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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10-16号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分别于2010年4月2日及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第二次通知》,定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本行2009年度股东年会。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有本行约35.4%股份的股东,于2010年4月26日向本行董事会提交《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的临时提案(该临时提案内容详见附件)。
本行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上述调整后,本行2009年度股东年会拟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2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7.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股份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8.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8.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8.2发行规模;
8.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8.4债券期限;
8.5债券利率;
8.6付息期限和方式;
8.7转股期限;
8.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8.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8.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8.11赎回条款;
8.12回售条款;
8.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8.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8.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8.16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8.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8.18与附属资本有关的特别条款;
8.19担保事项;
8.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8.21本次发行可转债授权事宜;
9.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上述第7项、第8.1至8.21项及第11项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审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的汇报》及《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试行)〉2009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三、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9:30至11:30;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788398
投票简称:工行投票
3.投票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以8.01元代表议案组8中的子议案8.1,8.02元代表议案组8中的子议案8.2,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
A.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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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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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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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A股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行将只能对本次会议统一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仅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
四、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持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第四项规定的资料以及本补充通知附件二的补充授权委托书进行会议登记。
关于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其他事项,详见分别于2010年4月2日及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的第二次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附件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日
附件一:
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授权管理体系,提高决策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授权方案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议案提请人: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行使下列权限:
一、股权投资审批权
对单个项目金额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的股权投资事项(含债转股、收购兼并等,下同),由董事会审批,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二、债券发行审批权
当年发行普通金融债券(不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1%的,由董事会审批。
三、债券投资审批权
(一)对中国国债(含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和债券评级为投资级(含)以上的主权国家及地区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中国进出口银行债券、农业发展银行债券、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和中国铁道部债券的投资,由董事会全额审批。
(二)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债券投资,如果对单个债券发行主体的投资余额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由董事会全额审批。
本方案所称债券投资包括债券的买入和卖出。
四、资产购置审批权
(一)信贷资产购置和授信事项,由董事会全额审批。
(二)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内,对单项资产价值不超过50亿元的科技系统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三)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内,对单项资产价值不超过50亿元的固定资产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项目完成后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董事会备案。
(四)单项资产价值不超过25亿元的其他非信贷资产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五、资产处置审批权
(一)对单个项目账面净值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的股权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二)拟处置的单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如不超过40亿元,且该单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最近四个月内已经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总和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33%,由董事会审批。
(三)信贷资产和其他非信贷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全额审批。
以上三项所称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等行为,但不包括以有关资产提供担保的行为。
六、资产核销审批权
(一)单户本金每次不超过12亿元的信贷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二)单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6亿元的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三)单个项目账面净值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0.5%的股权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四)其他非信贷资产核销事项,单笔金额不超过4亿元的,由董事会审批。
七、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审批权限
对外提供资产抵押或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由董事会审批。
八、法人机构审批权
本行在境内外投资设立法人机构(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非银行机构或公司),以及该法人机构对外投资、增加资本金、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需股东行使决定权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涉及投资额度的,按照本授权方案关于股权投资的审批权限执行。
九、对外赠予审批权
单项对外赠予(包括公益性捐赠、商业性赞助等)支出不超过800万元,且当年对外赠予支出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本行上一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如合计超过8000万元,按8000万元执行),由董事会审批。
对遭遇突发重大事件地区的援助如超过以上总额或单笔限额,可由董事会审批,但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十、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由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外,其他银行经营管理与决策权限,由董事会与管理层依据相应规定行使。
十一、本授权方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授权方案时止。
十二、董事会应每年对本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股东大会报告。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对相关授权进行补充或调整。
注:1.本授权方案列明的币种为人民币,包括等值的外币。
2.本授权方案中列明的金额或比率均包含本数。
3.本授权方案所称其他非信贷资产是指除信贷资产、固定资产、股权资产和债券以外的其他资产。
附件二:
补充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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