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得注册批准的公告
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得注册批准的公告
2010-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编号:临2010-007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得注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注【2010】MTN44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2010年4月20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0年第14次注册会议,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注册有效期内如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应重新注册。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