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3版)
对于资金资本市场业务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本行采用久期分析、敏感度分析、压力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计量和控制,并设定利率敏感度、久期、敞口等风险限额。本行依托先进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和独立的内控中台,对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管理和报告。
利率风险分析
2009年,人民币市场利率经历由持续低位运行到稳步回升的转折。年初以来,受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市场整体流动性保持充裕,人民币市场利率水平降至历史低点并维持低位运行;下半年,受新增人民币贷款较多的影响,市场对未来通胀预期有所加强,央行对货币政策也进行了适度微调,人民币市场利率转而进入稳步回升通道。随着人民币加息预期的不断增强,考虑到利率变动对本行收益的影响,本行提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着力于缩短信贷资产重定价周期和债券投资的久期,在有效控制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本行效益最大化。截至报告期末利率缺口情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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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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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汇率风险管理
本行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资产负债表内外资产及负债币种错配和外汇交易所导致的货币头寸错配。
本行主要通过外汇敞口分析来衡量汇率风险的大小。本行外汇敞口由结构性敞口和交易性敞口组成。结构性敞口主要来自外币资本金和外币利润等经营上难以避免的外汇头寸。交易性敞口主要来自外汇交易业务所形成的外汇敞口。本行外汇敞口主要为结构性敞口。
对外币资本金等结构性敞口的汇率风险,本行主要通过提高外币资金运用水平,对外币资本金保值增值等方式弥补汇兑损失。
对外汇交易业务敞口的汇率风险,本行由总行资金资本市场部对交易性外汇敞口进行集中管理,所有分行外汇头寸都需要与总行背对背平盘。总行资金资本市场部通过在市场上平盘或套期保值等方式,将汇率风险敞口控制在市场风险委员会设定的限额之内。
汇率风险分析
本行汇率风险主要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影响。2009年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稳定,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6.82–6.83区间内维持窄幅波动,全年均值6.8315,年末收于6.8282,与年初持平。2010年,预计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政策意图在一定时期内仍将持续,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劲复苏和货币政策的不断调整,预计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压力将不断增加,不排除人民币重启升值或扩大波幅的可能。人民币兑美元的升值带来外币资产缩水和账面汇兑损失等风险,汇率的剧烈波动可能造成汇率风险的放大。
针对本行外币资本金的汇率风险,2009年度收购中信国金后,本行外汇资本金敞口较2008年末已大幅降低。但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逐步加大,本行现存外汇资本金仍面临一定贬值风险。
针对本行外汇交易业务的汇率风险,本行审慎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严控风险敞口。2010年,本行将继续关注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外汇交易业务的影响,合理控制外汇交易业务敞口头寸。通过多种风险控制手段,积极防范潜在的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外汇敞口情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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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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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不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获取资金,以满足客户提取到期负债及资产业务增长等需求的风险。本公司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客户提前或集中提款,为贷款、交易、投资等提供资金等经营活动。
3.3.5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流动性管理的目标是遵循既定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及时履行本行支付义务,满足业务需要。本行流动性管理采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流动性风险集中管理模式。总行司库作为全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者,通过辖内资金往来为分行提供流动性资金,通过货币市场、公开市场操作、转贴现等工具平补资金缺口,运用盈余资金。分行司库部门接受总行指导,在受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分支机构的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风险分析
2009年,央行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不同阶段货币政策的重点、力度和节奏有所不同。上半年,市场流动性持续宽松,下半年央行恢复1年期央票发行,并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同时,受下半年资本市场恢复新股申购的影响,金融机构存款流向出现变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促使商业银行调整应对措施,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流动性管理手段。
2009年,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继续着力完善和落实流动性三级备付制度和预警机制;继续保持对流动性资产的动态管理,合理安排资产工具和期限结构,保持公开市场、货币市场等负债管道的畅通;继续强化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完善流动性管理预案,动态调整流动性组合,流动性抗风险能力稳步增强。
2009年,本行流动性虽有间或波动,但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各项业务尤其是信贷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上半年,本行积极落实宏观政策,在流动性风险可承受的前提下,积极增加信贷投放,促进本行利润增长;下半年,本行积极响应政策要求,优化信贷结构,在不增加流动性压力的情况下,将票据资产逐步置换为信贷资产。
本行继续通过期限缺口分析来识别、计量和监控流动性缺口,截至报告期末,本行3个月内流动性缺口为负,其余期限为正。本行活期存款和即期偿还的定期存款占比较高,造成该期限档次呈现负缺口。本行流动性缺口状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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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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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操作风险管理与反洗钱
操作风险管理
2009年度,本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要求,稳步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作。
— 积极进行操作风险梳理。在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项目的基础上,对整体的操作风险水平、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发展趋势、同行业对比情况进行了评估,效果良好;梳理了主要的操作风险点,对其发生可能性、影响及现行管控措施有效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应对策略。
— 积极开展系统优化。先后推出帐务集中等多项系统,同时组织各级机构进行应急演练,有效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操作风险防控能力。
— 收集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资料。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操作风险损失资料的统计、分类及汇总分析,为下一步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的应用打下良好基础。
反洗钱
2009年,本行根据《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监管法规要求规定,确保反洗钱内控制度具有严密性和有效性,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
