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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李新春独立董事因事在外谭文晖
    梁振峰独立董事因事在外谭文晖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若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张伟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赵克

    公司负责人张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488,715,799.554,217,546,046.576.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00,753,224.64594,517,612.29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790.781.0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9,587,434.01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175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235,612.356,235,612.35120.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80.00812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5-0.005-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80.00812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81.038增加0.5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3-0.673减少1.19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987,679.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0,604.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3,341.33
    合计10,280,416.4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9,14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91,104,974人民币普通股
    金钧有限公司190,670,32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2,073,95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1,876,28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67,53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67,844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3,501,085人民币普通股
    张美秀2,695,576人民币普通股
    谢丽芳2,224,190人民币普通股
    张德胜2,04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与上年度期末相对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0年3月

    31日

    2009年12月

    31日

    变动幅度

    (%)

    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473,806,787381,085,99624.3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
    应收票据187,032,073250,576,788-25.36期末时点票据背书用于支付量增多
    应收账款350,696,986203,014,93372.74为了减轻产成品库存压力,加快周转,钢材销

    售采用信用销售方式增多

    预付账款248,370,910142,646,95774.12第三方物流新增业务支付的预付款
    其它应收款17,446,60925,996,096-32.89置换出广气股权,减少合并数
    在建工程11,840,529513,4842205.92上年末在建工程转固,本期新增技术及环保改

    造工程

    应付票据223,430,43251,690,586332.25期初时点票据使用偏少,本期趋于正常
    应付账款778,029,943554,420,68240.33进口物资应付款增加及期末国内原材料到货集中
    应交税费-1,276,67723,769,221-105.3709年末存在应交增值税跨期,本期有留抵
    其他应付款18,588,48478,140,069-76.21处置广气股权,减少合并数
    长期借款 3,000,000-100.00
    预计负债 4,400,000-100.00
    少数股东权益1,204,418-293,993不适用

    (2)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去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34,317,61623,919,92843.47本期长短期借款平均额度增加
    投资收益33,602,6406,193,585442.54处置广气股权收益所致
    营业利润-4,148,4212,769,028-249.82一季度停产检修工序增加,产量减少单位成本增高
    营业外收入10,987,67939,96627392.57收到贵广铁路征地补偿款
    营业外支出780,604300,931159.40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利润总额6,058,6542,508,063141.57受停产检修影响主营出现亏损,处置广气股权及获得征地补偿使得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净利润6,050,1752,429,233149.06

    (3)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去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净额

    89,587,434-88,006,326不适用采购支出大规模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净额

    21,052,041-89,367,346不适用收到1750万股利以及贵广铁路征地补偿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净额

    -18,120,506381,174,651-104.75本期融资规模保持平稳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子公司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1997年为广州五羊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的11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由于广州市五羊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没有按时还本付息,1998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年)穗中法经初字第883号和第8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州气体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8年,应债权人要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原值304万元)进行查封,后又查封了该公司基本账户(账户余额人民币112万元)。

    2010年1月8日,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以440万元清偿上述债务担保责任。2010年1月18日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支付了上述和解款440万元。本报告期已将原预计的担保损失880万元减记为440万元。

    (2)公司收到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转来的英国高等法院的诉讼文件,事由为基于2007年从巴西购买进口矿石的船运合同纠纷,EMERALDIAN LIMITED PARTNERSHIP(船东,以下简称“ELP”)诉华美公司应该承担因没有履行租船合同引起的滞期费共509万美元及其利息和法律费用,同时,ELP 根据其声称的一份由本公司签发的就华美公司履行前述租船合同的担保函,将本公司列为该诉讼的第二被告。本公司已聘请律师应诉。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此案进入文件披露阶段,诉讼当事人已初步交换证据,尚未开庭审理。

    (3)2010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转让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90%股权以1070万元人民币出售给广州市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州气体厂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92.5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收益为2413.31万元,公司将在2010年度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若生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