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战节能减排:
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
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
201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封一)
六要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去年降低5%。
七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八要坚决查处违规乱上项目、严重浪费能源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为。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狠抓贯彻落实。要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省级政府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地区,对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