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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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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
    201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对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请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简称“10武中小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

    3、债券期限:3年。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6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9%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1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即2.37%(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投资人定向转让选择权:本期债券投资人享有5次全部或部分转让本期债券给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权利,行权的频率为从本期债券的首个起息日起每半年一次,转让净价为本期债券面值。欲行使定向转让选择权的投资人须在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在投资人定向转让期内向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施转让。

    6、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共设置5个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分别为2010年10月28日、2011年4月28日、2011年10月28日、2012年4月28日和2012年10月28日前第6个工作日起的2个工作日。

    7、投资人定向转让期: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共设置5个投资人定向转让期,分别为2010年10月28日、2011年4月28日、2011年10月28日、2012年4月28日和2012年10月28日前第4个工作日起的4个工作日内。

    8、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10、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11、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0年4月28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止。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见下表:

    债券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BB-
    2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BBB-
    3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BBB-
    4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BB+
    5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BBB-

    13、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提供再担保。

    14、流动性支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为债券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并为担保人和再担保人提供流动性支持。担保人和再担保人如果出现流动资金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将根据担保人和再担保人的申请,按照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对其提供信贷支持,以满足担保人和再担保人流动资金需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信贷支持不属于担保和变相担保的范畴。

    15、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联合发行人/发行人:指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总募集说明书:指联合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

    分募集说明书:指各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分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计息年度: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的前一个自然日止。

    年度付息款项: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每个计息年度利息的款项。

    担保人:指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再担保人:指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0]85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联合发行人

    (一)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联系人:陈世欢、吴文静

    电话:027-87506162

    传真:027-87506170

    邮政编码:430071

    (二)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流芳东一产业园一号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桂湘

    联系人:王桂湘、匡红

    电话:027-59818106

    传真:027-59818118

    邮政编码:430205

    (三)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青山区任家路临江大道862号

    法定代表人:张恒明

    联系人:蔡美玲

    电话:027-86855423

    传真:027-86311004

    邮政编码:430081

    (四)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武大科技园创业楼4楼

    法定代表人:王宏英

    联系人:熊丰萍

    电话:027-87196373-8805

    传真:027-87196377

    邮政编码:430223

    (五)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

    法定代表人:王朝东

    联系人:江彬

    电话:027-81820104

    传真:027-81820103

    邮政编码:430223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伍敏、夏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电话:010-88027099、010-88027202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二)副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孙德杰、韩莎莎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18楼

    电话:0769-22119242

    传真:0769-22119242

    邮政编码:523000

    (三)分销商: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4号润华商务花园D座

    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联系人:赛希颖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4号润华商务D座

    电话:0371-63581566-7207

    传真:0371-63581337

    邮政编码:450012

    三、担保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洪山区珞瑜路吴家湾

    法定代表人:熊伟

    联系人:邱华凯

    电话:027-85766650-807

    传真:027-85766665

    邮政编码:430079

    四、再担保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江汉区发展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国霞

    联系人:王筱鹏

    电话:027-85613575

    传真:027-85613636

    邮政编码:430015

    五、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丁继平

    电话:010-85679696-8815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湖北原道律师事务所

    住所:汉口解放大道11063-3西苑商务楼102室

    负责人:舒永华

    联系人:欧阳爱民

    电话:027-83612018

    传真:027-83617120

    邮政编码:430030

    八、审计机构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中山大道1056号金源世界中心AB座

    法定代表人:吴益格

    联系人: 刘经进、江斌

    电话:027-82814094

    传真:027-82814094、027-82814596

    邮政编码:430017

    (二)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解放大道单洞路口武汉国际大厦B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黄光松

    联系人:钟建兵、王明璀、杨红青、晏红

    电话:027-85426771、027-85426261

    传真:027-85424329

    邮政编码:430022

    (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20层2008室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联系人:李耀堂

    电话:010-85866870转8608

    传真:010-85866877

    邮政编码:10002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联合发行人:

    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人一览表
    序号债券发行人发债金额(万元)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0
    2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2,500
    3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000
    4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
    5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3,500
     合计20,000

    二、发行模式:本期债券由联合发行人按照“企业自愿、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统一组织、市场运作”的模式联合发行。

    三、债券名称: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简称“10武中小债”)。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

