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郑树昌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米展成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龙维 |
公司负责人郑树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米展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655,059,866.78 | 558,909,136.17 | 17.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61,038,559.62 | 360,173,488.38 | 0.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50 | 2.444 | 0.2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258,949.22 | 63.6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9 | 63.63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5,071.24 | 865,071.24 | 8.6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 | 0.006 | 8.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2 | -0.012 | -317.2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 | 0.006 | 8.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40 | 0.240 | 增加1.8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09 | -0.509 | 减少303.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9,722.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13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77,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91,395.99 |
| 所得税影响额 | -748,714.66 |
| 合计 | 2,704,033.9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261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 | 48,373,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8,916,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9,572,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迈科龙电子有限公司 | 1,668,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童诚婧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楼剑锋 | 76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尹立东 | 5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叶海云 | 4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诸依群 | 36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芹 | 30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货币资金 | 202,828,253.29 | 136,836,871.94 | 65,991,381.35 | 48.23 | 系本期处置纹水路地块收到的现金 |
| 预付款项 | 33,969,505.88 | 570,674.77 | 33,398,831.11 | 5852.52 | 系预付的购置风电设备款 |
| 存货 | 13,420,504.81 | 5,639,050.05 | 7,781,454.76 | 137.99 | 系本期购入尚未销售的贸易库存 |
| 预收款项 | 1,605,692.11 | 5,312,550.86 | -3,706,858.75 | -69.78 | 系本期结转收入 |
| 应交税费 | 3,262,339.21 | 7,811,916.71 | -4,549,577.50 | -58.24 | 系本期上交上年未交税金 |
| 专项应付款 | 127,414,216.59 | 5,213,076.50 | 122,201,140.09 | 2344.13 | 系本期处置纹水路地块收到的现金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营业收入 | 396,251,799.86 | 266,501,063.42 | 129,750,736.44 | 48.69 | 本期贸易收入增加 |
| 营业成本 | 387,939,020.03 | 252,841,842.13 | 135,097,177.90 | 53.43 | 收入增加相应成本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89,672.16 | 838,807.60 | -449,135.44 | -53.54 | 系本期房产税减少 |
| 财务费用 | 1,517,851.51 | 2,642,511.38 | -1,124,659.87 | -42.56 | 银行借款利息减少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202.11 | 160,101.08 | -183,303.19 | -114.49 | 系本期提取的坏帐准备比上年同期减少 |
| 投资收益 | -174,988.60 | 218,983.12 | -393,971.72 | -179.91 | 联营企业上海天祥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本期利润亏损 |
| 营业外收入 | 3,550,376.63 | 20,000.00 | 3,530,376.63 | 17651.88 | 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
| 营业外支出 | 97,628.00 | 65,342.79 | 32,285.21 | 49.41 | 支付的职工补偿金 |
| 所得税费用 | 1,433,465.25 | 1,163,709.36 | 269,755.89 | 23.18 | 母公司利润增加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6,744,724.76 | 327,249,139.22 | 139,495,585.54 | 42.6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4,003,673.98 | 347,206,661.48 | 126,797,012.50 | 36.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58,949.22 | -19,957,522.26 | 12,698,573.04 | 63.6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549,353.07 | 156,000.00 | 125,393,353.07 | 80380.35 | 系本期处置纹水路地块收到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81,249.40 | 21,899.00 | 33,159,350.40 | 151419.47 | 系预付的购置风电设备款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368,103.67 | 134,101.00 | 92,234,002.67 | 68779.5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400,000.00 | 32,400,000.00 | 30,000,000.00 | 92.59 | 新增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517,773.10 | 17,688,600.08 | 63,829,173.02 | 360.85 | 归还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17,773.10 | 14,711,399.92 | -33,829,173.02 | -229.95 | 银行借款净减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正积极发展风力发电产业,项目建设中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周转和自有资金投入,为了集中资金全力支持风电项目,节约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而稳定的投资回报,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通过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 “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树昌
201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二〇〇九年年会)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假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机场城市航站楼10楼会议厅召开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2009 年年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7 名,代表股份77,375,9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1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树昌董事长主持,董事米展成、施蓓、汤震宇、于成钢、杨金同,监事张静仪、张文伟、马海光,高管徐根祥、王炳坤、龙维、邵宗超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六项议案,有效表决权数为77,375,921股。经大会表决:
一、以77,375,565股同意,155股反对,201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9%。
二、以77,375,565股同意,155股反对,201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9%。
三、以77,375,565股同意,155股反对,201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9%。
四、以77,375,565股同意,155股反对,201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9%。
五、以77,375,565股同意,155股反对,201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9%。
六、以77,375,565股同意,155股反对,201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9%。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路少红、季伟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2009 年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9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10年4月26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机场城市航站楼10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经董事会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提议续聘:米展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施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徐根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炳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龙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10年4月27日至2011年4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米展成先生为总经理以及续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任职资格。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拟定:公司以下高管自2010年4月27日起的任期内,总经理米展成先生年薪为20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施蓓女士年薪为16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徐根祥先生年薪为13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王炳坤先生年薪为11万元人民币,财务总监龙维先生年薪为11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遵循了“按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则。同时,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可以增强公司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鼓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和股东做出更大贡献。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程序,符合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