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ST东航 公告编号:临2010-02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于2009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83号),核准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鉴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 关于上海航空的退市及注销
上海航空已于2010年1月25日起终止上市;待用于接收上海航空全部航空主业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全资子公司(“新上航”)设立并完成资产交割后,原上海航空将予以注销。
2. 关于换股
本公司已完成向上海航空股东发行1,694,838,860股本公司股份,用作支付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对价。该等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手续。
3. 关于新上航的设立及经营许可证
新上航已于2010年3月26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场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正在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就该等申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已于2010年4月26日做出了同意的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给中国民用航空局。
4. 关于资产交割及人员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资产交割及人员安置工作目前正在办理中。
本公司将加紧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