— 优化反洗钱系统,落实了监管部门提出的跨币种转账交易及对手信息填报等要求,同时定期对系统功能进行评估,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
— 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制定下发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将按照客户特点或者账户属性,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同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
— 加强对员工反洗钱培训工作,总、分行采用多种形式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以及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提高员工的反洗钱岗位技能。
— 认真落实反洗钱的监测、判断、记录、分析和报告制度,通过反洗钱系统做好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上报工作,密切注意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可疑支付交易的资金流向和用途。
3.4前景展望
3.4.1经营环境展望
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展态势
2010年,预测国际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刺激政策将逐步退出,但退出的时机将视经济复苏的进程及通胀预期的变化而定,如何把握好政策退出的时机和路径,将成为影响未来世界经济走势的关键因素。
2010年,预测中国宏观政策的基本取向不会改变,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财政政策将加大对“惠民生”、“调结构”支持力度,货币政策将在继续落实适度宽松的基础上,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信贷适度均衡增长,改善优化信贷结构。
行业竞争格局变化
国有大型银行依托其政策优势和资金资本的实力优势,不断挤压中小银行的信贷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其它金融机构也在金融改革的进程中大举进入传统的银行市场。
市场需求变化
一是随着国外需求的减少,国内产业格局将发生变化,具有加工优势和外向型优势的东部地区传统产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将逐步减少,具有资源优势和内需优势的中西部地区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对贷款的需求将快速增加。这种结构性变化要求银行应适应形势的变化,增设新的分支机构,以适应新的信贷投放市场。
二是随着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二产业中的主要工业部门均面临着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压力,信贷需求将相对减少,而第一、第三产业以及新能源、低碳经济、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的信贷需求将相对增加,这种变化将推动银行业务结构的调整。
三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脱媒速度加快,大型优质企业对贷款的需求将会放缓,对直接融资和金融创新的需求将更加迫切,高技术含量的金融产品具有大客户市场竞争优势,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将成为新的竞争焦点之一。这种变化趋势必将对中国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是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企业跨国投资和并购的趋势日益明显,对银行提出了更为全面的境内外融资、支付和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需求。
五是随着中国居民人均收入的提高,消费需求不断扩大,与居民消费相关的产业将得到快速发展,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等商品以及文化旅游等产业的信贷需求将快速增长。居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提高及财富收入结构变化为银行调整原有的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向,加快发展信用卡、网上银行、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等新型零售业务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3.4.2 2010年本行经营计划和发展思路
经营计划
2010年,本行计划新增人民币存款超过2,300亿元,新增人民币贷款约2,100亿元左右。
发展思路
2010年,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尽,银行外部经营环境不断发生着变化。本行将积极应变,遵循“调结构、强管理、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快战略调整,确保本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走在前列,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 调结构。一是在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将着重增加负债来源,降低贷存比,特别是增加非贷款户存款、结算性存款、储蓄存款。二是在贷款结构方面,将着重增加高收益的一般性贷款,特别是增加中小企业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循环贷款。三是在收入结构方面,将着重增加非利息收入,特别是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较快的对公对私理财业务、投行咨询业务、银行卡业务。四是在客户结构方面,将着重增加高价值客户,特别是增加对公战略客户、中小企业客户、对私贵宾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
— 强管理。一是计划财务管理的精细化,全面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管理,进一步细化资本管理。二是风险管理的科学化,积极推进风险计量手段应用,推进信贷审批和管理的电子化。三是客户关系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客户的信息归集和市场细分,提升客户关系管理条线参与的主动性和权重。四是条线管理的高效化,在管理、考核、财务、人力等各项资源配置方面加大业务的系统性。
— 促发展。本行始终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前提下又好又快的发展,只有保持规模的适度增长,效益才能得到长久保障。因此,本行将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增长速度要适度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力争总资产再上新台阶,在宏观政策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控制风险,资产质量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实现利润新一轮快速增长。
3.5社会责任管理
2009年,本行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设最受尊重企业”为社会责任总体目标,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按照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2009)》的要求,切实履行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促进在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建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化管理的社会责任体系。
本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具有中信特色的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改革理念和竞争理念,努力创建一家在中外银行竞争中走在前列的现代化商业银行”为发展战略目标,以“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使命,融入“追求经济效益,注重社会贡献,树立公众形象,体现社会责任”的价值观,在理念上信守“四个坚持”,坚持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前列;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均衡发展为目标,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和运作体系;坚持依托中信综合金融平台的优势,以先进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为保障。
本行经过三年多的公司治理实践,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本行始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自愿责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政府机构、行业组织及同业、股东、客户、员工、供货商及合作伙伴、小区等主要利益相关方保持着良好的沟通方式,共同创建了健康向上、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3.5.1环境保护
