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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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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18版)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103.1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246.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服装用间位芳纶工程17,500.0017,500.0017,500.00131.0817,529.0329.03100.17%2008年09月01日385.53
    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25,000.0025,000.005,900.001,717.921,717.92-4,182.0829.12%2011年05月31日0.00
    合计-42,500.0042,500.0023,400.001,849.0019,246.95-4,153.05--385.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服装用间位芳纶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前三季度出口订单大幅减少,该项目前三季度均未投产,直至2009年10月恢复生产。

    2、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未达到计划投资进度,主要原因为:(1)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需要重新履行环评手续,开工日期延后,付款时间晚于预期;(2)某些进口设备的交货期较长,原计划的设备预付款未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2008年7月,根据《招股说明书》的约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2,603.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原计划建在公司位于峨嵋山路的西部工业园区(烟台开发区J-1小区),由于该地域蒸汽难以满足对位芳纶产业化的技术要求,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位于黑龙江路的东部厂区(烟台开发区I-2小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服装用间位芳纶工程项目”已先期投入9,318.52万元(截至2008年6月19日)。募集资金到位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18.5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
    5000吨医用氨纶技术改造工程15,000.009.60%项目未完工,无收益
    间位芳纶特品线1,202.25100%项目年底完工,无收益
    芳纶职工宿舍工程1,267.00100%非经营性项目,无收益
    合计17,469.25--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09年末股本总数163,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分派红利97,89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97,890,000股。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08年251,000,000.00181,901,427.94137.99%
    2007年0.00349,865,807.900.00%
    2006年187,000,000.0047,664,802.74392.3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226.77%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被收购或置入资产购买日交易价格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建筑物2009年04月23日1,715.430.000.00评值价值控股股东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上述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行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原计划建在公司西部工业园区,但由于该区未建设自有的蒸汽锅炉,且因环保要求,开发区内不允许企业新建燃煤锅炉,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而公司东部厂区除拥有蒸汽锅炉外,现有的其他公用工程如空压机、冷冻机等也可部分满足对位芳纶工程的技术要求。氨纶集团的土地与公司的东部厂区相邻,公司将其收购用于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可以充分利用公司东部厂区富余的蒸汽、空压、冷冻等公用工程,节省项目投资资金,对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有利的。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0.000.00%1,358.1143.32%
    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公司1,039.670.92%0.000.00%
    合计1,039.670.92%1,358.1143.32%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9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履行。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
    股份限售承诺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敏英女士、副总经理于李强先生

    (3)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人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得到了有效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现时及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得到了有效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05年1月19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世回尧办事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于2005年1月21日在该账户存入1,000万元。后公司对账发现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284.28元。公司自查后认为并未从该账户支取过存款,2005年8月15日,公司为索要存款本息,委托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以下简称“烟台农行”)。

    2005年12月15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5)烟民二初字第2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烟台农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氨纶公司存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30,000元(计算至2005年7月7日,自2005年7月8日至判决生效之日仍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二、驳回氨纶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517元,由烟台农行负担60,032元,氨纶公司负担485元。

    烟台农行不服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4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鲁民二终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0,517元,由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分行负担。

    本年度公司已收回本金1,000万。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0.000.00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0.000.00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0.000.00
    小计0.000.00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0.000.00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0.000.00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0.000.00
    小计0.000.00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0.000.00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0.000.00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0.000.00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0.000.00
    小计0.000.00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0.000.00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0.000.00
    小计0.000.00
    5.其他0.000.00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0.000.00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0.000.00
    小计0.000.00
    合计0.000.00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四次监事会,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4月16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决议于200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23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审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8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决议于2009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审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2009年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年度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各负其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作出各项决策的过程均符合法律程序,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9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1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均出席或列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通过监督我们认为,上述会议召开的程序及时间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决策过程合法有效。监事会也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2009年,监事会及时了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通过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09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公司与保荐人、存管银行三方共同监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服装用间位芳纶项目”已按计划于2008年三季度建成投产;另一项目“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已于2009年四季度开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17.9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对“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的项目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做出变更,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发表了保荐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的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审查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与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协议书》,以评估值以评估值17,154,290元,购买其位于烟台开发区I-2小区的土地一宗及其地上附着的建筑物。2009年6月,本公司向氨纶集团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2009年7月、8月,本公司分别取得了有关部门核发的房产、土地权属证书。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除此之外,本年度公司未出现其他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形。经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六、对关联交易的审查

    2009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纸管,向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向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土地,向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建筑物。上述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经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平、公开,无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其他有关情况的审查

