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祥龙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10-11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0-06号),现作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3%的股份)提名李顺才先生、余德浩先生、王家源先生、王存文先生、洪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3%的股份,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
不变。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李顺才:历任机械工业第二机电安装公司助理工程师,武汉元辰集团工程师,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计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余德浩:历任共青团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团干班主任、常委,市化医局整顿办副主任、经委副书记,武汉市经委企管处处长,市一轻工业局副局长,市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市国有工业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市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武汉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王家源:历任大连化工厂助理技术员,武汉炭黑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科科长,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工程师、处长、副局长、巡视员。现任武汉市政府石油化工项目办公室顾问,武汉市政策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王存文:历任武汉化工学院讲师、副教授,化工系副主任、主任,化工与制药学院副院长,武汉工程大学副教授、教授、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现任武汉工程大学副校长。
洪荭:历任武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
股票简称:*ST 祥龙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10-12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顺才先生、余德浩先生、王家源先生、王存文先生、洪荭女士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ST 祥龙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10-13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顺才、余德浩、王家源、王存文、洪荭,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顺才、余德浩、王家源、王存文、洪荭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