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具减持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0-004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具减持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现持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12,500万股股份,占重庆农商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79%。该行已于2010年2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该行的国有法人股东,应依法按比例减持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农商行股份并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持有。按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国有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1、由其全部承担本公司依法按比例减持重庆农商行股份并转社保基金持有的义务;2、由其在本公司减持的相关手续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司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和重庆农商行H股发行价格计算对价,并以现金方式将此对价支付给本公司。
据此,本公司已于2010年4月27日分别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具了减持承诺函,同时向重庆农商行出具了委托书,承诺:
一、重庆农商行发行H股时,本公司将依法按比例减持重庆农商行股份并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二、授权重庆农商行根据社保基金的要求,在H股发行时将本公司应依法减持的国有股划转给社保基金持有,并办理股份划转的相关手续。
公司将在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明确后,根据减持的确切对价金额,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公司国有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转持对价的关联交易予以审议。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