    2009年,公司未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是否审计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XYZH/2009A5031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引言段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氨纶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烟台氨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烟台氨纶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烟台氨纶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非标意见 
    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审计报告日期2010年04月26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郑卫军、侯增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0,167,229.85523,014,661.55483,849,886.44453,996,055.1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38,190,481.53176,458,374.96198,703,478.34156,777,092.73
    应收账款37,101,292.6237,101,292.6244,123,567.8444,123,567.84
    预付款项9,843,297.905,028,856.935,592,931.814,901,683.1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0,799,577.55762,031.6023,588,419.306,548,825.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30,924,726.48111,713,450.34166,581,990.95129,524,913.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017,026,605.93854,078,668.00922,440,274.68795,872,138.0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3,806,000.00 113,806,000.00
    投资性房地产13,069,810.4013,069,810.4010,166,895.4210,166,895.42
    固定资产825,611,640.42675,868,591.00940,578,928.80772,374,137.03
    在建工程32,646,204.3932,646,204.396,369,626.846,369,626.84
    工程物资1,078,618.751,078,618.7593,910.9493,910.94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45,529,426.3640,002,099.3839,260,979.5433,611,418.9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7,070,789.693,073,437.1810,472,557.315,406,483.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925,006,490.01879,544,761.101,006,942,898.85941,828,473.06
    资产总计1,942,033,095.941,733,623,429.101,929,383,173.531,737,700,611.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416.00416.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8,370,400.76143,142,986.34155,832,801.60149,916,359.65
    预收款项24,080,882.1824,080,882.1819,514,540.6819,514,540.6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16,789,703.8316,472,847.7414,293,729.7814,062,883.86
    应交税费20,455,809.2616,399,217.3118,078,645.6116,793,418.9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6,518,721.176,391,117.535,686,570.525,568,115.8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16,215,933.20206,487,467.10213,406,288.19205,855,318.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28,330,000.0028,330,000.0031,909,750.0031,909,75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8,330,000.0028,330,000.0031,909,750.0031,909,750.00
    负债合计244,545,933.20234,817,467.10245,316,038.19237,765,068.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63,150,000.00163,150,000.00125,500,000.00125,500,000.00
    资本公积629,257,816.05629,257,816.05643,407,816.05643,407,816.0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6,460,899.59241,210,835.66246,460,899.59241,210,835.6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12,435,830.49465,187,310.29528,787,459.21489,816,890.4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51,304,546.131,498,805,962.001,544,156,174.851,499,935,542.13
    少数股东权益146,182,616.61 139,910,960.49 
    所有者权益合计1,697,487,162.741,498,805,962.001,684,067,135.341,499,935,542.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42,033,095.941,733,623,429.101,929,383,173.531,737,700,611.12

    (下转B120版)

    (上接B118版)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2,212,957.13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1、IPO募集资金到位金额(扣除直接发行费用)563,161,600.00
    2、转出IPO发行费用-12,130,580.00
    3、IPO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551,031,020.00
    4、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93,403.67
    5、手续费支出-952.00
    6、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6,031,020.00
    7、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185,200.00
    8、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80,794,294.54
    200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252,212,957.13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6,584,547.42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2008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252,212,957.13
    1、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862,345.40
    2、手续费支出-715.00
    3、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2-18,490,040.11
    其中:支付固定资产投资-18,490,040.11
    支付流动资金投资0.00
    2009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236,584,547.42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09年度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86.23万元。

    *2、2009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849.00万元,主要为支付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固定资产投资1,717.92万元、服装用间位芳纶工程设备款131.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07年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本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管理制度部分内容的修改。根据修改后的管理制度,本公司从2008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08年7月16日与光大证券、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09 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38080188000029559活期账户236,583,806.79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37001666660050152939活期账户740.63
    合 计  236,584,547.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5,103.10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4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246.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服装用间位芳纶项目17,500.0017,500.0017,500.00131.0817,529.0329.03100.172008年9月385.53
    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25,000.0025,000.005,900.001,717.921,717.92-4,182.0829.122011年5月0.00
    合计 42,500.0042,500.0023,400.001,849.0019,246.95-4,153.05  385.5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1、服装用间位芳纶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前三季度出口订单大幅减少,该项目前三季度均未投产,直至2009年10月恢复生产。

