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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唐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7,869,9167,760,845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28,9561,958,43213.81
    股本(股)(注)535,652535,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163.6613.6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1,234,597227,01344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66348,874519.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59995,016-190.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60.18-188.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095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70.095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52.7311.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32.7311.60

    注: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派 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4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股增至749,913,309股。按新股本749,913,309股摊薄计算,公司2010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40元,2009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

    单位: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 
    所得税影响额-68 
    合计230-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其他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收取的客户违约金收入,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35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501,165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7,177,901人民币普通股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18,556,288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673,09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569,85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799,91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437,192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9ZX0044,298,667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4,279,284人民币普通股
    邢素兰3,805,39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 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528,437815,190-35%北京A-Z TOWN预付项目歀结转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1,983,2691,241,30960%北京A-Z TOWN结转投资性房地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392,1841,657,71644%北京A-Z TOWN结转投资性房地产
    预收帐款1,466,5522,402,668-39%开发产品预收歀结转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8,41224,815-66%应付人工费用减少
    其他应付款854,749318,267169%应付北京A-Z TOWN项目歀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234,597227,013444%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增长
    营业成本569,11575,187657%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增长
    营业税金及附加176,50915,6761,026%房地产项目结算应交税金增长
    销售费用31,08123,27134%项目营销推广费增加
    财务费用14,4526,588119%借款利息增加
    投资收益-3,815-1,433-166%联营企业投资损失增加
    营业利润414,24678,308429%营业收入增加
    营业外收入49445998%客户违约金收入增加
    营业外支出19514138%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利润总额414,54578,212430%营业收入增加
    所得税费用108,90822,438385%利润总额增加
    净利润305,63755,774448%利润总额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66348,874519%净利润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2,9746,900-57%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收回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59995,016-190%预付项目款项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64326,719-93%股权转让歀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0 年2月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0年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010年3月10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派 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4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股增至749,913,309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燕赵”)、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创置业”)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5年内,北京燕赵、首创置业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转让,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股(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北京燕赵、首创置业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北京燕赵、首创置业将卖出资金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履行
    股份限售承诺Reco ShineReco Shine持有本公司218,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6月9日。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Recosia China(3)在Reco Shine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如在中国国内任何阳光股份已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城市或地区中,Recosia China或Recosia China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寻找到任何由Recosia China或Recosia China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拟控制且符合阳光股份整体业务发展规划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Recosia China及Recosia China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将事先通知阳光股份,阳光股份则有权优先考虑与Recosia China及Recosia China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合作投资该等项目。在阳光股份书面告知不与Recosia China及Recosia China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合作投资该等项目后,Recosia China及Recosia China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方可采取其他方式投资该等项目。

    (4)在Reco Shine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如阳光股份表示有意向与Recosia China或Recosia China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共同投资某一房地产投资项目但亦有其他主体有意向与Recosia China或Recosia China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共同投资同一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在同等条件下,Recosia China及Recosia China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将优先选择与阳光股份共同投资,但Recosia China及Recosia China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在内)有权选择不投资该项目。

    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39,821-49,77624,888.2增长60-1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660.33增长60-100
    业绩预告的说明(2)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3)2010年1-6月公司业绩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注: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派 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4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股增至749,913,309股。因此,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均按新股本749,913,309股计算,2009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原为0.46元/股,按新股本749,913,309股摊薄计算为0.33元。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时间地点方式接待对象谈论内容及提供材料
    2010年3月北京实地调研中海基金 陈忠公司发展战略、商业运营模式和业务发展状况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1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0年4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万林义先生提名,聘请沈葵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沈葵女士简历请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沈葵女士简历

    沈葵女士,1965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1992-1998年就职于深圳宝安建筑设计院;1998-1999年就职于香港理工大学建筑及房地产系;1999-2000年就职于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2002-2004年就职于深圳市郎钜实业有限公司;2004-2005年就职于金地集团,任资深成本经理;2005-2009就职于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沈葵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1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2009年1月1日-2009年 6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约39,821万元-49,776万元24,888.2万元增长:60%-100%
    基本每股收益(注)约0.53元-0.66元0.33元增长:60%-100%

    注: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派 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4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股增至749,913,309股。因此,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均按新股本749,913,309股计算,2009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原为0.46元/股,按新股本749,913,309股摊薄计算为0.33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计算,预计公司2010年1-6月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60%-100%。主要原因为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10年1-6月份公司业绩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L1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新女士的辞职申请,王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董事会同意王新女士的辞职请求,同时,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指定公司副总裁杨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对王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杨宁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61088

    传 真:(010)88365280

    电子信箱:yangguang@yangguangxinye.com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