    五、债券期限:3年。

    六、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6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9%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1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即2.37%(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投资人定向转让选择权:本期债券投资人享有5次全部或部分转让本期债券给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权利,行权的频率为从本期债券的首个起息日起每半年一次,转让净价为本期债券面值。欲行使定向转让选择权的投资人须在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在投资人定向转让期内向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施转让。

    九、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共设置5个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分别为2010年10月28日、2011年4月28日、2011年10月28日、2012年4月28日和2012年10月28日前第6个工作日起的2个工作日。

    十、投资人定向转让期: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共设置5个投资人定向转让期,分别为2010年10月28日、2011年4月28日、2011年10月28日、2012年4月28日和2012年10月28日前第4个工作日起的4个工作日内。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十三、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十四、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0年4月28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止。

    十五、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0年4月28日。

    十六、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0年4月28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止。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九、付息日:2011年至2013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3年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一、本息兑付方式: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三、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见下表:

    债券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BB-
    2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BBB-
    3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BBB-
    4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BB+
    5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BBB-

    二十五、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提供再担保。

    二十六、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八、流动性支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为债券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并为担保人和再担保人提供流动性支持。担保人和再担保人如果出现流动资金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将根据担保人和再担保人的申请,按照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对其提供信贷支持,以满足担保人和再担保人流动资金需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信贷支持不属于担保和变相担保的范畴。

    二十九、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分销商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和再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和再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和《再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和再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和新再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及投资人定向转让实施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3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3年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工作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投资人定向转让实施办法

    (一)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在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首日5个工作日前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发布本期债券定向转让公告。

    (二)投资人在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内按定向转让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

    (三)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在投资人定向转让期内与完成定向转让登记的投资人完成转让。

    (四)本期债券定向转让净价为本期债券面值,转让债券面额应当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五)选择定向转让的投资人须在规定的投资人定向转让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为投资人放弃定向转让,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六)投资人完成登记手续后,登记申请不可撤销。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经有关管理机关审批后凭许可证经营)。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20日,主要从事医药、环保、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高科技领域内的产业投资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及企业并购等。公司目前主要参股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科技”),持有63,840,510股股份,占人福科技总股本的16.408%,为人福科技控股股东。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58,251,187.68元,负债总额1,483,277,334.81元,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336,331,724.62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1,764,981.5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22,737.65元。

    二、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一路20号

    法定代表人:王桂湘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文化教育、科技、电子通讯、广告、房地产、交通、水利、种养殖的投资;计算机软件开发。

    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远投资”)成立于2004年3月,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201002177596。思远投资目前拥有“思远双N”,“思远+1”两个核心IT职业教育项目,以及“金种子”人才定制服务项目。2004年至今,思远投资共为国家输送计算机软件、网络等领域的专业人才35,000余名。思远投资是中国IT培训领域单体规模最大的教育和人才输出机构之一,在武汉、北京、成都、西安等地设有分校,在湖北、河南、江西、四川、湖南、山东、河北、陕西、山西、广西、福建等省设有招生办事处125个,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广州、南京、天津等中心城市设有就业办事处12个。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08,383,376.32元,负债总额243,903,145.9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4,480,230.33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734,863.71元,净利润13,749,536.27元。

    三、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山区任家路临江大道862号

    法定代表人:张恒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73万元

    经营范围:硫酸及附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化学肥料(限分支机构经营)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非标准机械设备的加工、制造。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年经湖北省体改委[1997]356号文批准,以原武汉硫酸厂为主体成立的国有控股公司,2001年进一步改制成为民营企业,国有股已退出控股地位。截至2004年年末,公司在逐步地兼并扩张中,发展成为拥有多个子(分)公司的集团公司,主要生产工业硫酸、发烟硫酸、硫酸二甲酯、液体二氧化硫、亚硫酸氢铵、钛白粉、普钙、有机磷肥、复合肥等。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医药、农药、染料、纺织、涂料、塑料及冶金等行业。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7,027,462.21元,负债总额201,072,115.5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5,955,346.68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0,311,091.98元,净利润8,974,733.66元。

    四、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武大科技园创业楼

    法定代表人:王宏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5,255.25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电力、光学、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研制、销售、技术服务与咨询;人员培训;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设备租赁。

