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0-006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立津女士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及摘要。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根据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342万元,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净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配方案无异议,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广告;房屋租赁;药品保健品销售;食品;餐饮,以上增项限分支机构经营。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该事项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变更原因: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已不适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余额百分比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5%。
变更后的计提比例:
账龄1年以内的,不予计提;
账龄1-2 年(含2年)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
账龄2-3 年(含3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
账龄3-4 年(含4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
账龄4-5年(含5年)的,按其余额的70%计提;
账龄5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
变更日期:2009年1月1日。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发表了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现行上市公司一般都已采用帐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本公司原采用的余额百分比法在新形势下显得与整个行业趋势不符;且公司原统一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做法,对帐龄长的坏账计提比例显然过低,对帐龄短的坏账则显得计提比例过高,有失公允。公司调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后,既符合了行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又体现了稳健的会计原则。(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该事项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独立董事张世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世奕先生因工作原因,已提出辞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由于张世奕独立董事的辞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张世奕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决议,拟提名宋建中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宋建中女士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获得结业证书,公司现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天津证监局审核备案。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三)。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2009年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及年审计费用的议案。年审计费用为58万元。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该事项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次股东大会(2009年股东年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10年5月21日(周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九重天会议厅(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3、会议议程:
(1) 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9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9) 审议关于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4、参加会议有关事宜:
(1)出席会议范围:
①2010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于2010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到本公司九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联系电话:022-27304989
传真:022-27304989
邮政编码:300022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
附件一: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既符合了行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又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独立董事: 沈福章
杨蔚东
张世奕
2010年4月26日
附件二:
个人简历
宋建中女士:1953 年出生,研究生,法学学士,一级律师。1976 年至1980 年在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工作;1980 年至1986 年在包头市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副主任;1986 年至今在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宋建中律师连续25 年担任国家多家特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
附件三: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名宋建中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因张世奕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公司董事会人数的1/3。张世奕先生的离任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为解除的情况。
宋建中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沈福章
杨蔚东
张世奕
2010年4月26日
附件四: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建中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时 间:2010年4月16日
附件五: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建中,作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宋建中
2010年4 月16 日
证券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0-007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下午2:0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萍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特此公告。
监事会主席: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