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卞志航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陈富贵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郑仁敏 |
公司负责人卞志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仁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54,832,386.92 | 1,137,414,344.14 | 36.7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60,631,807.03 | 78,313,501.32 | 36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992 | 0.3256 | 360.4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533,203.30 | 248.2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934 | 248.2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446,894.29 | -10,446,894.29 | -12.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34 | -0.0434 | -12.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47 | -0.0647 | -65.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34 | -0.0434 | -12.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6 | -4.76 | 减少0.5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9 | -7.09 | 减少2.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246.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53.4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85.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5,392.53 | |
支付的员工辞退补偿金 | -16,940.00 | |
其他 | 4,585,003.96 | 公司以福日206基地部分资产参与闽闽东增发所产生的对价损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95,372.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9,092.39 | |
合计 | 5,116,183.1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66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福建福日集团公司 | 93,224,100 | 人民币普通股93,224,100 |
孙惠刚 | 2,664,118 | 人民币普通股2,664,118 |
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
陈亚楼 | 990,400 | 人民币普通股990,400 |
金蓓蓓 | 927,000 | 人民币普通股927,000 |
余意 | 825,700 | 人民币普通股825,700 |
赵妍君 | 799,600 | 人民币普通股799,600 |
刘伟杰 | 581,700 | 人民币普通股581,700 |
杨荻璘 | 560,800 | 人民币普通股560,800 |
苏建国 | 540,502 | 人民币普通股540,502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比例 | 备注 |
应收票据 | 140,288.85 | 290,622.86 | -51.73% | 主要是年初和本期收到的票据背书和到期兑付所致 |
应收账款 | 63,752,625.70 | 41,545,261.78 | 53.45% |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增加,销售货款未结算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1,446,400.00 | 0.00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所致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106,825,289.43 | -100.00% | 公司以福日206基地部分资产参与闽闽东增发转出 |
资产总计 | 1,554,832,386.92 | 1,137,414,344.14 | 36.70%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所致 |
应交税费 | 2,274,224.39 | 1,680,684.18 | 35.32% | 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税费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75,589,801.65 | 29,739,011.28 | 154.18% | 增加应付省电子信息集团4160万元借款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7,588,400.00 | 0.00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其增值部分按25%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618,400.00 | 5,030,000.00 | 1940.13%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其增值部分按25%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资本公积 | 428,884,410.36 | 136,119,210.36 | 215.08% | 公司持有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60,631,807.03 | 78,313,501.32 | 360.50%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其增值部分扣减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确认资本公积所致 |
损益类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营业成本 | 283,540,870.60 | 216,467,438.74 | 30.99% | 内贸业务增加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18,579.81 | 1,025,840.14 | -49.45% | 租金收入减少,其相应的税金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84,493.94 | -5,428,164.70 | 103.40% | 本期无减值准备冲回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50,372.05 | -159,259.60 | 1136.28% | 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
营业利润 | -15,842,025.28 | -10,423,357.10 | -51.99% | 因本年没有减值准备转回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374,939.69 | 40,714.00 | 13101.70% | 参与闽闽东定向增发形成的对价损益4585003.96元 |
营业外支出 | 35,276.68 | 298.76 | 11707.70%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55,467.98 | -1,059,337.08 | 94.76% | 子公司本期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292,765,200.00 | 0.00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其增值部分扣减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确认资本公积所致 | |
综合收益总额 | 282,262,837.73 | -10,382,941.86 | -2818.52%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其增值部分扣减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确认资本公积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2,318,305.71 | -9,323,604.78 | -3128.00% | 公司参与增发的闽闽东限售股2548万股入账,其增值部分扣减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确认资本公积所致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467.98 | -1,059,337.08 | 94.76% | 子公司本期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080,863.55 | 14,315,242.19 | 61.23% | 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43,156.37 | 15,070,533.30 | 333.58% | 收到往来款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568,996.69 | 290,188,153.25 | 45.62% | 销售收入增加及收到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33,203.30 | -31,392,046.83 | 248.23% | 销售收入增加及收到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0.00 | 35,000,000.00 | -100.00% | 本期无收回投资款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5,280.00 | 251,298.00 | -50.15% | 购买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80.00 | 34,748,702.00 | -100.35% | 本期无收回投资款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63,984,400.00 | -100.00% | 本期无用于质押的人民定期存单到期解款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85,233.62 | -12,231,422.40 | -389.60% | 本期无用于质押的人民定期存单到期解款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87,096.83 | -8,883,325.60 | 51.82% | 本期无用于质押的人民定期存单到期解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代购国库券债权纠纷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榕经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榕执申字第 197 号、197-3 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对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尚欠本公司的代购国库券债权2,579.84 万元人民币进行追讨。此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被执行人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39,756 股的股权和在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94,753股的股权及其未取走的分红折抵给本公司,有关折抵手续已办理完成。2007年底,公司申请将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拥有的债权共计1,636.36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拍卖,于2008年3月收回欠款7,805,974元。公司目前正在继续查找可执行财产,剩余欠款正在继续追讨过程中。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影响不大,公司已对上述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坏帐准备。