    2、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未达到计划投资进度,主要原因为:(1)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需要重新履行环评手续,开工日期延后,付款时间晚于预期;(2)某些进口设备的交货期较长,原计划的设备预付款未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2008年7月,根据《招股说明书》的约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2,603.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原计划建在公司位于峨嵋山路的西部工业园区(烟台开发区J-1小区),由于该地域蒸汽难以满足对位芳纶产业化的技术要求,2009年4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位于黑龙江路的东部厂区(烟台开发区I-2小区),并经本公司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服装用间位芳纶工程项目已先期投入9,318.52万元(截至2008年6月19日)。募集资金到位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18.5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服装用间位芳纶工程2008年9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08年9月1日开始投产,至资产负债表日,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计划金额29.03万元。2009年实现效益比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全年效益4,825万,大幅减少4,439.47万元,主要为2009年前三季度市场持续低迷,企业自年初暂停该项目,直至2009年10月本公司逐渐恢复该项目生产。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累计实现的效益
    服装用间位芳纶工程385.531,905.69
    合计385.531,905.69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烟台氨纶 公告编号:2010-008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000.001,039.67
    出租厂房土地108.7381.55
    金额小计3,108.731,121.22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1,560.001,358.11
    出租厂房土地71.7958.86
    金额小计1,631.791,416.97
    合 计4,740.522,538.1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美士达”)

    烟台美士达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人代表孙茂健,住所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路1号内2号,主营业务为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的制造、销售。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154.6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659.66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527.96万元,净利润-140.34万元(以上数据经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

    裕兴纸品注册资本6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王思源,住所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9号,主营业务为纸管、纸板及相关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99.74万元;股东权益为1,028.51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366.34万元,净利润303.25万元(以上数据经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烟台裕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泰投资”)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氨纶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持有氨纶集团49%的股权;裕泰投资同时是烟台美士达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其24%的股份;本公司董事孙茂健先生任烟台美士达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辛宏先生任烟台美士达董事。烟台美士达2010年与本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为3,108.73万元。

    (2)裕兴纸品系氨纶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其2010年与本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为1,631.79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烟台美士达的购销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纽士达”间位芳纶短切纤维、沉析纤维。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烟台美士达,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发货,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量为准。

    价格:根据甲方2007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付款方式:乙方以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支付甲方货款。

    付款时间: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交货方式、地点:甲方送货至乙方仓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1月5日与烟台美士达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2、与烟台美士达的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费用为每月8元/平方米,每月共计70,608元。

    此外,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烟台美士达,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2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上述各项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3月31日与烟台美士达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自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止,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3、与裕兴纸品的物资采购协议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的纸管,单价为0.46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的纸管,单价为0.52元/只。上一年度,上述两种规格的纸管单价分别为0.43元/只、0.50元/只。

    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清当月货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0年1月5日,公司与裕兴纸品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裕兴纸品向公司提供氨纶纸管,供应量每月按需方车间需求为准;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供方承担;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2月31日。

    4、与裕兴纸品的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1)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费用为每月12元/平方米,月计36,828元。

    此外,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裕兴纸品,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管理费用2万元;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所场,乙方每月支付3000元。

    上述各项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1月5日与裕兴纸品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美士达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美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间位芳纶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向烟台美士达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加强与其在间位芳纶纸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中介机构的意见

    1、履行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于2010年4月26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在表决时,关联董事朱敏英、孙茂健、丛龙国、辛宏、马千里、宋西全进行了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签署了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交易获得了董事会的批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3.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张曙华、牟海霞认为:

    (一)公司201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有三类:一是向烟台美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的交易;二是烟台美士达及裕兴纸品公司向公司租赁生产厂房及附属土地的交易;三是公司向裕兴纸品公司采购纸管。

    (二)公司向烟台美士达出租厂房土地用于芳纶纸生产、并向其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能够拓展公司主要产品间位芳纶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从而增加公司的主营收入;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可以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而裕兴纸品向公司租赁厂房可以使得公司暂时闲置厂房得到充分利用,提升收益。

    (三)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及本保荐人的核查情况,向烟台美士达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的价格按照协议规定以市场行情为定价依据,而美士达及裕兴纸品公司向公司租赁生产厂房及附属土地的交易的定价基本参考了周边大型厂房的租赁价格制订,采购纸管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与公司向第三方采购相近商品的价格相比略低,与市场其他第三方同类产品的销售报价相比略低。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基本合理。

    (四)本次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租赁厂房土地及采购纸管的金额较小,对损益的影响也很小;向美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的预计交易金额大约占到该类产品预计销售收入的7%,如果销售完成预计金额,将对损益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定,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审议本关联交易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3、公司与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4、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5、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烟台氨纶 公告编号:2010-009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思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0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对2009年年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对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烟台氨纶 公告编号:2010-010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5日上午9:00

    3、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8日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报告厅(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书面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听取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听取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

    6、听取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听取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8、听取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听取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听取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金福海、夏延致、付若勤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0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18日下午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报名及参加办法:

    (1)意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0年5月21日下午4: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上午8:2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6394123;联系人:迟海平、董旭海。

    特此公告。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氨纶”)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烟台氨纶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 题表 决 意 见
    同 意弃 权反 对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09年年度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