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费屹立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沈伟荣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薛群 |
公司负责人费屹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53,992,847.34 | 2,022,516,347.03 | 16.3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32,656,647.17 | 433,525,040.59 | -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38 | 1.38 | 0.0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4,553,768.56 | 32.2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2 | 33.3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28,783.39 | 1,128,783.39 | 113.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 | 0.004 | 114.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0.007 | 77.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 | 0.004 | 114.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6 | 0.26 | 增加2.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9 | -0.49 | 增加1.8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37,376.8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9,880.8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0.00 |
所得税影响额 | -517,839.9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0,492.87 |
合计 | 3,234,274.9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6,82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 82,184,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82,184,987 |
陈春香 | 1,223,6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3,643 |
张琴 | 996,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996,063 |
朱定海 | 978,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973 |
金炳业 | 96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5,500 |
张顺桦 | 926,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926,2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881,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881,825 |
缪华娟 | 72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600 |
徐向阳 | 688,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618 |
黄涛 | 516,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516,058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资产负债类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货币资金 | 452,490,237.49 | 218,609,148.45 | 233,881,089.04 | 106.99% |
其他应收款 | 145,675,914.42 | 84,838,576.13 | 60,837,338.29 | 71.7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34,629.70 | 6,381,647.73 | -2,847,018.03 | -44.61% |
在建工程 | 23,174,065.89 | 16,695,680.98 | 6,478,384.91 | 38.80% |
预收款项 | 649,761,151.02 | 166,946,911.12 | 482,814,239.90 | 289.20%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57,519.23 | 31,099,054.59 | -14,441,535.36 | -46.44% |
应交税费 | 19,300,578.21 | 39,327,179.30 | -20,026,601.09 | -50.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00,000.00 | 4,000,000.00 | 1,500,000.00 | 37.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1,622.19 | 794,065.15 | -352,442.96 | -44.38% |
(1)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公司本期增加预收房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增加对上海杰星房地产经纪公司和上海南汇现代农业园区的借款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抛售部分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可供出售股票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购置机器设备及建造厂房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公司本期增加预收房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实施年度奖金分配减少应付职工薪酬;
(7)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第一季度上交税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各子公司部分长期借款即将到期而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抛售部分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可供出售股票而相应减少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人民币 元
损益类 | 本期金额 | 上期同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营业收入 | 257,939,962.53 | 170,334,976.22 | 87,604,986.31 | 51.43% |
营业成本 | 211,238,987.57 | 141,281,122.65 | 69,957,864.92 | 49.5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263,389.34 | 2,442,179.05 | 1,821,210.29 | 74.57% |
销售费用 | 13,841,651.28 | 7,002,389.90 | 6,839,261.38 | 97.67% |
营业外收入 | 740,679.78 | 1,537,019.22 | -796,339.44 | -51.81% |
营业外支出 | 103,129.08 | 78,537.86 | 24,591.22 | 31.31% |
所得税 | 3,119,673.56 | 684,491.04 | 2,435,182.52 | 355.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28,783.39 | -8,484,287.00 | 9,613,070.39 | 113.30% |
(1)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印刷包装类企业以及房产企业比去年同期增加销售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印刷包装类企业以及房产企业比去年同期增加销售收入而同比增加销售成本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公司比去年同期增加房产销售导致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4)销售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印刷包装类企业以及房产企业比去年同期增加销售收入而同比增加销售费用所致;
(5)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6)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7)所得税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下属子公司比去年同期增加利润相应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下属子公司比去年同期增加利润相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0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55.3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2.6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0.36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471.2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下属房产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比去年同期增加预收房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473.14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3,647.71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0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980.55万元,截止2010年3月31日已累计使用14,792.5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0元,尚未使用1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去向存入银行专用帐户。
(1)、“引进18,000吨新型复合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拟投入4,760万元,实际投入4,760万元。购买多层挤出机支付人民币4,760万元,目前已投入试生产。
(2)、“高档印刷关键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拟投入4,800万元,实际投入4,612万元。购买博斯特柔印机和博斯特自动模切机支付人民币2,232.5万元,该两台机器于2007年10月到厂,11月安装调试,投入生产。购买博斯特糊盒机支付人民币294.5万元,该机器于2007年10月到厂,11月安装调试投入生产。购买三菱对开胶印机支付人民币1,070万元,该机器于2007年6月到厂,2007年7月投入生产。购买三菱对开胶印机支付人民币1,015万元,2008年12月投入生产。
(3)、“收购上海界龙浦东彩印公司25%股权”项目
项目拟投入2,450万元,实际投入2,450万元,股权转让款于2007年8月3日已全部支付完毕,已办理股权变更等手续。因所在区域政府规划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要求,目前该公司业务在集团内部进行分流,人员安置基本已结束,部分设备转入公司其它下属企业,为厂房出租做前期准备工作。
(4)、“补充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
项目拟投入2,970.55万元,实际投入2,970.55万元,补充新型复合包装材料生产配套流动资金1,000万元,补充“高档印刷关键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流动资金1,000万元,用于购买原辅材料。970.55万元用于公司采购纸张等生产原料。
2、公司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获得江苏省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单价人民币2,475元/平方米中标取得编号为36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截止2010年3月31日,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投入资金人民币22,561万元。至本报期末,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已累计支付土地款等费用人民币41,756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6年8月8日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2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0,000,000股。截止2007年2月12 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0,000股。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300万股于发行结束后36个月内不能上市流通。截止2010年2月11日,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认购的300万股股份(后经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每十股转增八股,变为540万股)未上市流通。2010年2月12日,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54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禁,获得上市流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313,563,3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9,406,901.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016,809.39元。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屹立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0-012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主持,会议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对扬州市维扬区366号地块的开发建设,增加资金实力,公司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对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万元。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6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2,760万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4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1,840万元。
