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蒋衡杰 | 独立董事 | 公务出差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 郑孟状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庄巍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翁惠萍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翁惠萍 |
公司负责人庄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惠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翁惠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075,559,862.02 | 6,468,174,943.08 | -6.0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453,969,508.84 | 3,488,448,147.95 | -0.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407 | 8.491 | -0.9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628,714.12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5 |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051,533.29 | 15,051,533.29 | 22.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37 | 22.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 | 0.033 | 127.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37 | 22.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31 | 0.431 | 减少0.34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90 | 0.390 | 增加0.014个 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51.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79,901.5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215.61 |
所得税影响额 | -243,878.3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8,024.07 |
合计 | 1,402,232.4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8,20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 20,189,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1,499,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10,601,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048,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4,816,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99,7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39,928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 3,240,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99,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70,0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10年3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变动率 | 说明原因 | ||
期末余额 | 占资产总计比重% | 期初余额 | 占资产总计比重%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6,530,654.44 | 3.73% | 530,688,410.91 | 8.20% | -57.31% | 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转让了公司持有的哈尔滨松江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4.92%股权。 |
在建工程 | 73,623,159.04 | 1.21% | 55,625,780.28 | 0.86% | 32.35% | 主要系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继续对原有在建工程进行建设投入所致。 |
预收款项 | 77,956,467.20 | 1.28% | 238,809,399.57 | 3.69% | -67.36% | 年初余额中包含1.6亿元转让松江铜业股权的预收款,本期内公司完成了对松江铜业股权的转让,相应的预收款做转出处理所致。 |
应付股利 | 55,160,584.40 | 0.91% | 14,074,759.70 | 0.22% | 291.91%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2009年现金股利4109万元,增加应付股利科目余额。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率 | 说明原因 | ||
销售费用 | 36,740,442.24 | 22,302,202.81 | 64.74% | 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 ||
投资收益 | 2,640,953.12 | 1,367,863.59 | 93.07% | 本期权益法核算企业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 | ||
营业利润 | 21,503,612.69 | 8,317,084.90 | 158.55% | 是因为在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同时毛利率也同比增加,而总费用率同比基本持平,导致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 ||
营业外收入 | 2,423,909.23 | 10,883,722.77 | -77.73% | 上年同期收到各类政府补助935万,本期收到各类补助相对减少。 | ||
所得税费用 | 5,976,315.90 | 4,516,322.20 | 32.33% | 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所得税同比增加。 | ||
少数股东损益 | 2,358,699.10 | 1,715,413.83 | 37.50% | 主要是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同比增加。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率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28,714.12 | -273,916.45 | - | 主要是本期营业活动收现情况好于同期。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64,176.83 | -15,931,113.82 | - | 主要是本期基建投入和对外投资支出都同比增加较多。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93,726.68 | 158,057,518.88 | - | 主要为本期偿还借款较多,而同期借入资金较多。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12月,公司向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哈尔滨松江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4.92%的股权。因松江铜业资产状况较2008年收购时发生较大变化,资产存在较大减值,盈利能力下降,杉杉控股为支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以原价32,000万元回购松江铜业24.92%的股权(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发布的临2009-033公告)。截止2010年2月28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3.2亿元。
公司与户田工业株式会社、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就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签署了“关于资本合作及业务合作的备忘录”,以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平台,开展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和资本层面的合作。目前,该项目尚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发布的临2010-002公告)
2010年3月26日,本公司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9]1051号文核准,采用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了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简称“10杉杉债”),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人民币,期限为七年,票面利率5.96%,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计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由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同时发行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评估值为6.25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本次债券资金拟用3亿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拟用剩余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2010年3月30日本公司完成了债券的发行工作,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得资金59291.00万元。(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发布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已按期到位。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股改锁定期满,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244,813股已于2008年5月14日上市流通;20,542,912股已于2009年4月27日上市流通;20,542,912股已于2010年4月2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杉杉集团承诺,自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杉杉集团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承诺期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截止本报告期末,杉杉集团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盈利年度、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的净利润 | 比率(%) |
2007 | 49,302,989.64 | 112,696,275.50 | 43.75 |
2008 | 24,651,494.82 | 96,033,240.26 | 25.67 |
2009 | 41,085,824.70 | 95,160,126.30 | 43.18 |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实施。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巍
2010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证券代码:600884 编号:临2010-01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27日在宁波望春工业区杉杉时尚产业园(云林中路238号)A座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独立董事蒋衡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郑孟状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向上海银行上海川沙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3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向宁波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4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长沙荣湾镇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5000万元(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其以自有现金增资25,000 万元,增资后的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0 万元。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84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编号:临2010-01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4月2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增资情况概述
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创投公司当前及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决定以自有现金对创投公司增资25,000万元,增资后创投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50,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增资对象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望春工业园区杉杉路1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庄巍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基于创投公司当前及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推动创投公司业务的开展,增强投资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增资后不改变本公司对创投公司的控股比例。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