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吴仲时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15,560.93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2,400万股的48.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5,480.6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7.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80.278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0.25%。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现场和网络汇总表决情况与结果如下:
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550.4919万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 4.51万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 5.9372万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五、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康恩贝 股票代码:600572 编号:临2010-01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