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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0-00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0年4月26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沧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5,137,817.85元,其中母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304,532,074.91元,截至2009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81,995,781.24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鉴于截止2009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0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0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沧龙先生、杨骞先生和牟跃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11号)。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为了更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议拟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宏达股份201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2010年年度审计费用。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0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拟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沧龙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及在董事会中的其他职务的议案》;

      公司现任董事长刘沧龙先生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职务及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作为宏达股份创始人的刘沧龙先生带领公司全体员工,抓住机遇,使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宏达股份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贡献。

      公司董事会接受刘沧龙先生的辞职申请,同意刘沧龙先生辞去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职务及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向刘沧龙先生在宏达股份整个发展和壮大历程中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刘沧龙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及在董事会中的其他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现任副董事长杨骞先生、赵道全先生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杨骞先生、赵道全先生的辞职申请,同意辞去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选举牟跃先生为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牟跃先生简历附后。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杨骞先生、赵道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牟跃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选举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选举杨骞先生为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杨骞先生简历附后。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杨骞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沧龙先生、赵道全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刘沧龙先生、赵道全先生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刘沧龙先生、赵道全先生的辞职申请。同意刘沧龙先生、赵道全先生辞去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刘沧龙先生、赵道全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刘军先生、陈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推荐刘军先生、陈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军先生、陈洪亮先生简历附后。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候选人刘军先生、陈洪亮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被提名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宏达股份常务副总经理陈维贵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宏达股份董事会接受陈维贵先生的辞职申请,同意陈维贵先生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并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总经理提名,宏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希先生为宏达股份副总经理,杨希先生简历附后。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陈维贵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希先生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杨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董事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性,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所作的贡献,以及在勤勉尽责,规范公司运作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公司所在地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审议,拟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由2008年每人每年度6万元(税后)调整为2009年度起每人每年8万元(税后)。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是综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等因素,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三项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宏达股份制定并审议通过了三项内控制度:1、《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0-012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附件

      杨骞先生简历:55岁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注册咨询师,四川大学研究生导师,商务部高级研究员,四川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合会第九届副会长。历任什邡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什邡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什邡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主任,海南省经贸厅任副处长、处长,同期兼任省直属公司总经理;德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同期兼任德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四川金路集团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技术委员会主任,同期兼任四川大学化工学院董事,四川省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德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期兼任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牟跃先生简历:51岁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副研究员,历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处长。现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军先生简历:董事候选人,28岁 在读研究生,2004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系本科毕业,2004年至2009年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副总经理,历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总裁。

      陈洪亮先生简历:董事候选人,49岁 研究生学历,1979年至1990年在成都军区政治部办公室工作;1990年至2000年在中国银行成都市青羊区支行工作,任行长、党支部书记;2000年至2001年在中国银行遂宁分行工作,任副行长、党委书记;2001年至2007年在中信银行成都西月城支行工作,任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至2009年在中信银行成都高升路支行工作,任行长、党支部书记;2009年至今代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组工作。

      杨希先生简历:51岁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学士,历任四川攀西地质大队工程师,四川省科委工程师,1998年至今任四川安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0-01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0年4月26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贾元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监事会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5,137,817.85元,其中母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304,532,074.91元,截至2009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81,995,781.24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鉴于截止2009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沧龙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及在董事会中的其他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人代表)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沧龙先生、赵道全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刘军先生、陈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0-01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为成都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其拥有的宏达国际广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

      根据上市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在审议与江南房产的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刘沧龙先生、杨骞先生和牟跃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保障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公司200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及2010年度的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就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成都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8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邓真光

      主营业务:房屋开发、经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五金、建筑工程机械、电工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证经营)。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026.94万元,净资产8,335.92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9,853.32万元,净利润3,175.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江南房产系本公司关联企业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关联董事刘沧龙先生、杨骞先生和牟跃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此项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的规定,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表决通过后,该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正式生效。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双方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年。董事会表决通过后,该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正式生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八、备查文件

      1、《物业服务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0-01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

      ● 会议召开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3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会议地点为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5、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刘沧龙先生、赵道全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刘军先生、陈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听取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0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0年5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洪

      电话:028—86141081

      传真:028—86140372

      邮编:610041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或本公司)出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 月 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1、对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 )项议案反对成票;

      3、对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 )项议案弃权成票;

      4、对于本委托书未明确意见的议案受托人可自主行使表决权。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