2、与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和与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8,599,464.72元;同时还起诉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6,553,336.81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6日作出(2006)榕民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6,183,819.82元,并于同日作出(2006)榕民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949,177.78元。由于对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持有异议,本公司依法向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为了尽快进入执行程序,避免损失扩大,在二审阶段,本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8日对上述两案作出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终审裁定。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上述两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09)张民破字第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破产。经税务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已核销了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坏帐。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仍在执行中,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3、关于“闽闽东”向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以所拥有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98 号的部分工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即“福日206 基地”)以4.36 元/股的价格认购闽闽东(股票代码:000536)非公开发行的25,480,000股股份已于2009年9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09】938号)。2010年2月25日闽闽东公告该资产注入的相关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本公司持有的闽闽东25,480,000股股份于2010年3月17日上市,股份限售锁定期为三年,即自2010年3月17日至2013年3月16日止,锁定期满后方可解除限售。
4、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论证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0年2月4日起停牌。由于商讨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条件尚不成熟,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于2010年3月19日复牌,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保证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商议、讨论。
5、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所资企业负责人兼职暂行规定@的知》(闽国资政[2009]77号)中“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在任职企业权属独资、控股公司兼职”的规定,决定刘捷明先生不再兼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卞志航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同意卞志航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同意聘任温春旺先生为本公司总裁;同意郭建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产业发展不理想,盈利能力不强,产业整合尚在进行中,公司预计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继续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利润分配可通过送红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方式进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公司因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因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志航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0—01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0年4月27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事项的说明》(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如下更正:
①公司在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时未将已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建筑物减值准备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调增合并报表及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固定资产2,095,674.88元,相应调减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投资性房地产。
②公司在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时未将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调增合并报表及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29,744,811.91元、25,311,975.98元,相应调减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无形资产。
③按企业会计准则,代收付水电费应当以代收付净额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而公司将代收的水电费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将代付的水电费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调减合并报表及母公司会计报表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449,939.96元、25,218,133.26元,相应调减合并报表及母公司会计报表的营业成本。
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营业收入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应当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而公司将营业收入中租赁费相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在其他业务支出中核算。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调减合并报表及母公司会计报表的营业成本分别为3,174,922.36元、3,053,195.80元,相应调增合并报表及母公司会计报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0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合并报表及母公司的留存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审阅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附注,我们认为公司会计差错的更正是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同意公司对有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税务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将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应收账款共计22,597,809.47元予以核销,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长期应收账款形成的坏帐予以核销。
六、审议通过《关于账龄三年以上预付账款计提坏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了公司的稳健发展,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对账龄三年以上预付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35,643,157.11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5,336,583.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780,234.83元,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312,116,818.6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期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因公司2009年度经营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向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09年度审计报酬金额为55万元人民币。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福日电子200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第二、三、七、十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7日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公司200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审计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时,认为存在以下会计差错需要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①公司在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时未将已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建筑物减值准备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该项会计差错需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②公司在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时未将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该项会计差错需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③按企业会计准则,代收付水电费应当以代收付净额列入其他业务收入,而公司将代收的水电费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将代付的水电费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该项会计差错该项会计差错需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营业收入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应当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而公司将营业收入中租赁费相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在其他业务支出中核算。该项会计差错该项会计差错需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通过审阅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附注,我们认为公司会计差错的更正是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同意公司对有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刘兆才、郑新芝、黄志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0—01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0年4月27日在福州福日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附注,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会计差错更正是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同意公司对有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第一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7日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