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地产投资
  • 12:广告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10:市场·期货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0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7版:信息披露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毛杰因公事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纪昌全出席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廖政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孙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李霞

    公司负责人廖政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83,389,688.693,335,610,847.214.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85,318,997.57673,617,946.04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02.061.9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603,377.85-741.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5-741.92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460,305.5411,460,305.545.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510.03515.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510.03515.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1.69增加0.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1.36减少0.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75,161.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38,121.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28,480.10
    所得税影响额-852,300.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392.77
    合计2,268,894.1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1,92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四川省电力公司51,229,789人民币普通股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7,710,733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54,594人民币普通股
    高亮1,569,500人民币普通股
    肖黎1,001,000人民币普通股
    高淑珍917,800人民币普通股
    吴磊856,84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803,477人民币普通股
    曾令强719,470人民币普通股
    刘绍刚640,2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97,791,135.36250,010,835.68-60.89%为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应收帐款34,598,452.747,552,853.21358.08%为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存货67,839,176.9450,924,973.3933.21%主要是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增加生产用存货所致。
    固定资产2,822,670,354.26811,468,790.42247.85%主要是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本期在建工程预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89,088,160.381,812,575,166.60-95.08%主要是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本期在建工程预转固所致。
    固定资产清理0.005,670.00-100.00%本期固定资产已处置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9,000,000.0021,300,000.00-57.75%主要是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应付帐款358,787,435.49224,589,806.4459.75%主要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应付工程款项增加所致所致。
    应付利息102,990.0069,540.0048.10%为应付未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542,000.0017,542,000.00199.5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项目2010年1-3月2009年1-3月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4,988,075.962,423,935.16105.78%主要为燃气公司计提了预收安装款的营业税。
    销售费用6,327,321.944,235,544.2749.39%主要是本期薪酬支付方式发生改变,以及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31,958,119.8621,970,082.7245.46%主要是本期薪酬支付方式发生改变以及支付费用核算时间差异引起。
    财务费用2,217,068.155,245,950.24-57.74%主要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汇兑收益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1,866,368.80271,843.79586.56%由于应收账款增加,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682,227.87198,984.70242.85%由于对港湾公司投资已减记至零,本期不再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营业外收入4,637,016.081,400,566.78231.08%主要为本期收到处置眉山土地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1,552,213.79118,392.641211.07%主要为本期处置资产损失和缴纳滞纳金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5,007,310.692,971,254.4868.53%为本期计提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2010年1-3月2009年1-3月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03,377.85-2,430,734.67-741.92%%主要是为本期销售收到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879,065.53-458,871,865.61-66.03%主要是本期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44,012.64556,830,193.24-102.15%主要为本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1,200 万元投资合同纠纷案,公司于2008年5 月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0年4月7日,在该院的主持下公司与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用20套“峨眉山天颐温泉休闲乡都温泉公寓”作价1532.2万元抵偿所欠公司的本息及迟延履行金。同时,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乐执字第11-3号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有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2、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将于第二季度正式转产,公司上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相关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会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化以及多晶硅产品的市场前景不明,对公司上半年度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从第二季度开始,原临时并入公司电网的四川华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金岩电站已具备立项时批复的并网条件,与公司并网关系将发生改变,公司电网上的电源结构将发生一定的调整。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在此基础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规定的12个月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完全按照上述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已完成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制订了现金分红政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2009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经公司2010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在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实施。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201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0-1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名(其中:独立董事毛杰因公事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纪昌全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基建、技改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2010年度基建、技改计划项目,预计总投入17234.67万元。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9月出资1000万元投资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港湾公司),持股比例37.04%。港湾公司注册股本2700万元,于2002年3月注册登记成立,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主营业务:车站、码头投资开发;水路旅客运输;乐山肖坝客运码头;水上客运代理业务;工艺美术品销售。港湾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经乐山福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显示:资产总额63,991,739.50元,负债总额54,902,954.80元,资产净额9,088,784.70元,营业收入3,572,018.06元,净利润-3,841,190.14元。

    由于港湾公司成立运营以来年年亏损,公司对港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权益法进行核算,截止2009年11月底,账面价值已归零。根据对港湾公司未来几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预测,预计仍将继续亏损。

    为维护公司利益、收回投资,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该股权。

    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港湾公司1000万股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该项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相应增加公司当期收益。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0-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在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四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赵卫华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赵雄翔代行职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品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