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钱竞琪女士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钱竞琪女士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姚晖先生 |
公司负责人钱竞琪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竞琪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晖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股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002,947,998.33 | 2,909,526,640.47 | 3.2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66,738,190.93 | 1,254,974,043.18 | 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5.13 | 5.09 | 0.7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9,606,080.62 | 51.7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4 | 51.72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16,348.98 | 12,316,348.98 | 29.28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99 | 0.0499 | 29.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0401 | 0.0401 | 236.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8 | 0.98 | 增加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8 | 0.78 | 增加0.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7.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975.12 | 主要为子公司收到的爱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资金以及外贸企业扩大生产稳定就业奖励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35,327.1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1,564.43 | |
所得税影响额 | -682,121.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4,060.22 | |
合计 | 2,428,318.4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2,26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数量 | 种类 | |
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59,331,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 3,122,31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路业民 | 1,005,8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冯进勇 | 824,1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693,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柳 | 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庄永忠 | 4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路业林 | 42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镇江佳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财务状况及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2010年3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增减(%) |
1 | 预付款项 | 371,344,695.09 | 281,616,617.49 | 31.86 |
2 | 应收利息 | 445,374.56 | 1,312,346.30 | -66.06 |
3 | 固定资产 | 318,946,531.15 | 246,574,242.11 | 29.35 |
4 | 长期待摊费用 | 1,373,056.00 | 981,982.00 | 39.82 |
5 | 应交税费 | -4,461,982.39 | 2,087,970.72 | -313.70 |
6 | 应付利息 | 1,607,452.43 | 517,860.00 | 210.40 |
变动原因:
1、预付款项同比增加31.86%,主要是公司开展的内贸业务预付款增加;
2、应收利息同比减少66.06%,主要是定期存单到期收回利息所致;
3、固定资产同比增加29.35%,主要是子公司购买了朝西街房产;
4、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加39.82%,主要是子公司新发生的办公房屋装修费;
5、应交税费同比减少313.70%,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度应交税金;
6、应付利息同比增加210.40%,主要是计提的利息增加。
3.1.2 经营成果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2010年3月31日 | 2009年3月31日 | 增减(%) |
1 | 销售费用 | 23,914,172.57 | 14,787,798.58 | 61.72 |
2 | 资产减值损失 | -128,709.14 | 712,173.31 | -118.07 |
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1.72%,主要是本期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公司加大业务推销力度,导致与之相关的差旅费、劳务费、展览费等费用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18.07%,主要是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3.1.3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2010年3月31日 | 2009年3月31日 | 增减(%)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06,080.62 | -123,462,957.64 | 51.72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153,654.61 | 7,792,626.51 | -1025.92 |
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1.72%,主要是本期收回上年度支付的保函保证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25.92%,主要是本期子公司购买了朝西街房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对外投资事项
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实施 “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 (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之一);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变更投向,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其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
详情请见2010年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临2010-00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新项目公司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成立并与项目所涉资产出让方签订了资产购买协议。
详情请见2010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临2010-0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进展公告》。
3.2.2、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就与南京水天船业有限公司船舶购销合同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随后,弘业船舶收到了武汉海事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详情请见2010年3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临2010-009-《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事项。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竞琪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编号:临2010-01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决定,再次将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达募集资金金额的10%,故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0-020号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0-01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
我们认为:此次使用金额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另,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0-020号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对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04月29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0-02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
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09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2009年11月18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09-040)。
2010年4月27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返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亦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94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8家特定对象发行了4,7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总额520,04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45,818.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600,981.64元。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46亿元。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持续、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决定,再次将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三、募集资金安全保障和归还措施
1、募集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公司将及时向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通报,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募集资金归还保障措施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计用款计划和安排时,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为募集资金净额的9.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此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2010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提出了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具体措施。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前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持续、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鉴于此,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已于2010年4月27日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4)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林辉先生、王锡谷先生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弘业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核查:
(1)上述事项已经弘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2)弘业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弘业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弘业股份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已于2010年4月27日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监事会意见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鉴于此,在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前提下,公司再次提出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此次使用金额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另,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