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富通中证10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4月21日起,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持有的停牌股票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10年4月22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中信证券2010年5月5日交易情况,中信证券当日收盘价更能反映公允价值。经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0年5月5日起对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所持有的中信证券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6日