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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201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0-00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尹新全先生、尹志华先生因公出在外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炳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立军先生因公出在外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晓冬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陈直梁先生因公出在外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辛 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炳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报告和议案: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87,420,239.46元,按照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000,504.01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88,419,735.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9,522,169.86元,减去向股东分派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639,953,379.85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27,988,525.46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的股本1,103,367,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496,515,558.15元。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5、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奖励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9年度公司总经理薪酬标准为32.75万元,担任副职岗位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26.2万元。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的薪酬发表现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较为合理。建议公司制定和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标准等,每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要认真述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要认真考核,按国家规定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项。公司支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

      9、审议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关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的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周炳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孙朝芦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1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孙朝芦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

      易国晶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黄寿卿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何宗辉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果毅先生任公司总经济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郝春艳女士任公司总会计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推举张仕和先生、周炳军先生、孙朝芦先生、王立军先生、尹志华先生、王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推举才庆祥先生、姜智敏先生、张瑞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侯选独立董事相关资料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仕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周炳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孙朝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立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尹志华(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 岗(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才庆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姜智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瑞彬(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和使用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原文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改为:“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贵阳。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19、审议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0年5月20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

      (三)会议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预案;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审议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推举张仕和先生、周炳军先生、孙朝芦先生、王立军先生、尹志华先生、王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推举才庆祥先生、姜智敏先生、张瑞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

      10、审议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推举尹新全先生、孙金刚先生、谢承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3日期。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07年5月13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到场见证的律师。

      (六)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10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股票帐户卡登记。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 苗

      联系电话:0858-3703046

      传 真:0858-3703046

      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

      邮 编:553536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附件一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孙朝芦先生简历:孙朝芦,男,汉族,1962年12月生,贵州安龙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土城矿采二区、采三区实习、技术主管、计划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科长;盘江矿务局老屋基矿总工程师;盘江矿务局土城矿总工程师;盘江矿务局金佳筹备处高级工程师;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山脚树矿矿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计划部主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易国晶先生简历:易国晶,男,汉族,1962年7月生,贵州盘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土城矿采二、采四区技术员、综采队技术主管、技术科副科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土城矿采二、采三区副区长、区长、副矿长、矿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黄寿卿同志简历:黄寿卿,男,汉族,1962年6月生,广西浦北人, 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土城矿采三区、采四区、采二区技术员、技术主管、技术科副科长、科长;盘江矿务局土城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主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山脚树矿矿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何宗辉同志简历:何宗辉,男,汉族,1964年6月生,贵州习水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贵州工学院采矿工程专业毕业,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土城矿技术员,副区长、综采安装队长,采区区长、综采队队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土城矿副总工程师、山脚树矿副矿长、火铺矿副矿长、矿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新井开发公司经理(金佳矿矿长);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矿长。

      李果毅同志简历:李果毅,男,汉族,1956年3月生,辽宁昌图人,1978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盘江矿务局月亮田矿团委副书记、书记;盘江矿务局运销公司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党总支副书记;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运销公司党总支书记、运销处处长、支部书记;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运销处处长。现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运销处处长。

      郝春艳同志简历:郝春艳,女,汉族,1964年2月出生,河北滦县人, 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火铺矿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科长;火铺电厂财务、工资科副科长;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贵州盘江煤电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张仕和先生简历:张仕和,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广西桂林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7月中国矿业学院采矿专业毕业,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火铺矿总工室技术员、采煤一区区长、总工室主任、副总工程师、第一副矿长、总工程师;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火铺矿矿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水城矿务局副局长;贵州水城矿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现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炳军先生简历:周炳军,男,土家族,1957年1月生,贵州思南人,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7月贵州工学院采矿专业毕业,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火铺矿采一区主管技术员、代理区长、区长;盘江矿务局土城矿副矿长;盘江矿务局机电分公司副经理;盘江矿务局土城矿第一副矿长、矿长;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孙朝芦先生简历:(见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立军先生简历:王立军,男,汉族,1961年10月生,四川德阳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火铺矿助理工程师、区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机电分公司副总经理;金佳矿井筹建处处长;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8月起副厅级)。

      尹志华先生简历:尹志华,男,白族,1964年7月出生,贵州盘县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盘江矿务局火铺矿通风区技术员、矿安检科技术员、技术主管、通风区副区长、区长;盘江矿务局救护大队大队长;盘江矿务局通风处副处长;盘江煤电公司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常务副局长;盘江煤电公司月亮田矿矿长;现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岗先生简历:王岗,男,汉族,1964年8月生,籍贯黑龙江鸡东,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政工师。曾任黑龙江密山县书记员、助审员;盘江矿务局法律事务处一般干部、科长;盘江矿务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现任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

      2、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才庆祥先生简历:才庆祥,男,1958年3月20日出生,黑龙江省桦南县人,中共党员,1981年12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露天开采专业,1982年2月参加工作,中国矿业大学采矿工程博士,采矿工程教授。曾任中国矿业大学采矿系团总支书记、采矿系露天教研室副主任、主任、采矿系主任、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矿业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

      姜智敏先生简历:姜智敏,男,汉族,1954年3月19日生,辽宁省锦州市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系(函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曾任锦西石油五厂工人;南票矿务局机电总厂工人;南票矿务局机电总厂团总支书记、党委宣传部长、财务科长;南票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财劳处处长、局审计处处长;审计署驻煤炭工业部审计局处级干部;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秘书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行业协调部、政策研究部主任,现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张瑞彬先生简历:张瑞彬,男,1972年9月出生,黑龙江人,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中国人民银行博士后,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曾任深圳发展银行职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现任贵州财经学院金融学院院长、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常务理事、贵州省金融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贵阳市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贵州茅台集团外部董事、贵阳金阳投资控股公司外部董事。

      附件二: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才庆祥先生、姜智敏先生、张瑞彬先生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于贵州六盘水市干沟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才庆祥、姜智敏、张瑞彬,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才庆祥、姜智敏、张瑞彬

      201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0-00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关联方的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944万元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洗选精煤、特殊加工煤、焦炭、建材、建筑安装及设计、机电修配加工、铁合金冶炼、电力、汽车修理、矿用风筒及橡胶制品、养殖、种植;自营出口;焦炭、金属镁、电解铝;自营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持有本公司股份456,637,1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3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因此,盘江煤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09年度向盘江煤电采购原煤、供应电力和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所需的部份设备委托盘江煤电采购。鉴于盘江煤电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原煤采购、电力供应和委托采购业务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与盘江煤电签订的《原煤采购合同》、《供用电合同》、《委托采购协议》已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为三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签订的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交易额为:采购原材料604,488,581.65元,销售产品26,110,231.09元,委托采购93,898,647.11元。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决算方式与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合同相比均未发生变化。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和关联交易的原因

      (下转B1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