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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李永安、王晓松分别委托董事长曹广晶、董事孙又奇,独立董事崔建民委托独立董事吴敬儒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广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绍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158,141,601,751.41161,860,785,499.55-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61,684,802,122.0861,859,762,399.04-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615.62-0.2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6,265,568.9199.2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19771.22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228,634.37119,228,634.37-85.76
    基本每股收益0.01080.0108-87.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1080.0108-75.39
    稀释每股收益0.01080.0108-87.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90.19减少1.9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0.190.19减少0.90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35,983.3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35,058.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81,504.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289,537.50
    减:所得税影响数73,332.8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合计(影响净利润)216,204.62
    其中:影响少数股东损益4,034.06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12,170.5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62,87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1,548,519,32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174,396,500人民币普通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71,706,5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71,706,5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5,219,503人民币普通股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7,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6,059,462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电网公司35,014,65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3,120,3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31,417,73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09年9月28日,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目标资产包括收购的三峡工程发电资产和辅助生产专业化公司股权资产,交易价格为104,317,451,047.28元。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资产总额、债务总额、收入成本费用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的增长。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较上年期末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0亿元,减少比例为99.83%,主要原因是处置华泰紫金现金管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亿元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7.44亿元,减少比例为65.98%,应收账款增加8.66亿元,增加比例为67.37%,主要原因:一是2009年末电网公司以票据形式支付电费较多,本期以票据形式支付电费减少,应收票据相应减少;二是公司电费收入跨月结算数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长。

    (3)应付利息增加2.74亿元,增加比例为57.67%,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承接的债务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因利息尚未支付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68亿元,减少比例为59%,主要原因是偿还一年内到期的68亿元非流动负债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5.78亿元,增加比例为118.94%,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0.71亿元、9.42亿元,增加比例分别为146.97%、471.76%,主要原因是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拥有葛洲坝电站和三峡电站已投产的全部发电机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同时由于公司资产、债务规模大幅增加,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2)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6.02亿元,减少比例为94.7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未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比减少5.57亿元。

    (3)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37亿元,增加比例为100.53%,主要原因是售电收入增加导致增值税返还增加所致。

    (4)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43亿元,扣除投资收益后的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40亿元,主要原因为第一季度为长江枯水期,公司第一季度发电量一般占全年发电量的14%左右,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资产、债务规模大幅度增加,折旧、财务费用等固定成本同比增加较多,导致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5)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24亿元,减少比例为88.76%,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大幅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03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售电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4.70亿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委托贷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0亿元;偿还债务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44.70亿元,两相抵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所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参与重组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参与重组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的议案》,同意以所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参与重组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该重组事项正在监管部门审核过程中。

    2、2010年4月2日,公司完成了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发行上市前,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促使其附属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经营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

    2、公司设立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若公司因葛洲坝电厂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为他人担保事项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在公司实际承担该等责任之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或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将补偿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有关该承诺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担保而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3、在2015年之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4、公司在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5%。

    5、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公司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相关约定及承诺:

    (1)为充分发挥地下电站的效益,避免同业竞争,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同意在地下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前,将地下电站出售给公司,公司承诺购买地下电站;

    (2)鉴于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发展公司)部分土地相关处置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公司约定在相关交易条件具备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持有的三峡发展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公司,公司承诺购买前述股权;

    (3)根据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协议》及《三峡债承接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同意于交割日零时起承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99、01、02、03四期三峡债各期债券发行文件中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接目标三峡债各期债券截至交割日零时尚未清偿的本金及各期债券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交割日零时的应付利息,并承诺自交割日起按照目标三峡债各期债券发行文件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兑付义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如投资者要求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继续履行兑付义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向该部分投资者履行相应的兑付义务;

    (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对重大资产重组中转让给公司的目标资产中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并具备办证条件的情况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及时协助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对上述房屋建筑物办理以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为权利人的产权登记手续。如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因上述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遭受任何损失,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予以补偿;

    (5)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自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之股份登记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名下之日起,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于该日前持有的长江电力全部股份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6)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后,对于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存放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如因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丧失偿付能力导致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损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自接到通知30日内,按审计结果以现金方式对该损失进行等额补偿。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均严格遵守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广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