绿色信贷:2009年,本行信贷政策要求从严控制对“两高”行业的授信业务。对“两高”行业,坚持“控制总量、有保有压、择优限劣和有进有退”的信贷政策,重点支持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贷款品种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等短期授信为主。本行认真评估授信企业和项目的环保风险,对环保不过关的企业和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企业和项目,虽然可以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原则上也不予授信支持。截至2009年末,全行节能环保贷款客户208个,比上年增长28.40%;贷款余额125.2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35.14%。对高能耗、高污染涉及行业的贷款占比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其增幅远低于全行公司贷款增幅。
赤道原则:本行密切关注赤道原则参与的可能性,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适时加入赤道原则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编辑印制了《塑造可持续金融的未来 — 赤道原则解读》单行本,供内部学习和交流。
电子银行:本行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一方面弥补了网点分布不足的现状,丰富了客户服务管道,减轻了柜面压力;另一方面推动银行业务向更加环保、节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详见第六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部分。
3.5.2公益事业
“信用北京行”活动:“信用北京行”活动是本行总行营业部连手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征信分中心、信诚保险举办的大型信用宣传活动。活动自2008年4月启动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两年共计21场活动,先后走进北京21家大型小区,为市民免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宣传个人征信知识。
“信用北京行”活动开展以前,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的查询点只有一个,而本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合作可以让市民在家门口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在活动中,超过97%的受调查者认为“信用北京行”宣传活动有助于了解征信相关知识和个人信用报告。通过开展此活动不仅提升了个人信用报告的保密意识,而且自愿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市民的占比和总查询量大幅提升。截止2009年末,央行个人征信查询量达到28,994笔,分别比2007年和2008年增长809.28%、102.94%。
“浙川情浓”公益年夜饭:本行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慈善总会等单位一起在农历新年来临之际设宴20桌,邀请四川青川在杭学子、孤寡伤残困难群众和民工代表等约200人一起提前欢度新春佳节,吃一顿热热闹闹、温暖欢快的年夜饭。著名歌唱家谭丽娟和浙江歌舞剧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老干部艺术团等艺术家和老师们纷纷前来为活动献演。在推开2009年新年大门之际,本行杭州分行带给社会弱势群体一份关怀,用爱温暖一颗颗游子的心。
“五个携手”慈善系列活动:在建国60周年之际,本行苏州分行用自己500多颗真诚的爱心和500多双仁慈的手,共同携手60位孤寡老人、60个特困家庭、60位寒门学子、60位残疾儿童和60位重症、顽症病人,帮助他们克服家庭困难、减轻伤病痛苦、挽救垂危生命或顺利完成学业。随着这次慈善活动的正式启动,苏州分行通过民政、新闻媒体、学校、福利院或慈善机构等管道获取捐助对象信息,组织慈善活动志愿者和银行员工上门慰问,为这些困难家庭和人群改善生活状况、缓解经济困难、完成求学之路助上一臂之力。
真心帮扶,情洒苏北公益项目:1991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将阜宁、滨海两县确定为本行南京分行的定点帮扶县,本行先后向这两个贫困县捐助资金360万元人民币,并建成1所希望中学、1所希望小学,同时参加了江苏省“春蕾计划”,连续三年共资助了近60名贫困学生,为两县脱贫致富做出积极贡献。此外,本行南京分行通过建桥、打井、铺路等方式,为改善两县的基础设施做出贡献,先后扶持多名农户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解决了农户启动资金不足、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对调整两县农村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经济起到积极作用。
“孤寡老人”关怀活动:本行青岛分行开展献爱心,捐助孤寡老人活动,加入爱心敲门志愿者队伍,为青岛市的空巢老人送去爱心与温暖,并带动更多的爱心企业加入到关爱空巢老人行动中。本行青岛分行本着“让人人都充满爱心与关怀、让社会充满爱”的信心和理念加入到关爱空巢老人的行动中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第四节 股份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4.1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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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限售股份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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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2007年4月27日本行上市时中信集团作出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信集团将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中信集团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中信集团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但中信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任何证券审批机构批准转为H股的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
(2) 2007年3月1日中信集团向BBVA转让其所持本行股份1,502,763,281股。BBVA承诺,在首次交割(2007年3月1日)时购买的股份和根据买入期权购买的任何股份,一般不得在购入有关股份之日第三个周年日前予以转让。
(3)根据2008年6月3日中信集团、GIL与BBVA签订的有关框架协议,BBVA增持本行股份,截至2009年末持有本行已发行股份的10.07%。根据各方共同的协议安排,BBVA根据该协议所受让本行股份受到禁售限制。
(4)解除限售日期为以下两个时间中更早的一个:①BBVA行使增持4.93%的买入期权的实际日期(该日期为买入期权行权期间的某一日); ②买入期权行使届满日即2010年12月4日(2008年6月3日中信集团、GIL与BBVA签订的有关框架协议中,将行权期间修改为解决公众持股问题日起至第二个周年日,即2008年12月4日至2010年12月4日)。鉴于BBVA于2009年12月3日通知中信集团及本行其行使期权的决定,其限售自2009年12月4日解除。
(5)根据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下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有关规定,中信集团将符合政策要求本行股份共计213,835,341股转持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占本行股本比例为0.55%。上述股份交易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全部完成。根据该办法的规定,转持股份限售期在原国有股东法定禁售期基础上延长三年。照此计算,上述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13年4月28日。
4.3前十名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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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按照中国财政部等四部委《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于报告期内冻结了中信集团持有的本行股份合计230,193,265股。根据财政部有关具体划拨通知,报告期内中信集团实际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本行股份合计213,835,341股,其余16,357,924股于报告期末仍为冻结状态。该部分冻结股份已于2010年3月3日解除冻结。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股份包括A股和H股,合计282,094,341股。其中,报告期内接受中信集团转持的A股股份共计213,835,341股;作为H股基础投资者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时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共计68,259,000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2009年末,GIL是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以外,本行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瑞穗实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名H股发行基础投资者承诺,未经本行和所有联席全球协调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于上市日后12个月或禁售期内任何时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售根据基础配售认购的任何H股。
