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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2010-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0-02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0—009),披露了本公司参与“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管网水利工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被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万零叁拾陆元整(24,900,036.00元)。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0—011),披露了本公司参与“新疆伊犁河谷管网水利工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陆万壹仟叁佰肆拾捌元整(19,261,348.00元)。

      2、本公司近日分别于与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式签订了上述项目的采购合同,采购金额均与中标价格一致。

      采购合同一: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管网水利工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

      卖方:新疆国统国统管道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管网水利工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3、合同金额:贰仟肆佰玖拾万零叁拾陆元整(24,900,036.00元)

      4、供货时间:预计2010年7月10前供货完毕,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迟工期。

      5、付款条件及方式

      ①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在进度结算款中逐次按比例扣回;

      ②交货付款:分批供应管材,每批到施工现场后,卖方提供相应单据,买方支付该批管材总金额的80%;

      ②最终验收付款:管道试通水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③质量保证金:余下合同总额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28天内付清。质保期为工程运行一年后。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该采购项目的业主方为伊河建管局,是新疆水利厅的直属独立单位。

      2、2009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伊河建管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83%。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五、备查文件

      合同书

      采购合同二:新疆伊犁河谷管网水利工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卖方:新疆国统国统管道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新疆伊犁河谷管网水利工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3、合同金额:壹仟玖佰贰拾陆万壹仟叁佰肆拾捌元整(19,261,348.00元)

      4、供货时间:预计2010年7月15前供货完毕,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迟工期。

      5、付款条件及方式

      ①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在进度结算款中逐次按比例扣回;

      ②交货付款:分批供应管材,每批到施工现场后,卖方提供相应单据,买方支付该批管材总金额的80%;

      ③试水验收付款:管材设备安装完成试通水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④最终验收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5%;

      ⑤质量保证金:余下合同总额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28天内付清。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一个灌溉期算起。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该采购项目的发包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2年10月,系全国大型综合性甲级勘测设计院。

      2、2009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4.51%。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五、备查文件

      合同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