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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宋伯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伯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2,430,899,185.382,405,054,843.19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058,229,345.452,031,846,652.351.30%
    股本(股)300,000,000.0030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866.771.3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302,306,905.20272,721,288.581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382,693.1029,641,428.67-1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851,525.93113,242,806.49-87.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50.50-9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13-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13-3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5.79%-4.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5.79%-4.5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706.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3,331.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4,209.88
    合计-41,415.01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03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汪耀元2,057,614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云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39,316人民币普通股
    谢永康861,827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701,453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金球汽车技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543,3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金球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64,595人民币普通股
    周建平443,753人民币普通股
    时金莲429,200人民币普通股
    朱泽425,540人民币普通股
    何跃刚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4.4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8.56%,主要系2009年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所致。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1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5.57%,主要系公司2009年归还全部银行贷款,公司暂无银行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事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宋伯康、宋琳等发行前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伯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宋琳先生、郭亚娟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公司股东王新潮、苗繁荣等26位自然人股东和两位法人股东深圳格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宋伯康、宋琳、杜国桢、汪培毅、赵刚、徐继坤、陈华、王云舟、陆泽洪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预测公司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0%~30%
    2009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11,224.1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2010年1-6月公司的销售情况将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伯康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实业 公告编号:2010-02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 月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4 月2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伯康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已分别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报告》。

    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实业 公告编号:2010-02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 月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4 月2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云舟主持,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已分别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报告》。

    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公司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认真分析了公司治理存在的阶段性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2、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二、公司治理基本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良好的经营业绩,服务社会,回报股东。

    (一)公司治理规章制度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0年1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使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更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公司章程》及围绕《公司章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结构完整、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成为公司规范管理、稳健经营的行动指南,为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根据有关要求公司进一步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制度》等,建立健全了《年报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重大规章制度,以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根据规定要求,部分经修订的制度已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控股股东为宋伯康家族(指宋伯康先生、郭亚娟女士和宋琳先生三人,其中宋伯康与郭亚娟为夫妻关系,宋琳为宋伯康与郭亚娟之子),累计持股数19,7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5%。控股股东宋伯康先生除投资公司外,并无其他经营性投资和参与经营的事项,其他主要股东也未从事与公司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相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在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都回避表决。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三)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宋伯康先生担任。公司全体董事能积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对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日常运作规范,管理效率较高。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各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对公司发展战略、投资决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任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核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运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职工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1/3,符合有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能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7名,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并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为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行为规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并经 2010年3月25日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经理层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抓好经营和管理。在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授权内,积极履行日常经营与管理的权限,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忠实勤勉,诚信尽责,不存在越权行使职责的行为。

    (六)公司内控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内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上述制度建立后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健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了更加明确的规范条款,更加有章可循。

    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系统控制、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经营业务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完整、合理及有效规范的管理体系。

    (七)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各方面均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内部机构完善,企业管理规范。

    (八)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办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信息。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认真对待股东来电、来访,加强与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通,积极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规范。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需要结合经营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复杂性和风险因素不断增加的情况,继续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公司目前已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为“内审室”,公司内审室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在2009年12月3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目前内审室已配备2名专职人员,另1名专职内审人员的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建立了涵盖经营活动所有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经营战略管理、质量管理、基础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组成的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同时,公司需要对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不断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始终有效,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整改时间: 2010年底前

    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宋伯康,副总经理、董秘汪培毅

    (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整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从事内部审计人员且不得少于三人。公司已经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内审室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包括财务收支、公司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公司基本建设项目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情况、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物资采购情况等进行审计,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司目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为2名,另1名专职审计人员的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

    整改时间: 2010年6月底前

    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宋伯康,副总经理、董秘汪培毅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

    1、充分发挥以独立董事为主导的专业委员会在董事会相关决策中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以独立董事为主要负责人,公司十分重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公司建立了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的机制,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由于事前与独立董事进行认真的沟通,广泛的征求意见和建议,这样对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有效的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促进提升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规范的信息披露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对待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做到有专人接听,现场调研、参观有专人陪同。另外,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来访介绍等,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和交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和与广大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来发展,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投资者展示一个透明、真实的公司状况,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专项活动精神,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报告》登载于201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欢迎证券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公司治理活动邮箱: shgszl@csrc.gov.cn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公司治理活动电话: 021-50121047

    公司联系人: 肖文凤

    公司联系电话:021-59798306

    公司联系传真:021-5979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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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