4.5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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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2009年末,GIL是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以外,本行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6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信集团是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信集团直接持有本行A股24,115,773,578股,占总股本的61.78%;通过GIL持有本行H股1,924,344,454股,占总股本的4.93%;中信集团共计持有本行66.71%的股份。截至2010年4月1日,中信集团将其通过GIL所持有的1,924,343,862股H股转让给BBVA,至此,中信集团持有本行61.78%的股份。
中信集团注册地和办公地均为北京,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倡导,国务院批准,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10月创办的中国首个实行对外开放的窗口企业。经过历次资本变更,截至2009年末,中信集团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孔丹。中信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大型跨国国有企业集团,重点投资于金融服务、信息技术、能源和重工业等行业,目前在香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均有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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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1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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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何塞?安德烈斯?巴雷罗先生于2009年6月29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当选为本行非执行董事,2009年9月7日获中国银监会核准正式就任。
5.2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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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高级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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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陈许多琳女士持有中信银行2,974,689股H股,持有本行股份数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除陈许多琳女士外,本行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份。
5.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下设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和效益年薪的确定作出明确规范,通过财务指标完成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本行为执行董事、职工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员工加入了中国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定供款退休计划。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年金。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外部监事领取津贴。本行非执行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股东监事不在本行领取任何工资或董事袍金。本行并未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激励股权。
5.6员工情况
2009年末,本行员工数为24,180人,其中管理人员3,598人,业务人员18,020人,行政人员2,562人。员工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为2,977人,占比12.31%;本科学历的为14,187人,占比58.67%;专科学历的为5,821人,占比24.08%;专科以下学历的为1,195人,占比4.94%。本行离退休人员共259人。
第六节 董事会报告
6.1利润及股息分配
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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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2009年度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境内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137.42亿元,经审计的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境外会计报表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137.41亿元。董事会建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为: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计人民币13.74亿元;提取一般准备金人民币48.10亿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按照境内、境外审计利润孰低原则,2009年度可分配利润数采用根据境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资料。拟分派股息总额为人民币34.35亿元。以A股和H股总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853元(税前),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H股的股息以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年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利润分派预案将提交200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6.2子公司
本行控股子公司中信国金成立于2002年,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业务。截至2009年末,总资产折合人民币1,083.28亿元,净资产折合人民141.82亿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8.07亿元。
中信国金的全资子公司中信嘉华银行是在香港成立及注册的持牌银行。此外,中信国金分别持有中信资本27.5%的股权及中信国际资产40%的股权。前者是一家专注在中国进行投资管理及咨询的公司,而后者则专注于资产管理及直接投资业务。
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振华财务,成立于1984年,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获得香港政府工商注册处颁发的“放债人牌照”,业务范围包括资本市场投资、贷款、财务顾问、投资银行、直接投资等。截至2009年末,振华财务注册资本2,500万港元,总资产折合人民币10.01亿元,净资产折合人民币0.92亿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0.11亿元。
6.3股份的买卖或赎回
报告期,本行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任何股份。
6.4优先认股权安排
本行章程没有关于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章程的规定,本行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或派送新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核准的其它方式。
6.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本行募集的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提高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6.6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本行及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已列入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存置的登记册内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须知会本行和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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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 — 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在报告期内,本行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概无本行或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6.7董事、监事在重大合约中权益
