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安”)总经理李从武等14名高管及核心管理骨干向上海维安进行增资,此次增资共计1120万股,增资价格初步确定为每股6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购1000万股,增资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李从武等14名高管及核心管理骨干认购120万股。增资完成后,上海维安总股本将增至5080万股,公司持股比例为67.1033%,并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签署相关协议。
序号 | 股 东 | 本次增发前 | 本次增发后 | ||
股份数量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 | 股份比例 | ||
1 |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088,467 | 60.8295% | 34,088,467 | 67.1033% |
2 | 上海材料研究所 | 5,601,415 | 14.1450% | 5,601,415 | 11.0264% |
4 | 其他自然人股东 | 9,910,118 | 25.0256% | 11,110,118 | 21.8703% |
合 计 | 39,600,000 | 100% | 50,800,000 | 100% |
此次增资上海维安的目的主要是考虑到上海维安目前业务处于快速上升发展阶段,需要扩大生产能力。为了进一步增强上海维安盈利能力,公司决定给予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实现上海维安利润的持续增长;另外,考虑到证监会已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此次增资也是以备将来如果实施上海维安分拆上市后,公司仍能保持对其的绝对控股地位及财务报表的合并。
截止2010年3月31日,上海维安总资产2.4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05亿元人民币。此次增资价格是结合上海维安2009年实现的净利润、截止2010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及四川华衡资产评估事务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的。此次增资事宜需经上海维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001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