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10-0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送红股1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股送红股0.1股转增0.2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08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1日。
●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1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13日。
●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17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9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的方案
1、以2009年末总股本317,229,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转增2股派0.12(含税)元。
2、发放年度:2009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0年5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012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8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2元。
6、对于境外合资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008元向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果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于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112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11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三、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1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13日
4、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5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红利的办法:
(1)、公司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海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开祥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对于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送股的办法: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派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送红股股份数量 | 转增股份数量 |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流通股 | 317,229,528 | 100 | 31,722,952 | 63,445,906 | 412,398,386 | 100 |
股份合计 | 317,229,528 | 100 | 31,722,952 | 63,445,906 | 412,398,386 | 100 |
七、实施本次分配及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412,398,386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73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371-67982194
联系传真:0371-67993600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咨询机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