报告期内,本行、其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各同系附属公司概无就本行业务订立任何重大且任何董事、监事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合约。
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6.8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所占的权益
本行并无任何董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
第七节 重要事项
7.1 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者外,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7.2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的事项,亦不存在其它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重大资产事项。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常规的表外项目之一。报告期内,本行除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它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7.3 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具体数据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第51条关联交易。
资产出售、购买类关联交易
本行于2009年5月8日与本行控股股东中信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GIL订立股份收购协议,约定收购GIL持有的中信国金70.32%的权益。经中国银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批准,该项交易已于2009年10月23日正式完成交割。
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对关联公司的贷款余额为35.10亿元人民币。本行关联贷款均为正常贷款,且就交易数量、结构及质量而言,现有关联贷款对本行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末,对持有本行5%及5%以上股份股东的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违反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定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形。本行与第一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关联贷款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非授信类持续关联交易
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关联人士开展交易。2008年,本行与第一大股东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就持续关联交易签署框架协议,并约定所应遵循的原则及2008-2010年年度上限。2009年,本行在框架协议下继续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开展相关业务。此外,2009年,本行与BBVA签署了银行同业持续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相关规定,上述持续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如下:
第三方存管服务框架协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第三方存管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0.68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0.08亿元。
投资产品代销框架协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投资产品代销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0.66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0.53亿元。
资产托管服务框架协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资产托管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0.65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0.64亿元。
信贷资产转让框架协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信贷资产转让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2,100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理财服务框架协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理财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7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0.57亿元。
银行同业交易 2009年,银行同业交易总协议项下交易产生的已实现收益、已实现损失、未实现收益和损失(视情况而定)的年度上限为4.8亿元,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年度上限为4.5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实际交易净损益为-0.59亿元,其中已实现净损益为-0.26亿元,未实现净损益为-0.33亿元,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为0.22亿元(计入资产)、0.82亿元(计入负债)。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报告期内各项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确认:
1. 这些交易为本行的日常业务;
2. 这些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3. 这些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且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行股东的整体利益。
7.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行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这些诉讼大部分是由于本行为收回贷款而提起的,此外还包括因客户纠纷等原因而产生的诉讼。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涉及的诉讼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无论本行为原告还是被告)共计62宗,标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5.2亿元人民币;本行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无论标的金额大小)共计58宗,标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38亿元人民币。本行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7.5持有其它上市公司、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持有其它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如下表列示:
■
■
注:除上表所述股权投资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子公司振华财务还持有净值为3.22亿元的私募型基金。
除上述持股情况以外,本行不存在其它证券投资和上市公司股份。
7.6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本行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通报批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发生。
7.7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计师已出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
7.8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
股东在报告期内无新承诺事项,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与2009年度中期报告披露内容相同。本行未发现持有本行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违反原有承诺的情形。
第八节 财务报告
