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陈炎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郝爱军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庄凌 |
公司负责人陈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847,115,817.37 | 1,503,106,106.64 | 22.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7,405,416.18 | 130,634,237.43 | -2.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3624 | 0.3716 | -2.48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077,979.98 | 176.99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00 | 177.02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320,290.45 | -23,320,290.45 | -81.0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63 | -0.0663 | -81.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72 | -0.0672 | -85.6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63 | -0.0663 | -81.1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750 | -18.0750 | 增加124.3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3107 | -18.3107 | 增加122.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6,716.28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43,239.5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14.03 |
| 所得税影响额 | 313,205.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8,397.27 |
| 合计 | 304,198.5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4,800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 | 14,427,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建设发展总公司 | 7,8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 | 5,265,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福建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 2,827,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邱林 | 2,020,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邱守壁 | 1,852,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吕世敏 | 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查俊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传融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贺弦 | 870,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246691519.24,变动比例为83.78%,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预售房款收入和销售回款增加及银行借款增加;
2、预付款项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30877500.44,变动比例为39.76%,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期末预付工程款和供应商货款增加;
3、长期股权投资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20098336.94,变动比例为149.34%,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股东本期以淄博昂展3.52%股权补偿公司2009年南京房产处置损失;
4、短期借款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74322355.1,变动比例为220.54%,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5、预收帐款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176464029.88,变动比例为56.05%,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预收房款增加;
6、应交税费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36644477.06,变动比例为-113.8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本期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增加、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公司销项税额增加;
7、长期借款与期初相比变动金额为193050000,变动比例为14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8、营业总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59189188.27,变动比例为-31.6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基本未结转房产销售收入;
9、营业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3440983.13,变动比例为-93.6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未结转房产销售收入相应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
10、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6730132.51,变动比例为46.25%,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子公司于1季度发放年终奖金;
11、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4744045.28,变动比例为-81.24%,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逾期借款已基本清偿,相应计提利息下降;
12、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575186.17,变动比例为554.86%,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13、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891129.91,变动比例为82.39%,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入;
14、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6856644.84,变动比例为-117.83%,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本期收入减少相应所得税费用减少;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49492449.27,变动比例为93.4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预售房款增加,实达电脑设备公司销售回款增加;
16、收到的税费返还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585705.92,变动比例为59.2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福建实达资讯科技公司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返还增加;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0661274.53,变动比例为513.9%,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收到的往来款增加;
1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62064572.08,变动比例为60.7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本期支付工程款增加,电脑设备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增加;;
1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9873073.54,变动比例为60.28%,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子公司于1季度发放年终奖金;
20、支付的各项税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2217027.44,变动比例为85.54%,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期收到购房款增加相应支付税金增加;
2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8128663.15,变动比例为58.8%,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归还的往来款增加;
2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335237.94,变动比例为22676.65%,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
2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3625850.47,变动比例为-94.09%,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公司上年同期购工业模具和开发软件平台;
24、投资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1000000,变动比例为-100%,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无对外投资;
2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42500000,变动比例为293.1%,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债务增加;
2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2415367.94,变动比例为36.63%,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支付银行利息增加;
2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3140000,变动比例为6280%,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取得借款时支付的相关融资费用增加;
28、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金额为-3026867.42,变动比例为-69.72%,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房产处置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在股改时关于长春融创未来三年盈利情况的特别承诺:长春融创的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5800万元、9500万元。若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水平,昂展置业以现金补足其已实现净利润数与盈利承诺数之间80%的差额,中兴鸿基以现金补足其已实现净利润数与盈利承诺数之间20%的差额。长春融创2008、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超过4500万元、5800万元,昂展置业与中兴鸿基不需要补足差额。
2、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在股改时承诺:昂展置业所持实达集团71,572,534股法人股和中兴鸿基所持实达集团20,303,564股限售流通股自盈利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盈利承诺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于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目前昂展置业与中兴鸿基所持股份按承诺时间锁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炎
201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