本期无长期借款到期所致;
8、长期借款比期初大幅减少是因为本期公司归还了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科目
科目 本期数 上期数
营业收入 80,073,134.97 120,524,620.94
营业成本 34,304,806.83 82,168,957.93
销售费用 13,598,442.30 10,671,729.11
资产减值损失 1,048,238.95 167,289.07
投资收益 -82,509.85 -415,280.05
营业外收入 1,480,850.33 2,607,119.87
1、营业收入比上期大幅减少是因为公司本期环保业务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期大幅减少是因为成本随收入减少而减少所致;
3、销售费用比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BPO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公司本期坏帐计提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比上期大幅变动是因为本期公司股票及基金投资亏损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大幅减少是因为本期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科目
科目 本期数 上期数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36,773.82 7,423,313.7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762,853.63 31,641,362.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047,679.42 10,660,780.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4,328.30 609,08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000,000.00 6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640,000.00 25,000,000.00
1、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期大幅减少是因为本期公司收到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支付了计提的应付工资增加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环保业务缴纳增值税比上期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期大幅减少是因为本期处置该类资产数额减少所致;
5、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按约定向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所支付现金增加而上期无此投资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公司增加了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数额比上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鉴于公司2010年度的研发投入需求较大,董事会建议200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华强
201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0-009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会议发出通讯表决票9张,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主业定位和发展考虑,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桐庐信雅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热电”)42.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协议价人民币7,535,460.10元;将1.5%的桐庐热电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家泉,交易金额为协议价人民币1.00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关于转让联营公司股权公告”(临2010-010号)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2010-010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联营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持有的桐庐信雅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热电”)42.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帆达”),交易金额为协议价人民币7,535,460.10元;将1.5%的桐庐热电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家泉,交易金额为协议价人民币1.0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2010年4月26日,本公司与金帆达、陈家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桐庐热电42.0%的股权转让给金帆达,交易金额为协议价人民币7,535,460.10元;将1.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家泉,交易金额为协议价人民币1.00元。本公司与金帆达、自然人陈家泉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本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浙江省桐庐县横村镇,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400003346,法定代表人:孔鑫明,经营范围:生产41%、62%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10%草甘膦水剂、草甘膦原药、氯甲烷、甲缩醛、盐酸、硫酸、亚磷酸、亚磷酸二甲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截止2009年12月31日,金帆达的资产总额为116661万元,净资产为5152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自然人陈家泉先生,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浙江省温岭市人。2007年3月至今,任桐庐热电总经理,其没有控制其他任何公司。
3、金帆达、陈家泉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的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所持桐庐热电43.5%的股权。
桐庐热电成立于200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7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5%;金帆达出资2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5%;陈家泉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桐庐热电注册地:浙江省桐庐县,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22000003397,法定代表人:孔鑫明,经营范围:筹建供电、供热项目(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经营)。
2、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桐庐热电的资产总额为152,303,326.97元,负债总额为138,546,005.30元,资产净额为13,757,321.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757,321.67元,实现营业收入43,599,283.75元,营业利润为-17,929,626.9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94,068.75元。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桐庐热电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648,500.00元;本公司对桐庐热电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50,000.00元;桐庐热电尚欠本公司属下企业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795,440.00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本公司将持有的桐庐热电42.0%的股权转让给金帆达;1.5%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家泉。
2、定价情况:以2009 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
3、交易金额:人民币7,535,461.10元。
4、支付方式:经三方确认,金帆达、陈家泉先生于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全额付清。
5、协议生效条件:经本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三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公司对桐庐热电的借款人民币4,648,500.00元和利息,由金帆达协助桐庐热电向公司偿还,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支付,在桐庐热电不能归还时由金帆达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桐庐热电欠本公司属下企业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795,440.00元,由金帆达协助向杭州天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偿还,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支付,在桐庐热电不能归还时由金帆达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3、本公司对桐庐热电人民币3465万元的担保事项,金帆达承诺,由本公司、金帆达、桐庐热电与银行商谈,以金帆达另行为桐庐热电提供担保的方式,由银行解除本公司上述担保事项下的担保责任。在银行未解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之前,由金帆达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4、股权交割日后,本公司所委派的桐庐热电董事、监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将向桐庐热电提出辞职。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桐庐热电从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来看,已不符合信雅达未来业务的定位和发展需要。基于公司主业定位和发展考虑,将公司持有的43.5%股权计人民币7,535,461.10元转让给金帆达、陈家泉先生。
2、本次出售桐庐热电股权后,公司不再持有桐庐热电的股权。
3、本次出售桐庐热电股权,预计公司将产生1,551,026.17元投资收益(未考虑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4、公司为桐庐热电提供的担保事项,桐庐热电尚欠本公司及属下企业资金等事项,已在协议中作了相应安排,保障了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