本行2009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国际审阅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09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09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孔丹 陈小宪
法定代表人 行长
(董事长)
曹国强 王康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的行长助理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0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下转B85版)
项目 | 不计息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总资产 | 33,076 | 1,156,550 | 487,062 | 79,558 | 18,785 |
总负债 | 31,432 | 1,324,741 | 264,557 | 37,584 | 9,709 |
资产负债缺口 | 1,644 | (168,191) | 222,505 | 41,974 | 9,076 |
项目 | 不计息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年至 5年 | 5年以上 |
总资产 | 35,178 | 1,072,081 | 477,409 | 73,713 | 18,768 |
总负债 | 26,612 | 1,245,646 | 256,690 | 35,528 | 10,050 |
资产负债缺口 | 8,566 | (173,565) | 220,719 | 38,185 | 8,718 |
项目 | 美元 | 港币 | 其它 | 合计 |
表内净头寸 | 35,125 | 1,849 | (4,304) | 32,670 |
表外净头寸 | (35,063) | 11,230 | 4,729 | (19,104) |
合计 | 62 | 13,079 | 425 | 13,566 |
项目 | 美元 | 港币 | 其它 | 合计 |
表内净头寸 | 31,827 | (1,700) | (1,529) | 28,598 |
表外净头寸 | (22,687) | 1,635 | 1,872 | (19,180) |
合计 | 9,140 | (65) | 343 | 9,418 |
即期偿还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至5年 | 5年以上 | 无期限 | 合计 | |||
(636,789) | (100,966) | 220,662 | 282,855 | 188,667 | 152,579 | 107,008 |
即期偿还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至5年 | 5年以上 | 无期限 | 合计 |
(618,240) | 31,636 | 215,837 | 250,161 | 169,382 | 53,847 | 102,623 |
变动前 | 变动增减(+,–) | 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它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939,515,095 | 66.45 | -107,142,895 | -107,142,895 | 25,832,372,200 | 66.18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股 | 24,329,608,919 | 62.33 | 24,329,608,919 | 62.33 | |||||
3.其它内资持股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
4.外资持股 | 1,609,906,176 | 4.12 | -107,142,895 | -107,142,895 | 1,502,763,281 | 3.8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609,906,176 | 4.12 | -107,142,895 | -107,142,895 | 1,502,763,281 | 3.8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93,828,959 | 33.55 | 107,142,895 | 107,142,895 | 13,200,971,854 | 33.8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01,932,654 | 5.90 | 0 | 0 | 2,301,932,654 | 5.9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0,791,896,305 | 27.65 | 107,142,895 | 107,142,895 | 10,899,039,200 | 27.92 | |||
4.其它 | 0 | 0 | |||||||
股份总数 | 39,033,344,054 | 100.00 | 39,033,344,054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 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 限售股数 | 年末 限售股数 | 限售条件 | 解除 限售日期 |
中信集团 | 24,329,608,919 | — | -213,835,341 | 24,115,773,578 | 公司承诺(1) | 2010.04.28 |
BBVA | 1,502,763,281 | — | 0 | 1,502,763,281 | 公司承诺(2) | 2010.03.02 |
107,142,895 | 2,045,346,465 | 1,938,203,570 | 0 | (3) | 2009.12.04 (4)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0 | — | 213,835,341 | 213,835,341 | (5) | 2013.04.28 |
合计 | 25,939,515,095 | 2,045,346,465 | 1,938,203,570 | 25,832,372,200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股份 类别 | 持股总数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 报告期内股份 增减变动情况 | 股份质押 或冻结数 |
1 | 中信集团 | 国有 | A股 | 24,115,773,578 | 61.78 | 24,115,773,578 | -213,835,341 | 16,357,924(1) |
2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外资 | H股 | 6,119,890,184 | 15.68 | 0 | 8,684,329 | 未知 |
3 | BBVA | 外资 | H股 | 3,930,657,746 | 10.07 | 1,502,763,281 | 1,938,203,570 | 0 |
4 | GIL | 外资 | H股 | 1,924,344,454 | 4.93 | 0 | -1,938,203,570 | 0 |
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国有 | A股、H股(2) | 282,094,341 | 0.72 | 213,835,341 | 213,835,341 | 未知 |
6 | 中国建设银行 | 国有 | H股 | 168,599,268 | 0.43 | 0 | 0 | 未知 |
7 | 瑞穗实业银行 | 外资 | H股 | 68,259,000 | 0.17 | 0 | 0 | 未知 |
8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 H股 | 68,259,000 | 0.17 | 0 | 0 | 未知 |
9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它 | A股 | 35,115,594 | 0.09 | 0 | 35,115,594 | 未知 |
10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国有 | H股 | 34,129,000 | 0.09 | 0 | 0 | 未知 |
1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 H股 | 34,129,000 | 0.09 | 0 | 0 | 未知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类别 |
1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6,119,890,184 | H股 |
2 | BBVA | 2,427,894,465 | H股 |
3 | GIL | 1,924,344,454 | H股 |
4 | 中国建设银行 | 168,599,268 | H股 |
5 | 瑞穗实业银行 | 68,259,000 | H股 |
6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68,259,000 | H股 |
7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8,259,000 | H股 |
8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 35,115,594 | A股 |
9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34,129,000 | H股 |
1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4,129,000 | H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 持股数 | 从本行领取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关联单位领取 |
孔 丹 |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男 | 1947.05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常振明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6.10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陈小宪 | 执行董事、行长 | 男 | 1954.06 | 2009.06–2012.06 | 0 | 0 | 496.18 | 否 |
