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耿养谋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韩玉和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马淑春 |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玉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淑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7,273,496,800.97 | 3,502,432,736.75 | 107.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026,561,505.58 | 1,670,190,288.79 | 200.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7 | 4.86 | 128.0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499,551.02 | -84.3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2 | -88.20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4,579,116.73 | 174,579,116.73 | 6.7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51 | 6.7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51 | 6.7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8 | 9.88 | 减少0.2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5 | 9.85 | 减少0.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08,495.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9.2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5,433.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620.00 |
| 合计 | 537,680.7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699,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兰珍 | 582,66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500,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林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建东 | 41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德英 | 38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严丽萍 | 332,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熊磊 | 33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巧珍 | 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10.3.31. | 2009.12.31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3,962,916,907.39 | 465,295,668.09 | 751.70% | 系发行股票、短期债券所致 |
| 应收票据 | 337,200,986.83 | 184,766,689.14 | 82.50% | 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180,135,717.60 | 81,317,636.68 | 121.52% | 出口煤炭结汇期限的影响 |
| 预付账款 | 54,222,378.90 | 40,781,596.29 | 32.96% | 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工程款的增加 |
| 存货 | 115,432,364.36 | 182,296,617.63 | -36.68% | 销售量增加所致 |
| 预收账款 | 36,667,827.86 | 71,753,558.85 | -48.90% | 由于本期应收票据结算方式的增加使得预收账款相对减少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404,576.66 | 17,930,465.92 | 153.23% | 木城涧矿中期工资当月计提次月支付,年末结清。 |
| 应交税费 | 30,467,810.34 | -27,833,048.16 | -209.47% | 系年初进项税额较大所致 |
| 股本 | 454,000,000.00 | 344,000,000.00 | 31.98% | 发行股票1.1亿股所致 |
| 资本公积 | 3,225,829,618.88 | 180,149,678.88 | 1690.64% | 发行股票1.1亿股所致 |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10年1-3月 | 2009年1-3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5,807,339.71 | 33,991,927.37 | 34.76% | 出口量增加致使关税增加所致 |
| 销售费用 | 38,690,476.93 | 24,854,639.29 | 55.67% | 出口量增加港杂费、代理费随之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17,492,692.01 | 6,688,101.15 | 161.55% | 发行短期债券利息、银行借款利息同比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2,568,212.81 | 20,040.32 | 12715.23% | 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提取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871,767.18 | 567,985.83 | 53.48% | 处理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10年1-3月 | 2009年1-3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52,499,551.02 | 335,652,175.04 | -84.36% | 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职工薪酬同比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93,853,131.22 | -218,443,909.94 | 57.04% | 主要原因系投入子公司(昊华精煤)筹建项目金额同比减少所致 |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3,538,974,819.50 | -9,679,613.12 | 36661.12% | 主要原因系公司发行股票、短期债券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0年2月5日公司发行5亿元1年期的短期融资券,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年利率3.31%,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耿养谋
201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0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成员15人,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耿养谋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201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0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78)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股票11,0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2,320,0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5,679,940.00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3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16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和用途
根据《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家梁煤矿项目、万利矿区铜匠川铁路专用线及高家梁煤矿选煤厂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家梁煤矿项目采用一次设计,连续施工、分期达产,矿井建设总规模6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87,426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00万吨/年,总投资为152,516万元。万利矿区铜匠川铁路专用线全长23.42公里,运输能力1,500万吨/年,总投资为65,289万元。此外,公司拟投资30,992万元配套建设与高家梁煤矿工程规模(600万吨/年)相当的选煤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入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项目建设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前期已经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入进行置换。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目前的资金状况和有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项目一期投资额(万元) | 项目批准文号 | 项目环评 批复文号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家梁煤矿项目 | 187,426 | 152,516 | 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7]2939号文 | 国家环保总局环审[2005]722号 | 122,013 |
| 2 | 万利矿区铜匠川铁路专用线项目 | 65,289 | ―― |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内发改交运字[2008]179号文 | 内蒙古环保局蒙环表[2006]104号 | 33,297 |
| 3 | 高家梁煤矿选煤厂项目 | 30,992 | ―― |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内发改能源字[2008]474号文 | 内蒙古环保局内环审字[2008]12号 | 24,794 |
| 4 |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20,000 |
| 合 计 | 283,707 | 152,516 | 200,104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1,6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项目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以自筹资金及银行借款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资金 |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家梁煤矿项目 | 122,013 | 122,013 |
| 万利矿区铜匠川铁路专用线项目 | 33,297 | 11,164 |
| 高家梁煤矿选煤厂项目 | 24,794 | 18,446 |
| 合 计 | 180,104 | 151,633 |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8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10]第1344号),专项审核报告意见为:《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贵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符。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151,633万元,即将截至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全部进行置换。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用首次公开发行量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认为,昊华能源《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提及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一致,同意公司在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验资报告》;
3、《专项审计报告》;
4、《核查意见》。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