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董事长 | 李永进 |
| 公司总经理 | 尹自波 |
| 总会计师 | 周春宁 |
| 财务部长 | 周芳 |
公司董事长李永进、总经理尹自波、总会计师周春宁及财务部长周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544,901,872.07 | 4,312,104,335.79 | 5.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059,808,141.87 | 2,068,234,188.76 | -0.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56 | 10.60 | -0.38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541,342.51 | -129.32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9 | -129.03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596,503.30 | -8,596,503.30 | -134.8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130.7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145.4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130.7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2 | -0.42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4 | -0.44 | 减少1.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17,185.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60.95 |
| 所得税影响额 | 85,246.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74.16 |
| 合计 | 468,625.7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7,715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42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4,5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朝来天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应雪慧 | 811,8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84,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20,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卞孜真 | 500,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480,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 项目 | 报告期末 | 与年初相比变动百分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 应收票据 | 35,649,868.15 | 190.12 | 增加承兑汇票结算水泥款所致 |
| 存货 | 356,407,335.48 | 61.61 | 公司原材料及半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
| 工程物资 | 584,270.76 | 149.87 | 购买工程用材料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40,127,513.75 | 85.19 | 增加承兑汇票结算材料价款所致 |
| 预收款项 | 160,665,084.93 | 307.03 | 公司对部分客户采取先付款后提货销售水泥所致 |
| 应交税费 | 38,446,653.96 | -45.18 | 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减少致使应交的税费减少所致 |
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 项 目 | 报告期 |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百分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 营业收入 | 108,652,162.49 | -28.18 | 公司产品销量及价格下降所致 |
| 管理费用 | 27,123,903.74 | 58.62 |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14,016,057.24 | 168.53 | 银行借款增加相应利息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286,278.28 | 148.88 | 应收帐款上升提取的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3,741,104.45 | -66.62 | 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2,253,516.68 | -60.83 | 当期利润降低所致 |
3.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 项目 | 报告期 | 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百分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41,342.51 | -129.32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999,483.65 | -402.4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213,454.95 | 3645.1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精神,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关于公司发行6.3亿元、期限为5年的公司债券申报材料。2009年4月29日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获得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书面核准批复。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特别承诺:持有赛马实业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8月15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赛马实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目前该承诺尚在履行中。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A.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在收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时,为避免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特出具如下承诺:
(1)中材集团在同一市场上将不从事与赛马实业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中材集团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上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中材集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积极、严格履行出资人责任与义务,从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上,保证各水泥企业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B.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向其增资时,为避免收购完成后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特出具如下承诺:
(1)中材股份在同一市场上将不从事与赛马实业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中材股份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上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中材股份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积极、严格履行出资人责任与义务,从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上,保证各下属水泥企业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目前上述承诺尚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95133874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39,026,774.8元,剩余347,849,825.20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09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实施。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进
201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10-017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4月29日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进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股东5人,代表公司股份72,557,531股,占公司总股本195,133,874股的37.18%,其中: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股份6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4%;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股份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股份41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挪威中央银行代表股份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陈志雄代表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兴业律师事务所杜涛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六)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七)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259,786,267.79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978,626.78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6,876,600.00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95133874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39,026,774.8元,剩余347,849,825.20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9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经表决,72,052,4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99.30%,505131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7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9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不超过2.9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等值机器设备和房屋抵押给宁夏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宁夏建材集团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每笔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由于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经表决,2,80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银行给公司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4月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给公司借款20000万元。鉴于该委托贷款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与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由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给公司借款2000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由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经表决,2,80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将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八项内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银行贷款等事项”修改为: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2.在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八项后增加第九项:“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含25%)的银行贷款进行决策”。
修改后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表决,72,55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具体承包工程为“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先进节能技术淘汰落后水泥粉磨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合同涉及总价款为4800万元。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具体承包工程为“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项目后续工程,合同总价款为28800万元。
由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经表决,2,807,531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兴业律师事务所杜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兴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