窦建中 | 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5.02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居伟民 | 非执行董事 | 男 | 1963.08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张极井 | 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5.09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吴北英 | 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 | 男 | 1950.09 | 2009.06–2010.02 | 0 | 0 | 337.31 | 否 |
陈许多琳 | 非执行董事 | 女 | 1954.02 | 2009.06–2012.06 | 2,974,689 | 2,974,689 | — | 是 |
郭克彤 | 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4.06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何塞·安德烈斯· 巴雷罗(1) | 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8.05 | 2009.09–2012.06 | 0 | 0 | — | 是 |
白重恩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63.10 | 2009.06–2012.06 | 0 | 0 | 26.67 | 否 |
艾洪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5.02 | 2009.06–2012.06 | 0 | 0 | 23.33 | 否 |
谢 荣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2.11 | 2009.06–2012.06 | 0 | 0 | 23.33 | 否 |
王翔飞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51.11 | 2009.06–2012.06 | 0 | 0 | 26.67 | 否 |
李哲平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1965.02 | 2009.06–2012.06 | 0 | 0 | 20.20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从本行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关联单位领取 |
王 川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48.06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王栓林 | 监事会副主席 | 男 | 1949.10 | 2009.06–2012.06 | 0 | 0 | 299.33 | 否 |
庄毓敏 | 外部监事 | 女 | 1962.07 | 2009.06–2012.06 | 0 | 0 | 18.00 | 否 |
骆小元 | 外部监事 | 女 | 1954.01 | 2009.06–2012.06 | 0 | 0 | 24.00 | 否 |
郑学学 | 监事 | 男 | 1955.02 | 2009.06–2012.06 | 0 | 0 | — | 是 |
林争跃 | 职工监事 | 男 | 1963.06 | 2009.04–2012.04 | 0 | 0 | 204.64 | 否 |
邓跃文 | 职工监事 | 男 | 1964.01 | 2009.04–2012.04 | 0 | 0 | 205.14 | 否 |
李 刚 | 职工监事 | 男 | 1969.03 | 2009.04–2012.04 | 0 | 0 | 134.84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从本行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关联单位领取 |
陈小宪 | 行长 | 男 | 1954.06 | 2009.06起 | 0 | 0 | 496.18 | 否 |
吴北英 | 常务副行长 | 男 | 1950.09 | 2009.06起 | 0 | 0 | 337.31 | 否 |
欧阳谦 | 副行长 | 男 | 1955.09 | 2009.06起 | 0 | 0 | 333.45 | 否 |
赵小凡 | 副行长兼总行营业部总经理 | 男 | 1964.03 | 2009.06起 | 0 | 0 | 333.63 | 否 |
苏国新 | 副行长 | 男 | 1967.02 | 2009.06起 | 0 | 0 | 329.24 | 否 |
曹 彤 | 副行长 | 男 | 1968.06 | 2009.06起 | 0 | 0 | 336.96 | 否 |
曹 斌 | 纪委书记 | 男 | 1962.01 | 2008.04起 | 0 | 0 | 310.00 | 否 |
王连福 | 副行级工会主席 | 男 | 1954.10 | 2006.12起 | 0 | 0 | 317.81 | 否 |
曹国强 | 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 | 男 | 1964.12 | 2009.06起 | 0 | 0 | 332.01 | 否 |
张强 | 行长助理 | 男 | 1963.04 | 2009.06起 | 0 | 0 | 332.28 | 否 |
罗焱 | 董事会秘书 | 男 | 1969.02 | 2009.06起 | 0 | 0 | 204.65 | 否 |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数额 (含税) | 分配比率(%) |
2007年度 | 2,088 | 25 |
2008年度 | 3,330 | 25 |
2009年度 | 3,435 | 25 |
董事姓名 | 持有股份的相联法团名称 | 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 股份类别╱数目 | 占相联法团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 | 可行使购股权期间 |
孔 丹 |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个人权 益 | 20,000,000股(L)期权 | 0.33% | 2008.3.7–2012.3.6 |
常振明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个人权 益 | 500,000股(L)期权 | 0.01% | 2007.10.16–2012.10.15 |
600,000股(L)期权 | 0.02% | 2009.11.19–2014.11.18 | |||
窦建中 | 事安集团有限公司 | 个人权 益 | 1,250,000(L)期权 | 0.56% | 2010.9.9–2012.9.8 |
1,250,000(L)期权 | 2011.9.9–2014.9.8 | ||||
陈许多琳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权 益 | 2,974,689股(L)H股 | 0.02% | — |
张极井 |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个人权 益 | 10,000,000股(L)期权 | 0.17% | 2006.6.2–2010.6.1 |
家族权 益 | 28,000股H股 | — | |||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 个人权 益 | 500,000(L)期权 | 0.01% | 2009.11.19–2014.11.18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2009月12月31日关联贷款余额 | 2008月12月31日 关联贷款余额 |
中信集团 | 66.71 | 0 | 380 |
BBVA | 10.07 | 0 | 0 |
序号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股权 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期初账面值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1 | 00762 | 中国联通(HK) | 15,795,000.00 | — | 8,146,189.74 | — | 7,348,182.66 | 798,007.0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现金购买 |
2 | V | Visa Inc. | 7,509,605.39 | — | 30,438,932.12 | — | 15,868,292.89 | 14,567,117.3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赠送╱红股 |
3 | MA | Mastercard International | 201,629.69 | — | 1,325,120.90 | — | 201,629.69 | 1,122,610.7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红股 |
合计 | 23,506,235.08 | 39,910,242.76 | 23,418,105.24 | 16,487,735.13 |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股数量(股)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 会计核算 科目 | 股份 来源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87,500,000 | 4.24% | 113,750,000.00 | 2,975,000 | — | 长期股权 投资 | 现金购买 |
SWIFT | 161,127.66 | 22 | — | 161,127.66 | — | — |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红股 |
