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编号:临2010—007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在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汪群斌先生未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长熊维政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熊维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报告或决议:
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18,456,967.87元,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及其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26,000,340.47元,2009年未有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0,034.0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857,274.29元。
利润分配预案:按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派股利为10,03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1,821,274.29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须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实施。
五、《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关于授权总经理洽谈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授权总经理在信阳市洽谈受让一至两千亩工业用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后续项目用地。
七、关于公司2010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九、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关于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3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股份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公司2010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28日——2009年6月2日;
3、登记地点: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叶强先生
电话:0376-2973569
传真:0376-2973606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个人)出席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编号:临2010—008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在本公司八楼监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报告和决议:
1、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有关事项独立发表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进行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现任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在执行公司职务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掌握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坏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