    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由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公司管理层)、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东风汽车公司、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5255.25万元。公司坐落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16亩,拥有国内高压变频行业内首屈一指的技术实力和研发中心,具有专业的变频调速实验室,近6000平米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压电机领域的高科技节能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及服务,是国家高压变频器电力行业标准制定单位。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5,733,612.28元,负债总额75,725,184.0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0,008,428.25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328,440.22元,净利润9,393,722.11元。

    五、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

    法定代表人:王朝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门冬氨酸鸟氨酸、法舒地尔、索法酮)(有效期至2010年11月15日);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是由武汉启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北大正医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以从事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制、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5年9月7日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注册成立。公司是国内经济合作企业以及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拥有33,300平方米的厂房车间,包括原料车间、冻干粉针剂车间、固体制剂车间、辅助动力车间、仓库、行政办公楼、检验中心等建筑物。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门冬氨酸鸟氨酸及制剂是国内独家获批准上市的门冬氨酸鸟氨酸制剂,同时也是全球唯一一个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用冻干粉针制剂。该产品是抢救肝昏迷病人和临床退黄降酶的特效产品,获得SFDA 6年新药保护期限的批准,在肝病用药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自2005年9月7日成立以来,公司业务稳健快速发展,整体资产规模逐年增长。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5,349,026.36元,负债总额42,751,677.2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2,597,349.14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794,805.13元,净利润28,628,759.55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2010年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览表
    序号债券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环保、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高科技领域内的产业投资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及企业并购等。
    2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文化教育、科技、电子通讯、广告、房地产、交通、水利、种养殖的投资;计算机软件开发。
    3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业硫酸、发烟硫酸、硫酸二甲酯、液体二氧化硫、亚硫酸氢铵、钛白粉、普钙、有机磷肥、复合肥等。
    4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压电机领域的高科技节能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及服务。
    5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金额单位:元)

    发行人 2008年度/末2007年度/末2006年度/末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债合计1,483,277,334.811,399,362,867.201,408,205,730.18
    少数股东权益1,038,642,128.25971,909,928.92911,435,239.80
    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336,331,724.62321,808,986.97180,417,674.09
    资产合计2,858,251,187.682,693,081,783.092,500,058,644.07
    资产负债率51.89%51.96%56.33%
    营业收入1,101,764,981.54976,226,800.93920,529,430.03
    利润总额128,848,784.89245,423,747.08136,148,218.24
    净利润14,522,737.65141,391,312.8824,024,140.34
    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负债合计243,903,145.99219,501,290.4978,533,436.44
    所有者权益合计64,480,230.3351,637,470.3147,598,139.16
    资产合计308,383,376.32271,138,760.80126,131,575.60
    资产负债率79.09%80.96%62.26%
    营业收入239,734,863.71157,894,185.24113,848,835.60
    利润总额14,404,111.846,160,955.8514,876,851.16
    净利润13,749,536.273,839,331.1614,873,233.35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债合计201,072,115.53154,643,660.84112,352,212.09
    所有者权益合计135,955,346.68121,157,525.5397,979,239.78
    资产合计337,027,462.21275,801,186.37210,631,451.87
    资产负债率59.66%56.07%53.34%
    主营业务收入370,311,091.98241,769,769.13174,840,393.51
    利润总额11,300,337.9523,319,459.8219,439,642.17
    净利润8,974,733.6616,761,559.5812,827,207.29
    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债合计75,725,184.0342,986,037.9326,032,075.68
    所有者权益合计50,008,428.2540,614,706.1425,330,753.20
    资产合计125,733,612.2883,600,744.0751,362,828.88
    资产负债率60.23%51.42%50.68%
    主营业务收入86,328,440.2251,757,524.7426,451,416.84
    利润总额9,393,722.113,283,952.94886,617.56
    净利润9,393,722.113,283,952.94886,617.56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负债合计42,751,677.2222,226,660.0017,662,799.01
    所有者权益合计92,597,349.1463,968,589.5916,486,185.58
    资产合计135,349,026.3686,195,249.5934,148,984.59
    资产负债率31.59%25.79%51.72%
    主营业务收入96,794,805.1347,070,556.846,343,042.96
    利润总额31,700,973.8617,374,685.68497,587.45
    净利润28,628,759.5513,479,573.41486,185.58