Joint Electronic Teller Services | 4,535,347.33 | 16 (Class B) | — | 4,535,347.33 | — | — |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红股 |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Company (HK) Ltd. | 14,263,759.80 | 2 | — | 14,263,759.80 | — | — |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红股 |
合计 | 88,960,234.79 | 132,710,234.79 | 2,975,000 |
本集团 | 本行 | |||||
附注 | 2009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08年 | ||
(已重述) | ||||||
资产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7 | 224,003 | 207,357 | 223,529 | 206,936 | |
存放同业款项 | 8 | 26,319 | 40,227 | 20,898 | 31,298 | |
拆出资金 | 9 | 55,489 | 28,380 | 42,892 | 19,9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 | 4,449 | 8,769 | 3,383 | 7,755 | |
衍生金融资产 | 11 | 3,182 | 6,625 | 2,166 | 5,35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 | 185,203 | 57,698 | 185,271 | 57,767 | |
应收利息 | 13 | 4,135 | 4,432 | 3,748 | 3,943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14 | 1,050,479 | 716,386 | 985,854 | 650,942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 | 94,231 | 103,441 | 76,228 | 84,909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6 | 107,466 | 104,810 | 107,715 | 105,044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2,254 | 2,297 | 9,998 | 201 | |
固定资产 | 18 | 10,321 | 9,419 | 9,563 | 8,621 | |
无形资产 | 19 | 795 | 762 | 795 | 762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 | 161 | 131 | - | - | |
商誉 | 21 | 887 | 889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 | 2,095 | 2,175 | 1,995 | 2,065 | |
其他资产 | 23 | 3,562 | 25,457 | 3,114 | 2,362 | |
资产总计 | 1,775,031 | 1,319,255 | 1,677,149 | 1,187,862 | ||
本集团 | 本行 | |||||
附注 | 2009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08年 | ||
(已重述)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负债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5 | 275,049 | 108,720 | 275,124 | 108,605 | |
拆入资金 | 26 | 4,553 | 1,607 | 2,236 | 9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 | 2,755 | 3,078 | 2,755 | 2,639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 | 3,628 | 6,801 | 2,652 | 5,57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8 | 4,100 | 957 | 4,100 | 957 | |
吸收存款 | 29 | 1,341,927 | 1,027,325 | 1,259,064 | 943,342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 | 6,987 | 5,313 | 6,812 | 5,168 | |
应交税费 | 31 | 1,004 | 3,809 | 981 | 3,791 | |
应付利息 | 32 | 6,538 | 6,811 | 6,269 | 6,427 | |
预计负债 | 33 | 50 | 50 | 50 | 50 | |
应付债券 | 34 | 18,422 | 20,375 | 12,000 | 12,000 | |
其他负债 | 35 | 3,010 | 5,350 | 2,483 | 2,969 | |
负债合计 | 1,668,023 | 1,190,196 | 1,574,526 | 1,092,490 | ||
本集团 | 本行 | |||||
附注 | 2009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08年 | ||
(已重述) | ||||||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6 | 39,033 | 39,033 | 39,033 | 39,033 | |
资本公积 | 37 | 31,319 | 58,506 | 33,683 | 36,844 | |
盈余公积 | 38 | 3,535 | 2,161 | 3,535 | 2,161 | |
一般风险准备 | 39 | 12,562 | 7,746 | 12,526 | 7,716 | |
未分配利润 | 17,721 | 12,916 | 13,846 | 9,618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372) | (1,311) | - | - | ||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 102,798 | 119,051 | 102,623 | 95,3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0 | 10,008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07,008 | 129,059 | 102,623 | 95,372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775,031 | 1,319,255 | 1,677,149 | 1,187,862 | ||
本集团 | 本行 | |||||
附注 | 2009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08年 | ||
(已重述) | ||||||
一、 营业收入 | 40,801 | 41,680 | 37,939 | 40,125 | ||
利息净收入 | 41 | 35,984 | 37,351 | 34,239 | 36,092 | |
利息收入 | 56,131 | 62,526 | 53,496 | 58,868 | ||
利息支出 | (20,147) | (25,175) | (19,257) | (22,776)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42 | 4,220 | 3,720 | 3,459 | 3,043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4,718 | 4,144 | 3,934 | 3,450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498) | (424) | (475) | (407) | ||
投资收益/(损失) | 43 | 157 | 182 | (7) | (2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 | (22)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44 | (537) | (146) | (510) | 654 | |
汇兑净收益 | 792 | 389 | 607 | 225 | ||
其他业务收入 | 185 | 184 | 151 | 135 | ||
二、 营业支出 | (21,679) | (24,176) | (19,726) | (22,514)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761) | (2,864) | (2,748) | (2,851) | ||
业务及管理费 | 45 | (16,299) | (14,519) | (14,862) | (13,225) | |
资产减值损失 | 46 | (2,619) | (6,793) | (2,116) | (6,438) | |
本集团 | 本行 | |||||
附注 | 2009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08年 | ||
(已重述) | ||||||
三、 营业利润 | 19,122 | 17,504 | 18,213 | 17,6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4 | 261 | 158 | 2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71) | (86) | (71) | (86) | ||
四、 利润总额 | 19,265 | 17,679 | 18,300 | 17,741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 | (4,705) | (4,459) | (4,558) | (4,426) | |
五、 净利润 | 14,560 | 13,220 | 13,742 | 13,315 | ||
归属于: | ||||||
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 14,320 | 13,262 | ||||
少数股东损益 | 240 | (42) | ||||
六、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7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7 | 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