增资前后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增资前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万元 60%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2,000万元 40%
合计 5,000万元 100%
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5,760万元 60%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3,840万元 40%
合计 9,600万元 100%
由于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前是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的下属控股项目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6.21%股权,同时持有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为此,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表决并不进行投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曹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持有的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拓公司房产业务,增加下属房产公司土地储备量,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曹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持有的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收购价为人民币522万元。
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由上海曹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独资出资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484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建筑五金、木材、钢材的销售。
经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上审会[2010]438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2月28日,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009,470.0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470.0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000, 000.00元。
经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上审资评报[2010]3001号评估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2月28日,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009,470.00元,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9,470.00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000,000.00元。90%股权对应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4, 500,000.00元。
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军民村D3-1-3地块的建设开发权,该项目为配套商品房项目。该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川南丰公路,南至海霞路(原军民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江镇河;地块面积约为83,277平方米(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建筑总面积约99,932平方米;土地单价为人民币1,821元/平方米,土地总价约人民币15,161万元,土地价款尚未支付。
上海曹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以人民币580万元出让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90%股权对应出让价款为人民币522万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22万元收购该90%股权。
收购前后上海海霞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收购前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曹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500万元 100%
合计 500万元 100%
收购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450万元 90%
上海筑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0万元 10%
合计 500万元 10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0-013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万元,将该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600万元,投资开发扬州市维扬区366号地块。其中,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6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2,760万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4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1,840万元。
● 关联人回避事宜: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 4名本公司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并不参与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对扬州市维扬区366号地块的开发建设,增加资金实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按出资比例对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6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2,760万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4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1,840万元。
增资后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持有相应股权,并共同投资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扬州市维扬区366号地块。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万元。
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系一家于2008年4月28日在中国江苏省扬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租赁、承接装潢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木材、钢材的销售等。法定代表人:高祖华。公司地址:扬州市维扬区邗沟路20号。截止2009年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483.85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000万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0万元。
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前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增资前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万元 现金 60%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2,000万元 现金 40%
合计 5,000万元 100%
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5,760万元 现金 60%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3,840万元 现金 40%
合计 9,600万元 100%
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前后董事会及监事成员保持不变。
(四)、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由于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前是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的下属控股项目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6.21%股权,同时持有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本次交易的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
1、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于1993年4月成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沙路4842号;2005年更名为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祖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物业管理、租赁、承接装潢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木材、钢材。
截止2009年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1,614.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277. 31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25.79万元。
2、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82,184,98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21%。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于1994年3月成立。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242.2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6.73%;费钧德等43个自然人出资3,357.72万元,占股份总额的93.27%。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0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0,112.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224.7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89.9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增资方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按出资比例对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6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2,760万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40%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1,840万元。
增资后双方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持有相应股权,并共同投资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扬州市维扬区366号地块。
(二)增资方式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以现金方式出资。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目的
本次追加注册资本增资扩股是为了进一步增加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资金实力,并加速该公司对扬州市维扬区366号地块的开发建设。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后,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持有相应股权,共同投资开发该地块,进一步加快该地块的开发进程,早日竣工。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韶先生、石磊先生、刘涛女士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以出资比例持有相同比例股权,为此该增资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独立意见。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