    联合发行人的详细财务数据见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发布的本期债券各发行人分募集说明书和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筹集资金用途

    一、发债项目概况

    发行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

    (万元)

    发债金额

    (万元)

    项目批文完工情况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24,7007,000武发改核新字[2007]9号项目处于建设初期阶段,目前已完成20%
    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国家软件人才国际(武汉)培训基地项目30,0002,500武发改核新字[2007]23号项目已完成80%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万t/a金红石钛白粉项目15,0005,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09900526590012项目已完成50%
    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装置系列新型无功补偿产品产业化项目8,1252,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09010036990033项目已完成40%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门冬氨酸鸟氨酸原料精制扩大再生产3,3671,5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09011527100024项目处于建设初期阶段,目前完成30%
    门冬氨酸鸟氨酸针剂扩大再生产4,9502,000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09011527100025项目处于建设初期阶段,目前完成30%

    2万t/a金红石钛白粉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形成资产55%的股份;其余各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各发行人。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的2亿元企业债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存入募集资金使用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前款所述各项目。

    联合发行人已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规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偿还,同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银行在募集资金监管上的权利与义务,从内部自控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出发,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联合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募集资金存放制度

    联合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对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实行集中存放,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2、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联合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二)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券总(分)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联合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委托其对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进行监管。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提供再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公司成立后经过数次增资扩股,目前注册资本为4亿元。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征信业务、担保业务、投融资业务及金融业务为主的主营业务结构。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是武汉市政府系统内的国有控股企业,是国内最早从事信用管理研究和信用产业开发的专业机构之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级试点单位,是国内信用管理行业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国内双重认证的知名企业。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是我国中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07,464,322.88元,负债总额690,422,082.1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17,042,240.69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158,542.73元,净利润24,534,249.69元。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1、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08年度/末
    负债合计690,422,082.19
    所有者权益合计517,042,240.69
    资产合计1,207,464,322.88
    资产负债率57.18%
    营业收入97,158,542.73
    利润总额29,168,412.35
    净利润24,534,249.69

    2、担保人2008年经审计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二)

    3、担保人2008年经审计利润表(见附表三)

    4、担保人2008年经审计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四)

    5、担保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五)

    6、担保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利润表(见附表六)

    7、担保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七)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被担保的债券为3年期企业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债券的到期日: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2013年4月28日。债券发行人应于2013年4月28日清偿全部债券本金和利息。

    3、保证的方式:《担保函》确定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6、保证的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7、债券的转让或出质: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经武汉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湖北省最早设立的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公司创建至今,一直致力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先后进行了以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为主体,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奖惩机制、监管机制为核心的系列制度创新。公司管理和培育了武商、中百、中商、马应龙、建民、长印、武塑、武石油、武汉电缆、双虎涂料等10家上市企业。目前,公司拥有近30家参控股一级下属企业。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755,478,724.88元,负债总额8,604,475,899.47元,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456,869,933.49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86,385,214.03元,净利润542,690,665.44元。

    (五)再担保人财务情况

    1、再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08年度/末
    负债合计8,604,475,899.47
    所有者权益合计6,151,002,825.41
    资产合计14,755,478,724.88
    资产负债率58.31%
    营业收入18,586,385,214.03
    利润总额763,400,519.61
    净利润542,690,665.44

    2、再担保人2008年经审计资产负债表(见附表八)

    3、再担保人2008年经审计利润表(见附表九)

    4、再担保人2008年经审计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十)

    5、再担保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十一)

    6、再担保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利润表(见附表十二)

    7、再担保人2009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见附表十三)

    (六)《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承诺对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担保责任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

    2、保证的方式:《再担保函》确定再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

    3、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本再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在再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仍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以及违约金、赔偿损害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的,再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发行人行使追偿权。

    4、保证范围:再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5、保证的期间:再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再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再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流动性支持

    为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担保人和再担保人出现流动资金不足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将根据担保人和再担保人的申请,按照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对其提供信贷支持,以满足担保人和再担保人流动资金需求。

    二、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各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债券存续期内,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督促各发债主体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进而提高本期债券的抗风险能力。

    (二)违约时拟采取的具体偿债措施和赔偿方式

    联合发行人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在出现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下,发行人同意通过以下方式来保障本期债券的偿还:

    1、以现有的盈利能力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2、通过银行贷款或控股股东借款偿还债券本息;

    3、通过出售存货偿还债券本息;

    4、通过处置固定资产偿还债券本息。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变化将带来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收益水平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领域的项目,各项目虽然收益前景看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疏漏或差错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发行人可能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的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多个行业。多数行业收益水平都受经济周期影响,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甚至出现衰退,各发行人可能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入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按期足额偿付。

    2、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动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各行业的逐步发展,本期债券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将不断调整和完善,不排除国家法规、物价政策、技术进步等因素的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3、技术风险

    本期债券涉及的多个行业均在不断发展,生产技术更新迅速,市场竞争加剧。各发行人如不能主动适应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将面临客户流失和产品市场份额萎缩的风险。同时,人才储备、技术开发、生产设备更新等投资需求也将加大各发行人的资本支出规模和资金压力。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经营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是公司盈利情况的重要影响因素。作为本期债券发行人的各中小企业可能在上述方面有所欠缺,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四)与本期债券定向转让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1、信用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过程中,可能由于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无力受让本期债券。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人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定向转让给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时,可能存在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无法及时筹措到足够资金承接该部分定向转让债券的风险。

    3、操作风险

    在本期债券定向转让的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投资者无法及时完成定向转让。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如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均已获得了相应部门的核准或备案。经过对项目投资回报的综合考察评定,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潜在因素已得到充分考虑。目前各发行人营运正常,财务状况良好,预期现金流量稳定。联合发行人还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此外,本期债券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再担保,使得本期债券担保实力突出,进一步增强了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为投资者拓宽债券交易的渠道。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一方面加强资产管理,强化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另一方面提高生产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多个行业,能有效减少单一行业由于经济周期性变动对债券发行人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的负面影响。

    2、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动风险的对策

    各发行人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变化,加强对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增强对政策制订和行业变动的预见性,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方针。此外,通过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动对各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3、技术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依托自身在各所属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进一步完善研发机构和研发体制,合理甄别行业未来发展方向,规范科技项目投入的管理,合理选择能切实提高盈利能力的研发项目,有效的抵御上述技术风险。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各发行人将不断改革和优化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起适应各公司业务特点的组织构架和管理模式,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业务流程,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四)与本期债券定向转让选择权相关的风险对策

    1、信用风险的对策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实力雄厚,截至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147.55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4.56亿元。公司运作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盈利水平逐年提高。

    2、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金实力较强,完全有能力针对定向转让提早进行足额头寸安排。同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按照第三条第二十九款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这进一步保证了定向转让的头寸安排。

    3、操作风险的对策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含选择权债券业务操作细则》,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制订了关于本期债券定向转让实施的业务流程,公司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把操作风险降到最低。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概要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发行人及债券担保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见下表:

    债券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BB-
    2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BBB-
    3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BBB-
    4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BB+
    5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BBB-
     债券担保人 
     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A
     债券再担保人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AA-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认为:武汉市位于中国中部,是湖北省省会和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教育科研发达,工业基础较好,商贸活跃,经济发展状况较好,并在中西部发展战略中得到国家重视,总体发展前景良好。武汉市政府重视中小及民营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政策和创业环境,中小及民营企业经营环境良好。

    本期债券的5家发行人均是武汉市中小企业的代表,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级别主要集中在BB+~BBB-之间,信用水平一般,所涉及细分行业相关度较低,发生大规模违约的风险相对较小。

    本期债券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信用”)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资公司”)对武汉信用对本期债券的担保责任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一般保证担保。武汉信用作为国有控股的担保机构对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可有效提升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武汉国资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再担保方,为武汉信用对本期债券的担保责任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综合看,本期债券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较小。

    二、优势

    1、本期债券的各发行人均是武汉市中小企业的代表,所涉及细分行业相关度较低,发生大规模违约的风险相对较小。

    2、武汉信用作为国有控股的担保机构,对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可有效提升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

    3、武汉国资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再担保方,为武汉信用对本期债券的担保责任提供一般保证担保,进一步提升了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安全性。

    三、关注

    1、本期债券由5家企业集合发行,各个企业存在业务发展不均衡的情况。

    2、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全部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较易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个别债券发行人的兑付能力有可能发生变化。(下转A7版)

      发行人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思远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